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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一致行为人

发布时间:2021-05-10 03:27:15

⑴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

你这个应该到股票分类去问。下面是详细的解释。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证券法》。与现行《证券法》相比,新修订的《证券法》共240条,修改条款高达百余条,涉及证券法40%左右的条文。新的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信息披露方面,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一致行动人” 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主要体现在八十六条 、八十八条和九十六条上。

“一致行动人”(persons acting in concert)的概念最早由英国的《伦敦城市法则》提出。《伦敦城市法则》在法律上并无强制能力,它是在1968年3月27日由证券交易所与英格兰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商议后推行的,它仅是交易所的建议,作为处理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一套规则。所谓“一致行动人”的问题,指的是在实践中,收购者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逃避信息披露义务。往往几个关联方共同采取行动,每个关联方购买达不到法定比例的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而达到控制一个公司的目的。如在要约收购中,收购者单独直接持有目标公司不到5%的股份,但加上与其有关联的人对目标公司的持股量,可能远远超过5%,甚至在关联方众多的情况下,还可能联合持股超过30%。针对于此,必须将前述联合行动的主体视为一体进行统一规范。这就是“一致行动人”的问题。

但是,这一制度在我国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1993年出台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中曾有这样的规定:“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但遗憾的是,我国1999年起实行的《证券法》中对此没有任何涉及,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缺失。估计是立法者考虑到中国的证券市场刚刚起步,上市公司收购案还很少,本着立法上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将这一重要的法律问题搁置了起来。然而,我国证券市场上首起上市公司收购案——宝延风波,恰恰就是一起一致行动收购案。尽管此后中国证监会承认了这次收购行为是有效的,但宝安上海公司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广大延中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出现了“一致行动”的概念。《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41条对“一致行动”的规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巩固控制的目的的行为”。只不过这里是对控股股东的规定,并不涉及收购中的信息披露问题。突破性的进展出现在2002年,这一年的12月份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提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该《管理办法》的第六十条明确规定:“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控制被收购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在同时出台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把“一致行动人”界定为“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前款所称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未注明投票意向的表决权等情形;但是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的除外。”并且明确规定“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这次新的修改后的《证券法》并未明确提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而是代之以“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这一宽泛的提法,综观海外各国或地区,对一致行动人的界定有以下四个基本点:(1)采取“一致行动”的法律依据是协议、协定、合同、默契、安排、关系或其他方式;(2)采取“一致行动”的手段是取得一家目标公司的投票权或表决权;(3)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是积极地进行合作,或者有进行共同行为的合意;(4)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或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我国对“一致行动人”的界定也包括四个基本点:(1)采取“一致行动”的法律依据是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方式;(2)采取“一致行动”的手段是行使目标公司的表决权;(3)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是采取相同意思表示;(4)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其对目标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地位。相较而言,我国的“一致行动人”的法律制度还有改进的空间。

总之,这次新修订的《证券法》虽未正式明确提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但在法律层面上正式确立了这一法律制度。按照我国的惯常做法,鉴于“一致行动人”问题的重要性,可以考虑在以后的司法解释中,采用英国、香港的做法,用列举的方法将“一致行动人”一一列明。对“一致行动人”的判断可以采纳美国、日本的方法,用推定的方式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应将进一步的收购计划与发展计划列入披露内容。尽量让投资者了解收购方的实力和意图,以做出理性的判断,减少市场操纵的可能性。

⑵ 什么是交易相对人

交易相对人,系指与事业进行或成立交易之供给者或需求者。

⑶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的限售期问题

1每次增加的股票都有限售期

2从万科看应该指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3那每隔5个月买入一次,就永远都买不了

⑷ 内幕交易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互利互惠

⑸ 什么是一致行为人协议

一致行动: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um Offer)人; 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⑹ 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算不算短线交易

转让股份不算短线交易但数量较大、超过总股本的5%要通过收购要约;短线交易是指以营利为目地,反复来回买卖。。。

⑺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的人。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um Offer)人; 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中文名称
一致行动人
外文名称
Consortium Offer
别名
联合收购人
意义

概念
海内外证券市场立法对于"一致行动人"的界定虽然有所差异,但在立法范围上,一般都涵盖了具有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和非关联关系的一致行动人,均把行动的合意性作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实质要件。

定义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第83条的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⑻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如何界定

在一些领域有一些比较高深的词语,加深这些词语的理解往往可以提高个人的逼格,还能让你在聚会聊天的时候脱颖而出。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尤其涉及某些专业的名词会非常难懂。
总之,公司里面的弯弯道道还是很多的,有些潜规则也不能直接的说好与不好。。一致行动人根据大体上来看似乎有垄断的嫌疑,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执行力可能会增强,也不完全是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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