导航:首页 > 黄金交易 > 黄金第一大案

黄金第一大案

发布时间:2021-08-04 22:35:08

『壹』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经过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 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
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
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贰』 “中国黄金第一案”如果在欧美国家会怎么判!

你好,具体案情呢?

『叁』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宣判结果是什么

两名年轻投资者樊文达、宋荣贵在2006年6月底以2.7万元原始本金,在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电话操作买卖“纸黄金”,10天内竟获利高达2100余万元。然而,账面巨资还未来得及变现,即被银行以不当获利为由全部强行划走。坐了趟“过山车”的樊宋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泺源支行随即反诉。目前,案件正等待开庭审理。

“作为上市后世界第一大银行,这对工行是个很大的负面消息。”北京颐合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吉舟告诉本报,“正常交易是不能获利那么多的,最大的可能是工行交易软件技术上出现了问题;这样,责任就不能转嫁到投资者身上。”


双方异常低调

8月29日,一场秋雨让济南的天气从炎热陡然变得凉爽。记者在“中国黄金第一案”被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来到案发地,像天气转换一样意外:连遭冷遇。

“没听说过这事啊!”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很是茫然。

无独有偶。济南市民张立鸣既炒实物金也炒“纸黄金”,在泉城广场附近遇到记者时连称:“不清楚。”记者从对类似信息最集中的出租车多位司机、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证监会等处得到了同样答案。查阅当地主要媒体,没见到任何报道。

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党亚力处长则对记者证实,当时有人报案,但经查后认为是民事纠纷,不符合立案条件。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极希望得到舆论支持的原告方樊宋竟然也避而不见。记者致电第一时间报道此事的报社被告知:“樊宋目前已声明不接受任何采访。”

被告方同样冷淡:泺源支行办公室朱主任拒绝接受采访后,工行山东分行鲍行长只说了句“目前正走司法程序”后就不愿多谈。工行北京总行新闻处谢处长以不清楚为由拒绝详谈。

最先立案的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民庭法官马峻称,案子已经转到中院了。而依据案件标的额已远超200万元,极有可能不在所属区级法院审理。

与工行泺源支行隔街相望的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苑晓军分析认为,和解是双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樊宋得到一笔相对少些的赔偿,银行则能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而一旦官司败诉,数十万的诉讼费用代价太大。

“如果促成了和解,最大的原因是双方都存在理亏之处。”王吉舟称。有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称,原告樊文达的意图很值得怀疑:在江西工作的樊到山东出差竟然带两万多元闲钱,又借宋荣贵的身份证异地炒金,获巨额利润后仍沿用开户卡等均违反常理;即便开始发现漏洞无恶意,事后反复操作仍有谋取暴利之嫌。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认为,樊在其中原本就知晓银行系统漏洞,而宋不过是他拿来的幌子。甚至有网友干脆质疑这是一个老鼠仓。对此,记者多方打听,均未得到证实。

财富神话背后

事实上,接受采访的专家大多把导致财富神话诞生的矛头指向了工行操作系统存在着严重漏洞。而这也正是工行方面低调的原因所在。

“显然是银行操作系统出了问题。”派丰理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侯宁称。
王吉舟的观点和侯宁的相似。他认为,以樊宋两人身份、背景看,根本不具备操作老鼠仓的条件,同时目前国内黄金市场还没形成出现庄家的力量。

对于有质疑樊宋是黑客,篡改了银行系统交易程序,王吉舟称:“银行系统安全性能非常高,即便篡改,买入价也只能低到减去差点的价;再说如果是遭黑客攻击,工行就不这么低调和被动了。”

王吉舟提醒记者,如果施行保证金交易,10天内以2.7万元本钱撬动2100万利润杠杆,在正常交易中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记者从工行山东分行个人营业部了解到,工行“纸黄金”业务并没施行保证金制度。

『肆』 关于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6月到7月,嫌疑人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随后,账面上的巨资很快被开户银行以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双方因此对簿公堂。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进行的126笔交易。这是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

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

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伍』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终审判决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关于撤销宋某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进行的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被告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而本次二审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2010年9月济南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进行的126笔交易。

『陆』 徐利落网记:家境贫苦,犯下浙江珠宝第一大案,逃亡20余年,后来怎样

家庭变故

徐利原本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在外打工,母亲照顾家里,而且有兄弟姐妹一起上学,在家一起帮忙干活。好景不长,在徐利17岁的时候,父亲因为意外死亡,而母亲扛起来一个家的重任,而作为老大的徐利。

