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回购股票并注销的账务处理
借:股本-20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 000 000
贷:库存现金 40 000 000
㈡ 回购,注销库存股的会计分录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回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答(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按照通常的财务理论,库存股亦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也就是说,公司将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存放于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销。
㈢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1、合并正常入账如下:
借:股本 20万
借:资本公积 8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同时需代扣代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高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价与库存股账面余额的差额)
(4)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低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二、回购股份的税务处理
1、个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回购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税收,对于被回购方是个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五小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对于被回购方是法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属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但在转让股票时不得扣除,有重复纳税之嫌(参见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利润分配可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财税明电[2008]2号的规定,对于法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㈣ 资产负债表里的实收资本怎么算
一)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
一般情况下,实收资本可供企业长期周转使用,其数额也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增减。但是随着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和发展求,可能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按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实收资本的增加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的途径主要有投资者追加投入、用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用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等。投资者追加投资包括原股东追加投资和增加新的投资者。如果为原股东追加投资,可按其实际投入额增加银行存款和实收资本;
如果为新介入投资者,其缴入的出资额大于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不计入实收资本,而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
有限责任公司将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现有股东的资本比例,分别确定各股东的增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账户的各投资人明细账内,以保持增资后的资本结构不变。
2.实收资本的减少按照有关法律,投资者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资本。但在公司发生缩小经营规模、资本过剩或发生重大亏损而短期内又无力弥补等特殊情况下,公司须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实收资本应按规定在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在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实收资本”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
(二)股本的增减变动
1.股本的增加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途径主要有增资扩股、分配股票股利、用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符合增资条件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可以向外界公开发行增资股票。发行增资股票的核算与股本形成的核算相同。
股票股利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向股东分派股利。发放股票股利通常是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采用增发普通股的形式来分派给普通股股东。
股票股利实质上是公司将留存收益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账户,贷记“股本”账户。
2.股本的减少
企业应设置“库存股”账户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库存股是指发行后重新回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本公司尚未注销的股票。当公司在公开市场上收购本公司股票时,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注销库存股时,应按股票面值借记“股本”账户,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账户,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账户。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时,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股票面值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账户,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4)股票回购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资本核算
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㈤ 回购股票和注销股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能否举下例子
1、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股票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举例如下:
企业以10元每股的价格回购1万股,面值为1元的股票
那么 一 回购库存股
借 库存股 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二注销库存股时
借 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90000
贷 库存股 10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不够时,假如只有80000,那么只能冲80000
另外10000要冲留存收益
借 股本1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80000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9000
盈余公积1000
贷 库存股100000
拓展资料
按照通常的财务理论,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被称为库存股。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也就是说,公司将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存放于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销。
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为奖励该公司职工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企业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该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㈥ 公司回购股东股份该怎么记账
1、以面值回收: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股
2、回收价低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贷:资本公积
3、回收价高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借:资本公积
借:留存收益
贷:库存股
(6)股票回购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业为奖励该公司职工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③企业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该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转让库存股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⑥注销库存股
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
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同⑤转让库存股。
㈦ 股份回购的账务处理
出资回购股抄份时
借:库存股
贷:现金
借:股本 (按回购数乘以股票购买的价格)
资本公积(也可以贷方,表示回购价格低于股本价格))
贷:库存股
按股本和回购价格先冲减资本公积,再冲减盈余公积,不够 冲减的情况下再冲减未分配利润)
㈧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股票质押抄式回购的袭股票质押成功后,将从公司的股票账户转入证券公司专用质押账户,进行质押登记。但是所有权仍归你公司所有,若将股票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转出也不合适。因此,账务处理建议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变,仅将质押股票进行表外登记,应计入受限金融资产;
2.融入资金100万,借:银行存款;贷:股票质押式回购款
3.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