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汇延期收款报告调整 超过时间不能调整吗
A类企业出口后90天内不能收款的,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内做延期收汇报告。
企业与客户签定货物出口合同若合同中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业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的90天再加15个工作日间,办理债权登记。
企业若无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则视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企业应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再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2)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额度规定为:企业延期收汇额度=前12个月出口收汇额×基础比例-(已确认债权登记金额-银行注销金额)。
该基础比例由外汇局确定,一般不超过20%。若单笔登记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前延期收汇额,系统将会对该笔债权进行自动确认。
对有连续性出口收汇历史纪录的企业,当延期收汇额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向外汇局申请调整基础比例,或申请人工确认延期收汇额。一般企业申请调增基础比例的时间距上次调增时间,应不低于三个月。
Ⅱ 延期付汇登记
可以的付的,您昨天做登记的话今天应该已经看到外管局的确认信息了对么,没问题的~~
不过以后要注意不要超过120天哦,那样需要到外管局去申请啦,有点麻烦,记录也不太好
Ⅲ 付外汇时,超过90天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延期登记,但是最近我登记时,发现外观那边没有确认了,请问大家是不
确认超额度的单笔延期付款
企业申请确认超过延期付款额度,在系统中显示为“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见汇综发〔2008〕157号附件);
(二)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三)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
(四)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登记系统
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等。
(五) 关单需复印一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好公章,到柜台办理时最好带上公章.切记
Ⅳ 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超过一个月怎样做延期收款登记还是要上外管局办理
1、在网上做延期报告的要求是报关之日起90之内的能收到货款的不需要做延期报告,在九十天之内收不到钱的需要做延期报告,延期报告需要在出口之日起三十天只能做,如果超过三十天的只能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
2、在出口三十天之内做了延期报告,且发现在登记的延期时间内收不到货款的可以到系统上做修改或是调整。修改的时间是没有超过30天。超过三十天的只能做调整。
(4)外汇延期登记扩展阅读
第八条 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九条 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
(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
(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
(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
(五)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Ⅳ 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的问题
关于延期付款的登记问题,涉及的是贸易信贷的问题!
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方式!
外管局关注的是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是否匹配!
从事实上看,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应该是不匹配的,所以外管局要你做延期付款的登记,当然,这种登记就是做一个登记就好,保证了你的贸易的真实和完整体现就好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Ⅵ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延期收款合同登记的问题
合同号可以自己编,签订日期也可以选择一个填的;其实多个合同登记版对应1个债权登记,或者1个合同权登记对应多个债权登记都是没问题的;你可以登记俩个合同,再对应登记俩个债权,主要是债权登记,这才是主要的,关单和付款人信息什么的别搞错,合同其实就是类似索引;再就是也可以俩份合同合成一个登记,再对应登记一个债权,反正是同一个关单的
Ⅶ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你写一份关于延期付款的申请拿着报关单到外汇局,直接让他们操作就可以了。
Ⅷ 关于逾期未到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我不知道你说的跟我做的是不是一个东西 但是我提交的是这样的格式
关于XXXXXXXX核准事项专的申请函
国家外属汇管理局XXXXXXX中心支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进口一批XXXXXXXX,海关编号:XXXXXXX,签发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于XXXXXX年XXX月XXX日已办理提款登记延期付款XXXXX元(币种:美元),在海关签发日期后XXXX天办理延期付款登记,因超期限登记不能对外付汇,现申请予以核准,因我司进口业务相对较少,而进口日期又在2008年9月25日,忽略了海关的签发日期,造成了超期限不能对外付汇,我司保证以后做到专人负责,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并且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汇发〔2008〕30号文规定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另附:有关进口合同、发票、付汇证明联、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材料)
你就看一下这个格式吧 然后里头的相应原因自己填上去
Ⅸ 外汇局新系统里面,怎么找到延期付汇申请表呀!!!急急急!!!!
如果只是做延期付汇的话,外管局有个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里面有个“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那里就可以做。
要是做不来,在进入系统前,页面上有操作手册的,下载下来看一下就知道怎么做了。
样本如下:
XXX外管局:
公司因XXX需要,进口XXX(货名,数量),合同号XXXX,由于XXXX原因 (合同约定、资金不足、贸易纠纷等等原因),该笔款项将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说明。(公司签章、日期)
同时要填写一式4联的专用表格。
(9)外汇延期登记扩展阅读:
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采用分期付款,其货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本付清;而采用延期付款时,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
采用分期付款时,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货物所有权即行转移;而采用延期付款时,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
采用分期付款,买方没有利用卖方的资金,因而不存在利息问题;而采用延期付款时,由于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支付利息的问题,延期付款是买方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一般货价较高。
在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时往往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付款三者结合使用,即主要货款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少量货款或货款尾数则采用汇付或托收方式。
Ⅹ 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上服务平台上做了延期付款的登记,但是没有确认是怎么回事
报关单过期超过120天即使做了登记系统也不能自动确认,需要外管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