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缴纳什么税金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收购其他企业股权业务(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包括:
1、印花税。交易双方各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所记载的转让价格的0.05%计算交纳、贴花。
2、所得税。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高于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所得税,反之,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但分年有扣除上限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股权转让业务,比如转让持股95%以上的企业的,有特殊的税收优惠计算方法。
另外,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Ⅱ 有限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约定退还已缴股本金和60%红利,并
股权转让是出让方与受让方的交易,受让方需要支付给出让方股权转让款。出让方已支付的股本金属于公司所有,未经法定减资程序不能退还。红利需要由股东会决议在扣除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才能分配,与股权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出于税务筹划的考虑,一般在股权转让前,会先在股东间分配红利。
Ⅲ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三、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
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七、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Ⅳ 什么是金交所、金交中心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统称为“金交所”回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业务主要答围绕非标资产而展开的,主要有如下四大类业务:
第一类是金融资产交易业务,直接对金融国有资产、不良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进行交易;
第二类是资产收益权交易业务,不直接对基础金融资产交易,而是对存量金融资产以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形式盘活非标资产;
第三类是融资类业务,如委托债权投资、定投投资工具、私募债等;
第四类是信息耦合业务,交易所提供企业投融资信息,或展示项目信息,撮合各方达成交易,并同时提供登记托管等配套服务。
附:2018年全国67家金交所的名单:
Ⅳ 股权转让金如何支付才能最大限度的有利于买方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
1、从成交量来看,股来票1000-3000亿人民币;贵金自属市场每天的成交量有几万亿美金,无庄家控盘。
2、从交易时间来看,股票是4小时交易,贵金属是24小时交易。
3、从交易规则来看,股票只能买涨,贵金属可买涨买跌,双向交易。
4、从交易品种来说,股票有一千七百多支,选股比较麻烦,贵金属产品相对较少,容易分析。
5、股票做的是国内市场,容易受庄家操控,贵金属做的是国际市,由于成交量极大,所以里面没有庄家,市场更加公平透明。
6、上市公司可能因经营不善而清盘,化为乌有;贵金属则永远存在,而且一直是国际货币体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硬性货币。
7、股票是100%的资金投入,贵金属是10%的保证金投入。股票没有杠杆,1000块钱就只能买1000块钱的股票,贵金属有100倍的杠杆,可以把资金放大100倍使用,可以放大收益。
8、股票是T+1,今天买明天才能卖;黄金是T+0,当天买卖,即时成交。并无需挂单交易。
Ⅶ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收政策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 )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判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对于个人投资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企业投资者,应当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关于"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
例如:《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08]3号)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而随着《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下发,这些不规范的税收优惠将逐步得到清理,国发〔2014〕62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指出:"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Ⅷ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后怎么缴税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截止2019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规定: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 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判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对于个人投资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企业投资者,应当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贵金属交易所股权转让扩展阅读
合伙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适用个人所得税率为20%.
Ⅸ 贵金属与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投资贵金属与投资股票既有相似处,也有不同处,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贵金属投资的本质是对贵金属的商品价值和金融价值进行双重评估,对未来价格走势提前预测;股票投资的本质是取得某上市公司相应股份的所有权,对该权利的价格走势提前预测
买入贵金属投资产品对应的是相应数量与规格的贵金属实物,或者与贵金属价格相对应的资产价值;买入股票对应的是相应份额的某上市公司的所有权,这份权利可以参与公司分红,也可以转让。
(2)贵金属投资分析重宏观基本面;股票投资既重宏观面,也重具体的公司面
贵金属宏观面分析考察美元价格、宏观经济走势、贵金属供需关系、地缘政治因素等;股票分析既要考察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流动性、股市调控政策等,也要考察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潜在的股权变动信息等;
(3)交易机制不同
投资贵金属面临多个品种选择,交易机制各不相同,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察与熟悉。建议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资金规模,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品种;股票的交易机制则相对稳定。
具体说来,如果选择贵金属期货投资,则必须熟悉期货保证金交易机制的特点、熟悉做空机制与T+0制度、了解交割制度对期货价格的影响等,总之,一个合格的贵金属期货投资者,首先是一个合格的商品期货投资者。
而股票投资不是保证金交易机制,只能“先买后卖”,不能做空(先卖后买),且实行T+1交易(主要指A股),这相对贵金属期货投资,风险更小,但资金效率相对较低。
(4)贵金属的流动性和国际性比股票强
由于贵金属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备易储藏、易携带等优点,其价值不会因为地点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交易空间可以拓展得更远,甚至不受国界的限制;而股票具有区域金融产品的属性,相同的股票在不同的国家不能自由交换,因此交易空间相对受限,尽管目前存在QFII、QDII等制度,但仍然受到额度、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世界性特征相比贵金属更差。
(5)贵金属的保值功能比股票强
贵金属特殊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决定了它是一个良好的保值工具;而股票的本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这份凭证的价值受到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股票交易对应的政治经济体系依赖性很强,其保值功能远远弱于贵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