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商银行"内部"风险有哪些
良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是决定商业银行盈亏和生死的关键,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从我国的情况看,金融体系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即主要通过银行信贷配置资金。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从1.25万亿和7.09%降到了4279亿和1.0%,良好的风险管理使中国银行业成功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考”,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工商银行为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
扎紧风险篱笆确保信贷安全
正是由于信贷风险管理对于中国银行业乃至经济全局的这种关键作用,国内各银行普遍都将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作为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以工商银行为例,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不良率从2006年底的3.79%降至0.89%;拨备覆盖率则大幅提升至280.88%,这意味着工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已超过了全部不良贷款余额的2.8倍,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市场普遍关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方面,工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保持良好。截至2011年末,工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不良率为0.73%,同时现金流全覆盖与基本覆盖的贷款合计超过97%。房地产领域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控制良好,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率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82%和0.35%,均低于全部贷款的不良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上,工行不断探索适应经济金融体制发展变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机制,形成了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贷中和贷后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牢牢地扎紧了风险的篱笆。
具体到如何控制信贷风险,前提当然是银行的客户经理们要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审查,管好每一笔贷款。但如果仅仅止步于此,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拥有8万多亿信贷资产的大型银行来说,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简单地说,比如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是说要分散分险,如果一家银行没有对信贷投向的全局性、战略性把握,而是仅由各分支机构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很有可能出现信贷投放和风险过于集中于某个行业的情况,从而导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为此,工行充分发挥大银行在研究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信贷区域结构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客户结构调整和信贷品种结构调整,促进信贷资产在不同行业、区域、客户和贷款品种上的合理摆布,进一步优化了信贷资源配置,为资产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在行业结构方面,工行早在2002年就率先在国内成立专门从事行业信贷风险研究的职能部门——行业分析中心,在深入研究分析和预判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行业信贷政策来指引全行的信贷投放。截至目前,工行已经制订了43个行业信贷政策,覆盖了80%左右的公司客户贷款,对16个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制定了专门的信贷政策,还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贷款的行业风险和环境风险。
在客户结构调整方面,近年来工行一直将中小企业贷款作为优先发展的方向,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的要求。因为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单笔的贷款金额也比较小,非常符合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另外从衡量信贷风险的贷款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贷款期限和关联度等指标来看,虽然与大企业贷款相比中小企业的违约概率相对较高,但由于大企业贷款中采用信用放款方式的占较大比例,一旦违约后损失率要高于中小企业,再加上大企业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综合算下来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并不比大企业高。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工行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已达3.75万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了2.65万亿元,增长了近2.4倍。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到全部公司贷款余额的64%,比2006年末大幅提高了20个百分点。可以说,从资产占比来看,工行的公司信贷业务已经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了,通过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了资产质量的基础。
在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背后,是工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走向集约化、精细化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工行不断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授信和审批管理,提升信贷决策层次,增强了集中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信贷业务的授权方式也从完全按照机构层级授权发展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各行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及客户分类实行差别授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工行的信贷审查审批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信贷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成立了专司审查职能的信贷审批中心,实现了信贷审查审批的专业化、职能化,把好贷款投入关,从整体上把握全局风险。根据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建立健全了授信制度,工行还制定了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授信额度的定量计算模型和标准化程序,强化了对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开展了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授信和关联客户授信,充分发挥统一授信对控制信贷风险的作用。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工行信贷管理的水平,十多年以来每年新增贷款的不良率平均在1%以下,有力地促进了信贷资产质量的优化。
