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国人不能直接购汇,是因为中国实行外汇管制制度吗
是的,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1)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2)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注: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后,一律以钞户性质的外币存入)
(3)外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人民币收入的兑付需审核材料包括:
①书面申请
②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
③雇佣证明
④人民币收入清单
⑤税务凭证。
(1)外汇制度执行扩展阅读:
外汇管制制度基本方式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⑵ 中国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有那些措施
外汇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
中国的外汇管制情况可以分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跟汇率管理。其中经常项目包括账户管理跟外币现钞管理。
经常项目:包括账户管理跟外币现钞管理。
(1)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要求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银行结汇由强制结汇向意愿结汇过渡。企事业单位需要外汇,只要凭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用人民币兑换,银行即售给外汇。
(2)外币现钞管理
外币现钞管理要求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
⑶ 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外汇管制
原因:
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长期的国际收支逆差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显著的消极影响,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是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政府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调节国际收支,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他调节措施可能意味着较大代价。例如,政府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可能改善国际收支,但它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并使失业状况恶化。
2、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
汇率的频繁地大幅度波动所造成的外汇风险会严重阻碍一国对外贸易和国际借贷活动的进行。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国家或有很强的借款能力的国家可以通过动用或借入储备来稳定汇率。对于缺乏外汇储备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外汇管制是稳定本币对外币的汇率的重要手段。
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存在着非常多的可供投机资本利用的缺陷。例如,在经济高速发展时商品价格、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往往上升得高于其内在价值。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会吸引投机性资本流入,后者会显著加剧价格信号的扭曲。一旦泡沫破灭,投机性资本外逃,又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经济局势迅速恶化。外汇管制是这些国家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
4.增加该国的国际储备任何国家都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国际储备资产。
国际储备不足的国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增加国际储备,但是其中多数措施需要长期施行才能取得明显成效。外汇管制有助于政府实现增加国际储备的目的。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外汇管制使政府拥有更大的对外汇运用的支配权。政府可以利用它限制某些商品进口,来保护该国的相应幼稚产业;或者向某些产业提供外汇,以扶植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该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在该国企业不足以保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的条件下,政府可以借助于外汇管制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例如,规定官方汇率是外汇管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政府直接调低本币汇率时,或限制短期资本流入时,都有助于该国增加出口。
7.增强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指一国在金融国际化条件下具有抗拒内外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能力。开放程度越高,一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越大。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包括国内不良贷款、金融体制改革和监管等内部因素,也涉及外债规模和使用效益、国际游资冲击等涉外因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有种种缺陷,特别需要把外汇管制作为增强该国金融安全的手段。
⑷ 财务管理制度中有外汇的一般如何予以处理
财务管理中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处理方式(以酒店为例)
1、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
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在财务管理中对于外汇的处理一般的可以以此为参考借鉴。
⑸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是人民币内部结算价与官方汇率并存时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人民币汇率长期低于出口创汇成本,但高于国内外消费物价之比。为了扩大出口,人民币需要贬值,不过人民币贬值对非贸易外汇收入不利。从兼顾贸易和非贸易两方面的需要出发,1979年8月政府决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汇率之外实行贸易内部结算汇率,它以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润计算出来,明显低于官方汇率。
第二阶段是取消内部结算汇率,进入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1985~1993年)。双重汇率体制明显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国家外汇储备也有所增加。但是这种安排存在明显的问题:第一,从对外关系来看,IMF将双重汇率看作是政府对出口的补贴,发达国家威胁要对我国出口商品征收补贴税。第二,从国内角度来看,双重汇率造成外汇管理工作中的混乱,而且它在外贸部门仍然吃大锅饭的情况下不能有效抑制进口。所以,从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内部结算价,人民币又恢复到单一汇价。
为了配合外贸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国逐步取消财政补贴,从1988年起增加外汇留成比例,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局面。 第一阶段
汇率并轨与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时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国家外汇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第二,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规范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央行通过参与该市场交易管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对外公布的汇率即为该市场所形成的汇率。1996年12月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而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后,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但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汇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间小幅度升值外,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状态。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由于人民币与美元脱钩可能导致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出口增长,中国政府进一步收窄了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1999年,IMF对中国汇率制度的划分也从“管理浮动”转为“钉住单一货币的固定钉住制”。
第二阶段
2005年7月21日,我国对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改革。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人民币总体小幅升值。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银行柜台交易汇率的中间价。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新人民币汇率制度平稳实施充分证明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符合我国汇制改革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要求。人民币汇率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⑹ 简述外汇管制的措施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 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调节进口商品结构。外汇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避免该国货币供给额的过度膨胀,或外汇准备的枯竭,对於外汇之持有,对外贸易或资金流动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
中文名
外汇管制
外文名
Exchange control
所属学科
金融
所属领域
管理制度
应用领域
外汇管理
基本简介
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该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外汇管制主要有三种方式:
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
⑺ 世界各国实行外汇管制主要有哪些手段分析外汇管制的作用和弊端,进一步分析我国目前的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的基本方式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回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答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三.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
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⑻ 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哪些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93号发布 根据1997年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回改〈中华人民共和答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订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1-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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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⑼ 外汇局惩治不法行为罚款多少
距上一次公布案例仅仅20余日,外汇局8月16日又公布了一批外汇违规案例。
这次公布的21起案例涉及银行、企业、个人。其中银行违规集中于3类行为: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企业违规集中于2类行为:逃汇和非法结汇;个人违规集中于3类行为:非法买卖外汇、私自买卖外汇和分拆逃汇。这21起案例被处以罚没款合计高达5441.39万元人民币。
短时间内再度公布违规案例,也显示出外汇局对于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外汇局表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
在企业、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过程中,银行对于交易是否具有真实性本应把守第一道关口,起到“看门人”的作用。但是,此次公布的8起银行案例中,却有7起均源于银行未按规定进行尽职审核。
例如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根据外汇局此前披露的信息,上半年外汇局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必须严厉惩罚。
消息来自央广网。
⑽ 外汇账户管理的内容如何执行
(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在收到出口货款后又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并按官方汇率按管理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外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外许多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措施,而对一些国内急需的、供应不足的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及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通常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
(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