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股票的发行制度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规定
证券发行或者发售复是指证券发制行人在通过证券法规定的申报登记并取得证券管理机构发行许可后,或者在获得相关的发行申报登记豁免后,自己或者通过承销商向不特定公众或者特定投资者出售证券的行为。根据这种概念划分,首先可以将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区分为两种,即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一)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发行申报材料与招股说明书
2 . 上市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3 . 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
(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有经验的投资者规则
2 . 普遍联系规则
3 . 没有新信息规则
B.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完善建议
在一定程度上,一个国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程度可以用来衡量该国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补充和深化,对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展示公司未来价值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1.大力发展股票期权制度,培育经理人市场
当管理层的报酬与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挂钩时,管理层就有主动披露公司信息的动机。所以,发展股票期权制度不仅能够建立适当的经营者激励机制,而且也有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信息量。同时,公司控制权竞争能够对公司经理人员产生外在压力,一个强大的经理人市场有助于公司管理者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发挥其管理才能,弱化“委托一代理”的矛盾。在信息披露层面还可以使他们多关注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自愿披露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引导股价走向正确的方向。
2.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发展机构投资者,有利于改变我国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局面,可以将众多小股东的资本集中起来,形成强大的投资实力,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促进管理层更多地披露信息。
3. 证券监管部门应鼓励并规范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
在《公司法》、《证券法》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场合以及自愿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情况,并明确划分和界定上市公司编报预测性财务信息责任和注册会计师代编和审核责任,并建立预测性财务信息保险制度和赔偿制度,保证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品质。
4.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权威的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
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是由市场中介机构根据其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对公司内部信息的充分了解和分析后作出的全方位评价意见,以警示普通投资者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作为市场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会计专业知识,他们对公司盈利预测信息出具的评价意见实际上为投资者提供了某种形式的“担保”。证券交易所可以定期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质量进行检查并披露检查结果。
5.积极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积极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目的既是为了加强与上市公司的信息联系,同时也是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新闻报道是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新闻界主动与上市公司接触可以披露出更多有用的信息。目前证监会指定的一些网站正在建立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可以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状况考虑进去。
C. 证监会,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披露。你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想要了解详细信息,可以到自己的证券所,了解下具体的。比如你是上市公司
D. 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我分析你的论文提出有这么几块内容:
一是上市公司,这是对研究对象的限定;二是会计信息披露,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其会计信息是投资者投资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要求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要对公众披露;三是管制,因为影响重大,所以对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要求,包括对披露的格式、内容、时间、惩处等都要严格管理;最后是研究,就是你的论文中要反映的对管制情况的探讨
还有两个建议可以帮你写好论文,一是很你的导师探讨,帮你确定思路,二是在网上搜索,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资料非常多
E. 哪里可以看到最新披露的上交所、深交所公告
1、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在首页右边“信息查询”栏第二栏“公告回查询”中输入证券答代码或简称,点击右边的搜索标志进入新的页面;
2、默认进入所有公告查询,可在里面查找到需要的报告(比较麻烦),也可以在上方“公告查询”栏第一栏中输入证券代码或简称,第三栏中选择想要查询的“年报”、“季报”、“月报”等,在第四栏中选择查询时间范围,再点击右边的“确认”,进入新的页面;
3、在新的页面中点击报告标题,就可以进入报告正文了。
F. 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的问题下面这些题目请懂的人帮我做下,急 不胜感激
1,是的;我国信息以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较少;同时还的披露制度、惩戒机制等不完善。
2,对的;
3,两个月;
4,124
5,1234
6,一。自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7。1234
8,1234
G.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规则
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助制度,并不表明自愿性信息披露信息的质量不高,不受法律的保护。相反,因为自愿披露是上市公司主动与投资者沟通,往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1 - 6号中有关条款所标注的“不限于此”,就是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留有一定的余地。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月9日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上市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之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上市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于2002年12月23日发布研究报告第三辑《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特征、鼓励与规范、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作了深入研究。提出证券监管部门应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加入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条款,以解决政策法规落后于公司实践的矛盾并且,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市场管制,防止上市公司随意披露虚假信息,保护市场秩序。相对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监管,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管制中需要主观判断的内容更多,更具挑战性。
深交所2003年1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指引,提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4年4月颁发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自律公约》,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要增强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建立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改进本公司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网站中建立投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及其管制者关系专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所有的重大信息遵循公平披露的原则,使所有投资者均有同等机会获得同质、同量的信息。
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7月颁发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出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可以看出,美国的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已形成了一个以“安全港规则”和“预先警示原则”为主要特点,以“自愿披露”为主要精神的完备的、高效的信息披露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关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只是在政府政策监管框架之中留有一定余地。不过相关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作用,在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增加自愿披露,近年来提出的这些规则指引,很好的推动了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发展。
H. 自愿信息披露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规则
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助制度,并不表明自愿性信息披露信息的质量不高,不受法律的保护。相反,因为自愿披露是上市公司主动与投资者沟通,往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1 - 6号中有关条款所标注的“不限于此”,就是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留有一定的余地。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月9日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上市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之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上市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于2002年12月23日发布研究报告第三辑《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特征、鼓励与规范、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作了深入研究。提出证券监管部门应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加入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条款,以解决政策法规落后于公司实践的矛盾并且,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市场管制,防止上市公司随意披露虚假信息,保护市场秩序。相对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监管,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管制中需要主观判断的内容更多,更具挑战性。
深交所2003年1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指引,提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4年4月颁发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自律公约》,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要增强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建立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改进本公司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网站中建立投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及其管制者关系专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所有的重大信息遵循公平披露的原则,使所有投资者均有同等机会获得同质、同量的信息。
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7月颁发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出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可以看出,美国的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已形成了一个以“安全港规则”和“预先警示原则”为主要特点,以“自愿披露”为主要精神的完备的、高效的信息披露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关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只是在政府政策监管框架之中留有一定余地。不过相关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作用,在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增加自愿披露,近年来提出的这些规则指引,很好的推动了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发展。
I.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有效吗
上市公司有些东西可以不披露,比如公司决策什么的。但是碰到了重大决策失误,到是要发公告的。而且像年报和半年报是一定要公告的。
J.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明天的公告都会在今天晚上实际披露,那星期一的公告,交易所在什么时间实际披露
按上市公司申报时间公布,如是周六,就周六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2月19号发布新的: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