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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外汇

发布时间:2020-12-31 02:52:38

1. 申请企业进出口权如何去海关,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和税务局备案,多谢!

青岛情况:我刚办理完
一、先到区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提交后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去市外经贸局指定地点领取,还要20元信息咨询费
二、 到所在地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企管科)要100元信息录入费,5个工作日后取
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对外登记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 企业章程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人民币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6. 组织机构代码证
7.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海关领取)
8.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海关领取)
三、 取得海关登记证后直接在海关到电子口岸处办理电子口岸手续,所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营业执照
国税登记证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单位介绍信
录入信息后,领取《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依次到市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国税局进行审批。
市技术监督局:审核全部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后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登记表收好盖章,费用为90元人民币。
市工商局:营业执照副本及登记表
市(延安三路236号二楼36号窗口):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登记表。
然后在回到海关电子口岸中心继续办理电子口岸手续,费用1120.00元,将法人卡、操作员卡、读卡器买回,后拿登记表去海关(企管科)、外汇局、对外经济贸易局继续审批。
海关:IC卡
外汇局:直接办理出口核销备案申请
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
申请书(固定格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初次领核销单时应带齐以下资料:
操作员IC卡;
出口合同复印件;
单位授权证明或介绍信;
领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
对外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备案手续
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
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网上打印)
营业执照
外经贸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一楼大厅办理即可,可现场拿到备案证明。
五、开立外汇账户做准备
办理进口付汇核销企业名录(市外汇管理局 经常项目处)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 申请表(公司概况,申请原因,公司盖章);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申请外汇账户信息登记(市外汇管理局 非资本办公室)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上面注明公司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一般第二天银行就可以查到,可以申请开立外汇账户了。
六、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区国税局服务大厅 所需资料:
申请表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海关登记、进出口经营备案、开户证明、一般纳税人申请等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并加盖公章。同时带原件。
即时可以办理。

2.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分别是哪些

首先,觉得首先我觉得你对中国政府的机构设置还不是很清楚,先跟你说一下:
1.海关和国税,是由国务院直属的行政机关
而金融,广义的金融包括很多,如果是银行的话,是由人民银行总行管辖
另外还有三个国务院直属的事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三个加上银行,才是广义的金融管理.
至于外汇管理,我记得以前好像是由国家部委管辖的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吧
2.海关和国税本身就是行政机关,最高管理机构为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
3.金融,最高管理机构应为中国人民银行,这是行政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三个都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
4.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回答完毕,可以再看一下中国政府网,看了你就会了解的..
http://www.gov.cn/gjjg/2005-08/01/content_18608.htm

3. 进出口核销牵涉到哪几个部门海关和外汇管理局分别负责什么

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核销单开始,口岸备案 然后在海关使用, 海关签发退税取之后退回回企业,然后银行出答具出口收汇核销联再上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 涉及到外管,海关,银行这几个部门; 但是核销这个工作是中国进出口之初实行的,随着外汇改革的深入 从2012年8月1日开始起 已经启用了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办法,文件有试点指引和实施细则 以及外汇管理的应用平台 进行预收付款的报告及差额报告 通过平台规范企业进出口的日常工作

4. 中国公民一次可携带多少外币出境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规定,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但是对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

(4)海关外汇扩展阅读: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规定: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5. 携带很多外币现金出境如何报关

1、准备好材料,包括护照、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条)或相关购汇凭证。

2、如从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公证书)。

3、出境人员持上述审核材料向存款银行或购汇银行申领《携带证》。

4、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5、海关凭此《携带证》放行。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

根据规定,对于人民币现钞,旅客可携带进出境的限额均为不超过20000元。对于外币现钞,出境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钞数额为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如确实需要多带点现金,则需要提前办理申报手续,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会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5)海关外汇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对于携带超量外币现钞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行为,在固定证据派出走私嫌疑后,各海关应当按照行政强制适当性的原则,扣除最高可处的罚款额度后,及时将其余的外币现钞解除扣留,返还当事人。

2、对于携带超量外币现钞出境折合2万美元以下或者入境折合5万美金以下的,各海关可以区分情形作出单独予以警告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3、携带外币现钞出境超过一定金额需开立《携带证》,同时存在丢失、被盗的风险。因此,建议您只随身携带必要的外币现钞,其余外汇资金可通过银行汇出或携出境外,包括电汇汇出、开立汇票、速汇金汇出、购买旅行支票、存入国际信用卡等方式。

4、办理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大银行服务热线,尽量准备齐全各种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携带外币出入境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报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出境

6. 海关出入境携带货币和额度的限制

根据我国对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的相关规定: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6)海关外汇扩展阅读: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第三条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六条“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

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

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

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

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七条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第八条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第九条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第十条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第十一条《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条《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第十三条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

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第十五条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第十七条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

7. 国内规定出入境最多可以携带多少美金

出入境需注意抄:每人袭不携带超过2万元人民币、外币不超过5千美金,超量需主动申报;出境旅客携带需要带回入境的单价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照相机、手提电脑等物品需主动申报;进境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价值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物品需主动申报;

进境旅客每人限免税携带在境外购买的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或酒精饮料1500毫升;禁止携带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等入境;对中国政治、道德等有害的印刷品、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禁止携带入境。

(7)海关外汇扩展阅读:

法国

法国海关规定,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7622欧元入境。

迪拜

迪拜海关规定,入境游旅客随身所携带现金不能超过5000美元。

中国台湾:60000元新台币

依据规定,携带现金新台币出入境以60000元为限。如果所携带的新台币超过该项限额,应在入境或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

不过,台湾对于携带外币入境则不予限制,但超过等值美金10000元现金的人员,应报明海关登记,未经申报将依法没入。

8. 请问中国公民回国入境时,最多可以携带多少外币

一 入境
入境人员携来带外币现源钞入境,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无需申报携带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在入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 返 及短期多次往返者除外。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入境,数量上没有限制。

9. 携带外币入境申报后要交税么

携带外币入境申报后是不需要缴税的,但是如果是在境外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国外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9)海关外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居民个人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税税额的限额(以下简称抵免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10.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

B。

上述机关都是垂直领导的。

行政复议法也规定了例外条款,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内海关、容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考司考复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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