对于工行来说,信贷风险管理的革命性变化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功臣,那就是现代信息技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的全面运用。因为对于工行这样一家大型的信贷银行来说,各级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滋生风险。为此,早在2003年工行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并正式投产了覆盖全行的信贷管理系统(CM2002),实现了信贷业务数据的大集中、数据信息的电子化和操作全流程的电子化,构建起覆盖全行所有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操作平台,真正实现了信贷业务的集中管理与控制。现在身在北京总行的信贷专家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实时查看远在海南三亚的分支机构发放的任意一笔贷款,对于贷款受理和审批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审查,并及时进行决策。这套系统将信贷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设为标准化程序,实现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和全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则可以通过设定系统参数的方式进行硬控制,将信贷管理由事后管理为主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转变。对于不符合信贷管理要求的贷款申请,这套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并“拒绝”,杜绝了“蒙混过关”的现象,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内控优化助推风险管理水平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这决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突出地位。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看,由于员工违规操作导致银行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的例子屡见不鲜,如1995年交易员尼克里森豪赌日经指数期货巨亏14亿美元导致已有两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倒闭,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杰洛米 柯维尔未经授权从事投机交易导致银行遭受高达71亿美元的损失,2011年瑞士银行交易员奎库 阿多博利又因为进行未授权交易使该行蒙受20亿美元损失。
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使银行不得不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在这方面,工行积极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体系,大力提升合规运营和风险防控水平,各类案件发案率和涉案金额均明显下降,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指标持续向好,案件防控工作在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操作风险损失率自2009年以来始终控制在0.1%以下的优秀水平,千人发案率自2009年以来也一直保持持续下降趋势,为全行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操作风险是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一种风险,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有43万名员工大型银行来说,操作风险的管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工行认识到教育员工都成为“好人”固然是根本,但更有效、更可控的管理方式还是让“坏人”减少犯错机会。对此,工行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将多年传承和积淀下来的管理思想与先进内控理念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工行对各项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业务操作指南,对员工的每一个业务操作都进行了规范。该指南已涵盖16个专业,包含947张流程图,覆盖2,871个风险环节、5,104个风险点、5,892项控制措施,以标准化操作促进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工行大力开展内控评价、问责追究、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着力加强对业务规章制度、重大业务事项的合规审核力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财务、利率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合规性检查和审计,有效地防范了操作风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铁的规章制度是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基础,但随着银行业务量的快速增加和客户对处理效率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在确保效率的同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工行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到操作风险的控制中,积极构建起了运营集约化、管理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系,重点推进监督体系改革、远程授权改革和业务集约运营改革,在提升业务运行效率的同时,显著提高了风险管理效果。其中,工行的新监督体系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监督模型为风险识别引擎,基于客户交易习惯建立的智能化监督模型可自动识别可能存在风险的异常交易,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人海战术”式的复审模式,使新监督体系具备了主动发现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了风险识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变了传统的事后监督、业务检查、现场管理等相互独立且力度不足的被动局面。通过新监督体系,工行总行的风险专家可以实时跟踪全国每一个基层网点中每一位柜员的具体操作,发现风险点后可以实时进行监督和核查,大大提高了风险防范的水平,大大提高了基层行业务运行的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又比如,工行通过对大量风险事件的分析发现在网点授权是易出风险的重要环节,为此通过对授权体制的改革,依托先进的影像传输技术建立起了全新的远程授权管理模式,依托远程授权系统的自动、随机分配机制,实现了业务经办与授权人员在空间上的彻底分离,显著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
在加强业务运营体系风险自我防控的同时,工行还探索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的新模式。例如,在“事前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行“嵌入型”和“服务型”的合规审查工作机制,从合规风险防控角度全面参与到各项新业务、新流程的设计开发过程,不断强化对新制度、新办法、新产品的合规审查,积极建立合规审查一票否决制。在“事中环节”,突出风险监测和准风险事件核查工作,把运营风险监督核查职能拓展到信贷、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全面融入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实现有效的过程监督和控制。在“事后环节”则重点突出检查和问责、整改工作,探索对重点领域开展年度持续性模型排查和及时核查模式,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大力提升检查质量和整改效果。
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
对信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为工行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是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去,依据科学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测算、控制和管理。工行自2003年正式启动内部评级工程建设以来,扎实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实施工作,风险计量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显著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为率先全面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作好了准备。
在股改上市之初,工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了全行上下既有明确分工又统一协调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随后,工行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了统一、量化、系统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完善了集团层面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了风险、资本及收益的协调机制,健全了覆盖集团各机构各风险类别的报告机制,明确了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有力地提升了集团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工行还根据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启动了国别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了国别风险管理及评级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国别风险敞口的统计分析。针对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监管框架的变化,工行把实施新资本协议作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一项基础工程,下大力气推进各类风险量化体系建设和具体业务应用,确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路线图,对新资本协议实施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工行已于2007年底基本完成内部评级法体系的建设,相关系统已经全面投产应用,内部评级法的成果广泛应用于信贷授信、贷款定价与审批、限额管理、经济资本配置、业绩考核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对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工行还正式启动了零售内部评级应用工作,明确将信用评分结果作为个人住房贷款和信用卡业务贷款审批、额度管理、贷后催收管理的决策参考依据,基本满足了评级核心应用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内部评级法工程的创新成果,工行开发了信用风险组合模型、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模型与衍生产品EAD计量模型,进一步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
