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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的形式特点

发布时间:2021-12-08 20:53:19

1. 网上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的特点

网上证券交易有替代传统证券交易的势头。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国际互联网的复苏发展以及其与证券经纪业务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是因为网上证券交易相对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具有众多优势。
1.首先,网上证券交易以无所不在的国际互联网为载体,通过高速、有效的信息流动,从根本上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极大地缓解了我国券商地域分布不均的矛盾,将身处各地的投资者有机地聚集在无形的交易市场中,使得投资者能在全国甚至全球任何能上网的地方进行证券交易,并使那些有投资欲望但却无暇或不便前往证券营业部进行交易额人士进行投资成为可能。
2.其次,网上证券交易通过国际互联网,克服了传统市场上信息不充分的缺点,有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3.再次,网上证券交易可以降低证券交易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网上交易的全国引入,使得客户彻底突破传统远程交易的制约,无须投入附加的远程信息接收硬件设备,在普通的计算机上就可以全面把握市场行情和交易的最新动态。另外,网上交易 包容给了证券活动的方方面面,使投资者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信息传递、交易、清算、交割等事务,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对券商而言,网上交易的大规模开展,可以大幅度降低营业部的设备投入和日常的运营费用。此外,现在网上交易通常采用对称加密和不对称加密相结合的双重数据加密方式,再加上证券公司本身的数据加密系统,使得网上证券交易的安全性无懈可击.

2. 证券市场具有哪三个显著特征

证券市场的特征有,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3. 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有哪些

(一)按交易场所来的不同而自划分
:1.场内交易2.场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划分:
1.相对买卖: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卖标购:一个卖主对众多买主,或众多卖主对一个买主。3.竞价买卖:众多的买主与众多的卖主。
(三)按交割时间不同划分:
1.当日交易2.普通日交易3.特约日交易
(四)按证券经营者不同划分:
1.自营买卖2.代理买卖
(五)按证券交易付款资金来源分:
1.现金交易2.保证金交易3.借贷交易
(六)按证券交易完成交割期限及标的物划分:
1.现货交易 2.期货交易3.期权交易4.信用交易 5.证券回购交易
证券交易方式是证券买卖的方法和形式。任何证券流通都是通过一定的具体的交易方式去实现的。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随着证券流通市场规模的扩大,流转交易额的增长,证券交易方式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单一到复合地发展起来的。从证券流转买卖的时间讲,即以证券交易双方当事人从订约到履约期限长短为标准,可以把证券交易方式分为证券现货交易、证券期货交易、证券期权交易、证券信用交易和证券回购交易等五种形式。

4. 证券交易有哪些特征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证券需要求流动机制,因为只有通过流动,证券才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而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就是因为它可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这就体现了它的收益性。同时,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证券在流动中也存在因其价格的变化给持有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 证券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证券交易方式类型有:
1、现货交易

所谓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所以,现货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以现款买现货方式进行交易。

2、远期交易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3、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类似的地方,都是现在定约成交,将来交割。但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则是标准化的,有规定格式的合约,一般在场内市场进行。另外,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在多数情况下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4、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从运作方式看,它结合r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通常在债券交易巾运用。债券回购交易就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朱来某一时问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在债券网购交易中,当债券持有者有短期的资金需求时,就町以将持有的债券作质押或卖出而融进资金;反过米,资金供应者则因在相应的期间内让渡资金使用权而得到一定的利息回报。

5、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取得经纪商信用而进行的交易,也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这一交易的主要特征在于经纪商向投资者提供了信用,即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资金或证券有一部分是从经纪商借入的。
我国过去是禁止信用交易的。2005年10月重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交易融资融券的规定。随后,中国证监会发布r《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公布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的实施细则。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融券业务足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人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传活动。

6. 证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形式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根据是否在交易所上内市分为场内交易场容外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像沪深交易所9点15分至9点25分间,将所有委托按价格,同样价格时间优先的顺序排序,形成一个交易价格,在该交易价格下可使成交量最大,所有成交客户都是以该价格成交的。9点半之后就是连续竞价,深交所在收市前3分钟也是集合竞价。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7.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8. 证券交易所的特征和分类是什么

一、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 二、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 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消、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 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9. 证券交易的交易特点

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
证券转让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
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
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
4、证券交易须遵守相应交易规则
为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快捷,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我国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交易的特别法,《公司法》对股份及公司债券转让也规定有原则性规则,《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的一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交易关系的调整。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银行法》、《保险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间接地调整着证券交易关系。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自律性规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10. 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是什么

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

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并且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商进行交易。证券交易通常在证券经营机构之间或是证券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不需要中介人。

(10)证券交易的形式特点扩展阅读:

从交易的组织形式看,资本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市场而言的,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

传统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在物理概念上的区分为: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的;场外市场,又被称为“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是分散在各个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的交易制度。

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证券交易的方式逐渐演变为通过网络系统将订单汇集起来,再由电子交易系统处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物理界限逐渐模糊。

目前,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概念演变为风险分层管理的概念,即不同层次市场按照上市品种的风险大小,通过对上市或挂牌条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结算制度、证券产品设计以及投资者约束条件等作出差异化安排,实现了资本市场交易产品的风险纵向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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