17岁辍学在家,帮忙照顾家里并且开始工作赚钱养家。可是年纪不大的他并赚不到很多的资金,在外时自己也过得异常艰难。

正是这样的处境,徐利动起了歪心思,开始想来钱快的方法。没过几天他就因为盗窃罪被抓了起来,进行教育整改,徐利是未成年人,3年的时间在监狱里悔过重新做人。

捉拿归案

在这之后,通过盗取的资金娶了自己爱慕已久的杨某,结婚生子,幸福的过上了日子。可是这并没有让杨某收心,而且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手里的钱财没过几年就所剩无几了。

1998年4月7日夜间,他又开始手痒了,在一个供销大夏开始实施作案,可是许久没有作案的他,有些生疏,而且这个大厦安保设施完善,徐利仓皇而逃了。

在2004年,快到除夕的时候,徐利在一次带上手枪进入百货公司,对着值班的人员当场就是一枪。当时引起了动静,只好赶紧逃离了现场。这次没有得手,在不久后,又计划了盗窃,依旧没有成功。

在2017年3月29日的时候,终于把徐利捉拿归案。当时他还在赌博,家人们也一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最终,徐利犯抢劫罪,判处了死刑。结束了他的一生。

他的成长轨迹是不幸的,他一步步走向深渊,而且没有停下脚步。最终留下自己的亲人悲伤。动了坏心思不可怕,只要能改正,都是可以弥补的,只怕一直不肯回头。碰到不如意的事情应该积极解决,而不是放任自流,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再给你打开一扇窗的。

『柒』 第一黄金案是怎么买入低价黄金的

交易系统有一个功复能叫做委制托交易,比如说黄金现价是300元/克,你委托金价在280元/克时才买入1000克,那么只有黄金行情波动到这个价格时,那么你的交易指令才会生效,如果金价一直没有跌至280元/克,你的交易指令就不会生效,委托交易有期限,在期限内交易指令没有生效的话那么就会被系统自动取消。
第一黄金案里,是银行纸黄金交易系统存在漏洞,那人也是设置的委托交易,正常来说金价未达到委托价位时交易指令是不能生效的,但是他下的委托交易单都能在比行价低的情况下生效,比如金价300元/克时,他下的金价为280元/克的委托单也生效了,那么他立刻在300元/克的现价上卖出,这样一下就赚20元/克,买卖1000克,就能获利2万,买卖1000千克,就是2000万

『捌』 中国黄金第一案中为什么低于黄金价格可以买入

工商银行内部制定的关于纸黄金交易规则有漏洞。而这个投资者恰好发现的这个交易漏洞,于是便利用这个交易漏洞赚取了2千万的利润。这样银行就感觉冤枉死了。打死也不承认啊。投资者感觉自己更冤枉,我是通过你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凭什么不给我应得的利润。于是双方对致公堂,请求法院处理。

『玖』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审理

二审主审此案的济南中院民二庭褚飞法官称,如银行拿不出关于开展该业务合法性的证据,这项业务就会被认定为非法业务,其与被告宋某签订的合同也就属于无效合同。最终,法官多次前往北京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确定银行开展的“纸黄金”业务的合法性。
通过对所有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分析,褚飞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宋某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只有两个当事人,即银行和宋某本人,双方之间是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这个细节让褚飞判定,银行是这126笔“纸黄金”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某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
就在案件审理陷入僵局时,褚飞法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被告宋某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
在审理中褚飞发现,按银行“纸黄金”交易的规则,客户以止损委托方式,设定低于即时黄金报价买入黄金时,银行交易系统应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计算机没做出正确判定。宋某进行买入交易65次,每次都以低于即时黄金价格5到22元不等的价格买入黄金,之后立即以接近即时黄金报价的正常价格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反复进行操作,最终获利2100余万元。“找到漏洞后,进行这么多次连续、重复的操作,充分说明宋某是故意为之。”在褚飞看来,这些才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阅读全文

与黄金第一大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结构 浏览:623
黄光裕非法买卖外汇 浏览:857
大地和中大期货 浏览:527
暴雨买股票 浏览:770
投资理财名词 浏览:140
华泰融创信托 浏览:8
慧荣投资管理 浏览:173
做期货是在证券公司开户吗 浏览:669
大商所修改期货管理 浏览:696
2013年10月美金兑人民币是多少 浏览:307
国外找外汇 浏览:491
北京晨光理财公司 浏览:653
快融宝初始交易 浏览:590
震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77
深圳兆泰投资 浏览:81
投中网王庆武基金募集 浏览:14
嘉实智慧投资申购时间 浏览:892
伦敦基金 浏览:330
志翔科技融资 浏览:472
人人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 浏览: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