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人民银行下面有哪些直属单位
1、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是参与、支持或保障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企事业单位。
截至2016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下设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金融出版社、金融时报社、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党校等直属事业单位。
2、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招聘公告中,参加招聘的直属单位有: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金融时报社、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金融出版社。内设机构 :
办公厅 条法司 货币政策司 金融市场司 金融稳定局 调查统计司 会计财务司 支付结算司 科技司 货币金银局 国库局 国际司 内审司 人事司 研究局 征信管理局 反洗钱局 党委宣传部
下属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有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6个分行营业管理部,308个市(州、盟)中心支行,1766个县(市)支行。这些分支机构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依法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单位名称
上海总部,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石家庄中心支行.太原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长春中心支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福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郑州中心支行.南昌中心支行.长沙中心支行.南宁中心支行.海口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昆明中心支行.拉萨中心支行.兰州中心支行.西宁中心支行.银川中心支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B. 合肥澳门币对人民币在哪换
到中国银行复合肥市各区营业制网点,办理澳门元兑换人民币元,根据中国银行【2016年10月19日06:10分更新】外汇汇率市场交易中间价:1澳门元=0.8442人民币元,交易时以银行柜台交易价为准,请采纳!
C. 合肥本地 有人需要美元吗有一些美元想换人民币
有,到中国银行合肥市支行各大营业网点去,办理美元兑换人民币业务,根据中国银行【2016年10月10日10:45分更新】外汇汇率市场交易中间价:1美元=6.7026人民币元,请采纳!
D. 中国人民银行电话号码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联系电话是:010-66194114。
若您是征信相关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全国各征信中心及查询点的联系方式是:http://www.pbccrc.org.cn/zxzx/lxfs/lxfs.shtml
E.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帆隐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态枯厅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败瞎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