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进去后,怎么不显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你在用你新增加的操作员的用户代码和密码进去,会显示修改密码,你在重设下密码,成功后,就会显示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版)
㈡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什么意思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一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外汇局货物贸易企业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一、新办条件:
1、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但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变更条件: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三、注销条件: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㈢ 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
贸易外汇收支从2012年8月1日外汇改革后,不管什么企业都是从A类开始的。
经外汇局登记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格的具体体现,企业名录由外汇局依法登记。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
1、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因行业或经营特殊性存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客观需要的,应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录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1、外汇局按照下列原则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在有效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已按规定进行年审;
(2)企业注册地址为本外汇局管辖范围;
(3)资料完整且表面真实性;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8月1日起,来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统一纳入“辅导期企业”管理
(1)外汇局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时,在监测系统中手工设置辅导期标识,辅导期结束后监测系统自动删除该标识。
(2)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3)辅导期企业不纳入总量核查,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书面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总结:已结束辅导期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就是A类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始终不能结束辅导期的就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关键就在于该企业是否已结束辅导期。
㈣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
1、收到货款后,首先到银行做申报程序,然后取得申报号码。
2、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操作有两步:
(1)合同登记;(2)提款登记;
3、做完提款登记一天后,就可以到银行办理结汇了。
4、目前是一笔款对一单出口货物,不能用以前合同额度而顶用现在的额度。
5、额度是你前12个月的总收汇额度的10%,你可以自己算出来的。
6、如果你预收货款太多,而且收款额度较低的话,你可以到外局管进行加大收款额度申请,你准备前12个月的收汇证明,及未来的出口合同,也就是已收汇而未出口货物的合同。还有一份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申请书,写明原因后就可以了。具体是外汇局的120号文件,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
7、核销单回来后,你到银行进行核销后,也要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核销,否则会占用预收额度的。
8、最后祝你好运!
㈤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由您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开通。您回在外汇局办理“贸答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时,外汇局会同时为您的企业开通系统,并告诉您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中会有您在银行办理的贸易项下收付汇信息,请注意是贸易项下的收付汇,也就是说交易编码以“10”开头,还有转口贸易和境外工程使用物资的收付汇信息。同时,还能查询到您在海关的进出口信息。操作此系统前无需操作其他系统,仅用管理员登陆设定操作员后就可正常使用。
㈥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你是什么时候出口的
8月1日之前不需要,
8月1日之后出口的
出口日期和你知道的收汇时间在90天内的不需要登记。在90天以后的在出口日期后30天之内登记。
㈦ 请问外汇局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指哪种贸易方式.
外全债登记主要是指一般贸易
㈧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网址是什么
1、企业可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输入本企业的机构代码(组内织结构代码)、容用户代码(ba)和用户密码,登录系统;
2、企业无需升级系统或安装,系统自动上线,只需登录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即可进入监测系统;
3、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登录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㈨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主体管理
项目名
称
管理内容
管理原则
注意事项
名录登记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材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
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1.属地管理原则,即企业受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监管,应当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相关业务(下
同)。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名录登记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应当符合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2.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
支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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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名录,并设置辅导期标识。完成名录登记后,外汇局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
3.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信息。
3.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需要从事对外贸易的,应凭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完成名录登记手续。
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录登记比照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办理。
5.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
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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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汇局长期留存《确认书》, 留存《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名录变
更
1.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
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监测系统变更企
业的名录登记信息。
3.企业因注册地址变更导致所属外汇局发生变化的,
1.属地管理原则。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监测系统中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变更操作权限在外汇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辖内企业需变更所属外汇局代码的,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分局,再由分局通过监测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2.因机构撤并或增加等原因导致需大批量变更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的,分局可上报国家外汇
管理局(简称总局),由总局统一后台处理。
3.外汇局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