在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工商银行市场风险自主研发项目的基础建设工作于2010年基本完成,标志着该行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研发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与管理系统的银行。工行的市场风险系统建立了参考数据、交易数据、市场数据三大数据库,可以实现交易账户金融业务产品的市场风险统一计量与监控,具备了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回溯测试、资本计算、限额管理、风险报告等风险计量与管理功能,达到了全行组合层面的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操作风险管理领域,近年来工商银行持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统一识别和分类,同时积累损失数据,为准确计量操作风险的损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工行已基本完成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AMA)建设的主体工作,系统框架已经搭建完毕,内部损失事件收集系统(ILD)、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系统(RCSA)等模块成功投产,AMA系统也开始全面试运行。
此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是工行新资本协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从完善治理架构、推进风险评估、优化资本评估与规划、更好满足资本充足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对全面风险管理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工行完善了实质性风险的评估流程、计量方法和管理政策,形成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等实质性风险的计量方法论,初步建立起一整套用于评估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并制定保持合适资本水平的战略。
❷ 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公司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关联交易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所谓关联方就有关联关系的各方。我国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界定:(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目前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合理充分地利用关联交易来为企业带来益处。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便成为了经济、便捷和有效等因素高度统一的重要手段。交易的积极意义:
1、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关联方相互了解、可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发生纠纷后也易协调解决。
2、通过集团内部关联方适当的安排,可以优化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效益,也有助于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3、通过转让价格等安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但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忍剑,从长期来看,关联交易产生的后果也会对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也蕴含很多法律风险。
首先,关联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有可能产生坏账的风险:如大股东提供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均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和大股东及关联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其次,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 。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都是关联方,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依赖较强,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若关联方自身难保,则公司就可能进入低谷了。
最后,大量关联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的影响,使潜在的客户减少。使潜在的客户不愿意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的商誉将受到很大伤害,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公司为避免风险,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一旦发现,企业就会面临处罚,公司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公司应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注重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公司只有坚持披露重于存在的原则,才能使公司更稳健的运行。。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平性。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的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关联交易往往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此问题处理不好,会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会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总之,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刃剑,所以公司从事关联交易一定要慎重,以免使公司陷入泥潭。
❸ 银行内部因素对贷款风险的影响
1、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贷款损失足额拨备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要求,切实提高抵版御风险权能力;
2、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3、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注意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
4、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着力推进资产结构调整;
5、银监会将建立重大违约情况通报制度,提高对恶意违约风险的整体防范能力;
6、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信息系统;各商业银行要建立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全面落实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
7、银监会要求各派出机构加强检查和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
❹ 税务局怎样认定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允,有没有界定比例呢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价格作为关联交易公平成交价格。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收入净额×100%
3、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公式: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100%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
