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手段和方式有哪些
各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在具体监管过程中,主要运用金融版稽核手段,采用权 “四结合”并用的全方位监管方法。 (1)依法实施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必须接受国家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金融监管必须依法进行,这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点。要保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才能保证它的有效性。而要做到这一点,金融法规的完善和依法监管是绝对不可少的。(2)运用金融稽核手段实施金融监管。金融稽核,是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根据国家规定的稽核职责,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检查。金融稽核、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资本金的充足性、资产质量、负债的清偿能力、盈利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等。(3)“四结合”的监管方法, 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结合。
② 企业应该如何采取管理手段防范外汇风险
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ForeignExchangeExposure)是指一个金融的公司、企业组织、经济实体、国家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外经济、贸易、金融、外汇储备的管理与营运等活动中,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债权、权益)与负债(债务、义务)因未预料的外汇汇率的变动而引起的价值的增加或减少的可能性。
2、管理手段:
企业还有很多外部套期保值工具可供选用,如远期外汇合同、外汇期权交易等。开展外汇交易是一种实用、直接而科学的方法。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防范交易风险。在进行远期外汇交易时,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买人卖出货币的名称、金额、远期汇率、交割日期等。从签订合同到交割这段时间内汇率不变,可防范日后汇率变动的风险。远期外汇交易的一个变种是具有日期选择权的远期合约,其允许企业在一个预先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的任何一天执行外汇交易。当然,远期外汇交易本身是存在风险的,企业能否避免损失和获得好处,关键在于汇率预测是否正确。同时,远期外汇交易在避免了汇率不利变动风险的同时,也丧失了汇率有利变动而带来的获利机会。
以外汇期权交易防范交易风险。所谓外汇期权,是外汇期权交易双方按照协定的汇率,就将来是否购买某种货币,或是否出售某种货币的选择权,预先签订的一个合约。外汇期权合约给期权买方的是权利,而没有义务,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对套期保值者来说,外汇期权有三个其它保值方法无法相比的优点。其一,将外汇风险局限于期权保险费;其二,保留获利的机会;其三,增强了风险管理的灵活性。
③ 简述外汇管制的措施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 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调节进口商品结构。外汇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避免该国货币供给额的过度膨胀,或外汇准备的枯竭,对於外汇之持有,对外贸易或资金流动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
中文名
外汇管制
外文名
Exchange control
所属学科
金融
所属领域
管理制度
应用领域
外汇管理
基本简介
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该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外汇管制主要有三种方式:
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
④ 金融监管的主要手段有哪些其最根本的目标是什么
金融监管的主要手段有:
1.公告监管
公告监管是指政府对金融业的经营不作直接监督,只规定各金融企业必须依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定期将营业结果呈报政府的主管机关并予以公告,至于金融业的组织形式、金融企业的规范、金融资金的运用,都由金融企业自我管理,政府不对其多加干预。
公告监管的内容包括:公告财务报表、最低资本金与保证金规定、偿付能力标准规定。在公告监管下金融企业经营的好坏由其自身及一般大众自行判断,这种将政府和大众结合起来的监管方式,有利于金融机构在较为宽松的市场环境中自由发展。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作为金融企业和公众很难评判金融企业经营的优劣,对金融企业的不正当经营也无能为力。因此公告监管是金融监管中最宽松的监管方式。
2.规范监管
规范监管又称准则监管,是指国家对金融业的经营制定一定的准则,要求其遵守的一种监管方式。在规范监管下,政府对金融企业经营的若干重大事项,如金融企业最低资本金、资产负债表的审核、资本金的运用,违反法律的处罚等,都有明确的规范,但对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事等方面不加干预。这种监管方式强调金融企业经营形式上的合法性,比公告监管方式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但由于未触及金融企业经营的实体,仅一些基本准则,故难以起到严格有效的监管作用。
3.实体监管
实体监管是指国家订立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规则,金融监管机构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金融市场,尤其是金融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实体监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融业设立时的监管,即金融许可证监管;
第二阶段是金融业经营期问的监管,这是实体监管的核心;
第三阶段是金融企业破产和清算的监管。
实体监管是国家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手段对金融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管理,比公告监管和规范监管更为严格、具体和有效。
⑤ 金融监管的主要手段
1: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 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一般性工具和选择性工具。在过去较长时期内,中国货币政策以直接调控为主,即采取信贷规模、现金计划等工具。
货币政策主要目标稳定币值.