5、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4)关联交易风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的独立交易相比较,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公司集团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
2、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3、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联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联方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联方交易审计
❺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怎么召开
【答案】A、B、C
【答案解析】风险控制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专、监察稽核部经理及其他相属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❻ 隐蔽关联交易的股票利空吗
编辑:汪姜维
主笔:良德信飞草姜维
赵逸荻怀刑王纪平
研究支持:新财务研究所
数据支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色诺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一方面,很多经过剥离上市的大型国企,通过抬高毛利率或降低费用率等不公允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成为绩优蓝筹;一些退市的上市公司,通过向关联方高溢价出卖资产等不公允的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得以恢复上市。另一方面,一些原本业绩很好的上市公司,通过向关联方高价采购材料或购买不良资产,导致业绩变脸、资金枯竭。
两种不同的关联交易背后,一个共同的结果是: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总会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利用上市公司获取利益或占用资金。
一种交易正令很多上市公司风光无限,成为绩优蓝筹,其中有些公司的股票更成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热捧的对象;同样也是通过此类交易,一些上市公司高价购进不良资产,最终导致自身资金枯竭,难以为继。这种交易就是关联交易(又称“关联方交易”,国际会计准则中的英文表述为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据统计(如表1),2001、2002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均超过了1600亿元,连续两年均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其中七成左右的关联交易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之间。
从关联交易的业务性质来看(如表2),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商品购销类、资产买卖类和股权投资类,这三类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占全部关联交易的80.1%(2002年),各自所占比例分别为32.4%、28.96%和18.74%。
对比2002年和2001年,我们发现:一方面,虽然商品购销类关联交易的比重按年增长了52%,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之间的此类交易占全部交易的比例却下滑了40%;另一方面,虽然买卖资产类关联交易连续两年基本都占30%左右,但其中转让资产类关联交易的比重下降了57%,而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的比重却大幅增长了221%。发生这两种变化的背景是:一方面,为了增强自身的市场独立性,上市公司开始从其控股母公司频频收购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另一方面,迫于监督及舆论的压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一些资金紧缺的大股东便以实物资产抵偿债务。
关联交易本身无可非议,是一种中性的行为。然而,我们看到,很多上市公司一直通过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来操纵业绩,打造高盈利形象,并因此获得了更多的筹资机会,一级、二级市场的资金纷纷流向这些公司;但与之相伴的是,这些上市公司所筹集的资金往往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被大股东或关联企业所占用。还有一些公司,则直接通过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资金。
即使在上述两种表面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变化趋势中,我们也看到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一方面,收购主营业务相关资产虽然可以减少今后与控股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但也存在控股母公司把劣质资产包装后变现的情况;另一方面,以资产偿债虽然清理了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积极的意义,但一些用以抵偿债务的资产质量却令人担忧,上市公司在被动的情况下接受这些用以还债的资产,其资产质量不仅不能得到任何实质的改善,而且还要增加管理费用。
在这些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中,最大的非公允风险来自不断增长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方面(商品购销)的经常性不当关联交易。如表2,虽然这类交易与控股母公司发生的比例在下降,但与其它关联方发生的比例在快速上升,此类交易的金额占全部关联交易的比例已从2001年的21.27%增加到了2002年的32.4%。对比一些同类业务非关联交易的盈利水平或关联方的盈利状况,我们发现,如果没有这些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很多绩优蓝筹的公司将成为亏损大户,其股票也将被ST(特别处理)。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府监管的加强,无论是从交易所涉及的绝对金额和平均单笔发生金额,还是从发生交易的上市公司所占的比例来看(如表1),2002年度的关联交易较2001年均有所下降。
在非经常性关联交易上,财政部于2001年底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通过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了限制。在主营业务方面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上,政府也于今年9月份出台相关规定限制今后进行IPO并上市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后一规定不适用于已上市的公司,是一种典型的祖父条款(关于“祖父条款”,见后文解释)。但制定祖父条款的最终目的是要取消祖父条款,我们可以预期这一规定最终将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在此之前,关联交易的非公允风险必然需要得到释放。
然而,一个新的趋势已经出现,就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这种手段将不公允关联交易变得更加隐蔽、被操纵程度更高。
如果说证券市场2001年年中开始的股市大跌,很大程度上源自上一个会计风险—资产减值风险的释放,那么关联交易风险的释放很可能成为证券市场进一步回归的因素。
为了揭示这种风险,我们原本打算从整体上估算不当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程度。按照去年修订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需要在《年报摘要》的“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主营业务中关联销售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据此整理出的关联交易数据为五百多条。然而,数据披露的质量与要求相差太远,很多公司根本没有披露关联销售成本的数据或者将关联采购成本作为关联销售成本进行披露,导致毛利率无法计算。
研究只能从微观入手。本文按照关联交易的几种不同类型,选取了一些具体的个案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其中,“宝钢股份”和“春兰股份”是关联销售的典型,两家公司均通过几乎100%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操控毛利率和营业费用率;“武钢股份”是关联采购的典型,通过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操控毛利率水平、费用和负债分担比例;“扬子石化”也有通过关联采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的迹象,同时与“宝钢股份”一样通过占用集团的经营资产享受着集团提供的债务免息展期服务,还用生产成本较高的资产从关联方置换进优质资产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来源;“锦化氯碱”则在两年前花费了十几亿从大股东处收购了一个如今不得不停产的项目,并在价格下跌后仍以“事先约定的市场价格”从大股东处采购原材料;在“济南轻骑”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曾经依靠关联交易造出巨额利润的公司在失去关联交易后的惨相。
此外,本文还特别对比研究了国内外关于关联交易准则的情况,指出了国内准则存在的致命缺陷,并进一步提出了治理不当关联交易的方案。我们认为,无论是关联交易不公允,还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遏制不是最好的办法,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才是治理不当关联交易的根本途径。
❼ 关联交易有哪些风险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会存在定价不公允、利益输送等问题,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对于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而言,要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也应强化这方面的规范。
❽ 如何防范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信贷风险
杨 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业务范围跨行业、跨地区的集团企业越来越多,企业间的关联关系日趋错综复杂。关联交易有其好的一面,它可促进公司规模经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但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能会侵害交易对方、债权人、股东的合法利益,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在信贷实践中,一些集团公司盲目扩张、管理混乱、缺乏诚信,利用关联企业多头套取银行资金,往往某一环节出现资金链条断裂,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并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甚至关联企业利用关联交易骗取银行贷款,逃废金融债务,给商业银行贷款带来严重风险。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信贷风险 首先是信用膨胀风险。关联企业集团通过设立多个关联企业分别获取银行信用,放大了单一企业所能获得的银行信用,实际上虚增了企业的承债能力。通常采取的手法是:注册关联公司获取银行信用,再通过关联交易占用该关联公司资金,用占用的资金再设立关联公司获取银行信用,如此反复。如果将集团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关联企业的银行信用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该关联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 其次是信贷集中性风险。关联企业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建立关联企业,其形式各异,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单凭表面很难确定其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企业贷款。客户信息系统不健全,很容易发生分支机构对同一企业集团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一旦某一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链条出现问题,就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关联企业集团的贷款风险集中爆发。 再次是贷款被挪用风险。由于关联企业是一个共同利益集团,当某个关联企业需要资金而又无法直接从银行融资时,往往在集团内部调配资金,当集团整体自有资金调配出现困难时,往往又由集团内具备融资能力的企业出面向银行融资,然后将融到的资金通过关联交易挪用到实际需要资金的关联企业。这样做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最后是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关联企业制度之所以能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原因之一是银行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方面。由于关联企业集团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得商业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关联企业集团真实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的信贷决策潜伏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原因之二是由于关联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数量众多,内部财务往来关系混乱而且频繁,集团母公司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及其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达到虚增资本、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的目的,当一方发生风险时,这种风险会迅速波及到另一方,使风险变化呈现联动效应,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的难度;原因之三是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加剧,使各银行都争相抢夺集团企业客户,忽略了对集团企业客户的信贷风险管理,并且形成了银行间信息交流的障碍。 控制和防范企业关联交易信贷风险的对策 对策之一:对关联企业实行统一授信。将关联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债务人进行管理,实施统一授信。根据关联企业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确定包括贷款、担保、承兑、信用证开证等所有表内外信贷业务的授信方案。统一授信可以从整体上考察关联企业集团授信承受能力,消除集团内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为影响,防止分散授信情况下的集团授信总量高估,降低集团整体信用风险,从而避免集团信用膨胀风险。统一授信时要注意集团成员企业授信额度的合理分割,做到整体风险和个体风险的双线控制。 对策之二:做好贷前调查,理清借款企业的关联关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贷前调查是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第一关。为此,客户经理要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了解收集关联方信息,掌握集团客户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客户关系,尤其要弄明白财务管理是否合理规范、企业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是否明确。同时,要对借款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总体的调查了解,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等。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其他关联企业对借款企业还贷能力的影响。 对策之三:完善授信管理制度,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对企业集团客户的授信要严格按照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操作,由商业银行总行核定该企业集团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各种形式的授信业务,如贷款、担保、承兑、开证等表内外业务,从总体上控制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敞口。为有效实施对关联企业的统一授信,应从人员、组织机构和业务运作上构建与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制定关联企业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 对策之四: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从事核心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一般借款主体应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实际产生还款来源的企业,即还款现金流的产生者。通常情况下,银行可以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从事核心业务或拥有获利水平较高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 对策之五:规范关联企业担保业务,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增加抵押或质押担保比重,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即使选择第三方保证,也要避免循环保证、超额保证。如果母公司拥有较多投资股权且该股权易于变现,也可要求母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从而将母公司与借款人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行统一的风险控制。 对策之六:加强贷后监控,采用多种手段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在对关联企业的贷后管理中,不仅要严密监控借款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而且要关注整个企业集团尤其是控股企业以及还款来源所涉及的集团成员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密监控关联交易行为,关注集团内部或与借款人有密切关系的集团成员间各项大额资金的往来,防止资产、利润的非正常转移;要做好关联企业客户贷款后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整个关联企业集团客户的联合调查,根据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潜伏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