2:金融监管的目标是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所追寻的理想状态。
政府金融监管的手段与方法主要是:1、依法实施金融监管。2、运用金融稽核手段实施金融监管。3、“四结合”的监管方法:包括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结合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一)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
(二)依法监管原则
(三)“内控”与“外控”相结合的原则
(四)稳健运营与风险预防原则
(五)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
⑥ 外汇市场监管的外汇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政府干预和金融监管理论是外汇市场监管的重要理论渊源,外汇市场监管是金融监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外汇市场监管的直接目标应是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效率、透明和稳定,促进外汇市场各项功能的发挥;最终目标则是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外汇市场监管手段可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搭配组合等。主要监管内容是,对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价格、交易模式、交易结算、交易行为等进行规范。
外汇市场监管具有金融监管的一般特征,但更强烈地显示出独特个性,表现在:
(1)外汇市场是一个所谓的OTC市场,活动边界的国际性意味着缺乏任何集中、统一的监管机构。
(2)尽管直接施加于外汇市场的自身管制较少,但外汇市场上的所有银行及大多数其他金融机构皆受相应主管机构的监管,包括对外汇交易业务的监管。
(3)外汇市场监管以行业自律管理为核心,监管当局通过各种方式参与自律管理的过程。
(4)一国只能对货币对中的本国货币进行监管,确立业务标准和市场规则,而对货币对中的外国货币没有监管权。
理论上讲,在一个市场机制完善的外汇市场上,不论大银行,还是小公司或个人皆可自由地参与外汇交易。但在外汇市场的实际运行中,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政府干预的配合。关于为什么要对外汇市场进行监管,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察。
第一,通过外汇市场监管来弥补市场失灵,这可以被看作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沦在外汇市场监管中的具体运用。展开来说:
一是外汇市场并非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是存在一定的垄断性,特别在现代电子信息的推动下,外汇交易集中度趋强,全球大银行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国际外汇交易。
二是外汇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尽管在公共信息方面差异不大,但不同的市场主体拥有不同的私人信息,直接影响到市场的透明度和运行效率。
三是市场参与者的权利需要得到保护。自由竞争的市场假定市场参与者权责明确;而实际上,如果没有相关的监管措施,市场参与者则可能难以合法享有一定的民间通货兑换权,无法正常地从事外汇交易。四是存在内部的不稳定。外汇市场是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纽带,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全球性;外汇交易可以脱离于国际贸易和实际投资背景,涉及到大量的金融杠杆工具,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虚拟性;资金流动具有高度的易变性和脆弱性。所以,一旦有风吹草动,外汇市场就有可能孕育、传递和扩散风险。五是外汇市场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市场,一旦失败,损失将十分巨大。正是由于上述市场缺陷的存在,所以外汇市场需要谨慎监管。
第二,通过规则的建立和维护,满足外汇市场的制度需求。外汇市场监管与经济自由度有很大关联,不同的外汇市场所实行的监管存在一定差异。地方性外汇市场往往有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而国际性市场由于市场机制比较完善,多年的交易习惯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因此,政府一般不对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模式等加以限制或管理。但这并不意味在国际性外汇市场上就没有任何监管,实际上在这种市场上存在许多大家共同默认的交易规则,如:参与外汇市场的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要接受相应宅管机构的监管;交易双方都是在接受对方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交易;某些交易需要缴纳保证金;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一些禁止银行承担过度风险以致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规定,这些规定通常包括对银行承担的外汇风险的限制,即确定了外汇敞口头寸限额,以约束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防止银行囤积外汇。如伦敦外汇市场是最专业化或批发性的市场,其所有交易是在熟知市场规则,尤其是熟知交易风险的机构之间进行的。可见,为维护外汇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则十分必要。而规则作为一种制度供给,是一个外部效应明显的特殊产品,不可能由单个的市场参与者来制定和实施,由政府部门牵头或参与规则的提供,则比较合适。
第三,通过外汇市场监管,可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外汇市场的风险类型大致包括:一是汇率风险,由汇率的波动引起;二是利率风险,源于外汇头寸的期限错配,两种相关货币的利率差异或与之相随的远期外汇溢价/折价可能造成损失;三是信用风险,由外汇交易合约或外汇贷款合约的对手方引起;四是时区风险,全球外汇市场24小时运行,货币清算经常出现的时滞会引起该风险;五是主权或国家风险,如:在外汇交易过程中,另一国不允许货币兑换汇出。
在上述各类风险中,最为突出的是结算风险。如果外汇交易者进行交易,支付了应该支付的货币而没有同时获得应该获得的货币,那么外汇交易者就会面临汇率变动或失去应得货币的损失,这就是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结算风险来自于双方付款的非同步性。根据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信用性结算风险和流动性结算风险。信用性风险指外汇交易的一方完全不能按照外汇交易协议支付相应的货币,使事先已经支付货币的外汇交易者面临损失。它包括两种情况厂—是道德性的,外汇交易的一方恶意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外汇交易,在获取对方支付的货币后,拒不支付相应的货币;或外汇交易的一方为某种利益,在有能力支付货币的情况下拒不支付相应的货币。另一种是非道德性的,外汇交易的一方因为破产或倒闭而没有能力按期支付部分或全部应付货币。流动性结算风险是指外汇交易的一方不能通过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系统在指定日及时收到全额货币,但外汇交易的对手方可以在随后的时间里获得他所购买的货币。其原因是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系统自身造成已经支付货币的外汇交易者不能同时获得相应货币。由于时差存在,世界各地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工作时间不同,大部分银行间支付结算系统在拆借大额资金时不能同时进行即时的货币结算,这些外汇支付的时滞导致结算风险的产生。外汇结算风险会因两个因素而扩大:——是交易量越大,清算敞口越大,风险越大;二是时间因素,外汇清算敞口始于自己售出货币的付款指令不可撤销之时,直到购人货币最终收妥时止,这段时间越长,风险敞口越大。
外汇结算风险会产生连锁反应,如果外汇交易的一方出现支付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对手方;对手方接下来可能会影响其他交易者,进而使波及范围越来越大。特别是现代外汇交易经常集中于全球最大的一些银行,一旦失败,会带来很大的系统性风险。而且,外汇结算失败常常被市场参与者视作金融体系存在更严重信用问题的先兆,引起市场的警觉和恐慌,冲击外汇交易支付体系,严重时引发金融危机。尽管这种系统性紊乱比较少见,但其潜在损失十分巨大。1974年6月,德国赫斯塔特(Herstatt)银行关闭几乎导致美国外汇市场崩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鉴于此,必须对外汇市场的各种风险特别是外汇结算风险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尽管交易者自身会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但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由监管部门出面,可以较好地防止风险扩散,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而这恰恰是单个交易者所缺乏或无能为力的。
⑦ 外汇风险的管理主要有哪些手段
外汇风险的管理主要有以下五种手段:
(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
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变化的风险。在外汇风险管理中,货币保值措施主要有黄金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
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在实行单一货币计价的情况下,付款使用软货币,收款使用硬货币。软货币就是趋于贬值或贬值压力较大的货币。硬货币就是趋于升值或币值稳定的货币。第二,在进出口贸易中,以多种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使各种货币的汇率变动风险互相抵消。第三,在贸易实务中,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尽可能地用本币进行支付,即出口商获得本币资金,进口商用本币支付货款。
(3)提前或延期结汇。
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抵补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
(4)进、出口贸易相结合。
一是对销贸易法,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联系起来进行货物交换。二是自动抛补法,在某进出口商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又进行进口贸易,并尽量用同种货币计价结算,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轧抵出口外汇的头寸,以实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自动抛补。
(5)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如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即进出口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用外汇计价结算的应付或应收款同银行叙做远期买进或卖出外汇货款的合同,通过锁定汇率波动来进行外汇风险管理,消除外汇风险。
⑧ 外管局怎么监管外汇
外管局对于外汇监管有好多方法,我这里就简单挑几个针对个人的措施,版给你做个参考。
1,每人每年结购权汇额度为5万美元等额外币;
2,每年的统计结购汇额度从1月1日开始;
3,银行每2个月审核一次分拆内容,对前90个交易日,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购汇总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并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将纳入关注名单。
4,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
以上为与个人相关的一些内容,基本够你在日常使用中参考了。
⑨ 外汇局对B类企业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和外汇收支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款和预付款除外),金融机构审查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除按照国际结算惯例审核相关商业单据外,还应审核相应的进出口合同;以预付或者预付款方式结算的,应当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二)金融机构对其贸易和外汇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金融机构凭登记表办理超出应收、应付外汇金额的外汇收支;(三)转口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审核销售合同、支出申报凭证和相关货权凭证;金融机构凭登记表办理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四)企业应按照本规则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川田(不含)以上的预付款、预付款和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信息;(五)企业办理延期支付业务不得超过90日(不含),不得签订含有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不得超过90日(不含);(六)企业不得办理间隔期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七)其他贸易外汇收支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八)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拓展资料
外汇局的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贯彻逐步推进人民币的原则
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人民币汇率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2)参与起草与外汇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国际收支和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5)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按照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流程不断完善管理
制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惩处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
(7)负责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外汇资产的经营管理。
⑩ 如何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益
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要做到创新监管理念,拓展监管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实现市场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创新监管理念,就是要刚柔相济,宽严有度,明确监管目的,注重执法效果,实现监管执法与规范发展的良性循环。拓展监管领域,就是要坚持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监管并重、低端市场与高端市场监管并重,不断拓展对新型业态、新兴行业、新兴领域的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就是要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立依法、科学、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就是要向长效、规范监管转变,向事前规范指导、事前预警防范转变,向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丰富监管手段,就是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科技手段与监管职能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建设,提高工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