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还不上了能够申请减免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吗
如果是尝试过还款但因为跨行,五个工作日会有结果、第三方支付延时到账等,专第一次可以减免,比如ATM坏了。属
如果是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关注账户、已经还清欠款,而且是第一次申请,出差在偏僻、不方便的地方等,而此前信用卡记录良好,那么信用卡座席可以为你申请减免滞纳金和利息可以。
出口商可以从进口商品和银行获得短期资金。包括: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银行对出口商提供贷款,如无抵押品贷款、银行凭信托收据贷款、出口商品抵押贷款、打包贷款、在途货物抵押贷款、异国存储贷款等。
进口商可以从出口商和银行获得短期资金。包括: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贷款,如开立账户信贷、票据信贷。银行对进口商提供贷款。包括银行对进口商直接筹资,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信用,信用证筹资。
Ⅱ 贷款减免的原则是什么
通常抄是这个企业破产袭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偿还银行债务的,由上级批准即可执行减免贷款本金.利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豁免贷款”。这里指的贷款不仅包含贷款本金,也包含贷款利息。因此,除法规、政策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单位(包括金融机构)都不得豁免贷款本金,不得放弃收取贷款和利息,不得减免贷款利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各专业银行总行具有一定的利率浮动权”的规定,属于专业银行总行利率浮动权内的问题,可由其自行决定。
Ⅲ 中央银行为什么不可以向财政部提供长期贷款弥补财政赤字
那样会引起货币贬值,导致通货膨胀。
中央银行虽然是特殊的银行,但是也要遵守资产与负债的恒等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是复式记账法的基础。中央银行的负债主要有以下几个: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国库存款、流通中的货币。如果中央银行向财政部提供长期贷款弥补财政赤字,就是增加中央银行的长期资产,那么这些贷款的来源从哪里来呢?在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中,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变动较小,还要应付商业银行提取现金以满足存款人的现金需要;国库存款也不可能增加很多(因为在赤字财政状况下,财政部门也不可能有增加大量资金存在中央银行),那么唯一的途径,就是逼中央银行通过超发货币来平衡资产负债。市场的货币超发了,没有相应的财富值来对应,势必引起货币和大幅贬值,导致物价上涨,引起经济动荡。
这与中央银行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货币政策目标的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国法律禁止中央银行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发放贷款以弥补财政赤字,以免引发人民币币值的大幅贬值,冲击我国经济。国家规定,弥补财政赤字可以采取发行国债的方式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Ⅳ 谁有《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财政部网站的“政务信息>政策发布”中有相关的政策规定,相同名称的文件却没有。
Ⅳ 银行贷款减免利息的条件是什么
看你是否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上市公司的那些在编人员。反正要工作稳定,要还款来源好的。或者是大公司,可以做商业贷款的。利率绝对超低!
Ⅵ 银行减免利息的条件
通常是这个企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偿还银行债务的,由上级批准即可执行减免版贷款本金.利息。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豁免贷款”。这里指的贷款不仅包含贷款本金,也包含贷款利息。因此,除法规、政策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单位(包括金融机构)都不得豁免贷款本金,不得放弃收取贷款和利息,不得减免贷款利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各专业银行总行具有一定的利率浮动权”的规定,属于专业银行总行利率浮动权内的问题,可由其自行决定。
Ⅶ 金融企业贷款减免管理办法哪个部门出的截止目前,该办法是否正式颁布
财政部 2014年颁发
Ⅷ 金融企业贷款减免管理办法哪个部门出的
财政部
涉密
Ⅸ 贷款减免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请求申请减免贷款利息的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兹新市镇人回xxx,男,现龄40岁,在新市镇人民政府上班,答曾担任秘书多年。由于以前乡镇实际与环境,承蒙各级领导关心,自1999年在贵行办理过贷款业务。全市清理公职人员贷款工作后,2002年起我工资已由市财政局停止拨发至今。现在贵行领导帮助下,我已与贵行及市财政局签订好承诺书,愿意偿还全部贷款,但因上之父母年老,家境一般,下之稚儿求学,妻无工作,本人今年又遭车祸,花费甚多,实有难言之语,现特恳求领导能给予关心照顾,能否减免部分贷款利息,在此全家不胜感激为谢!
致礼!
申请人:xxx 2016年1月10日
Ⅹ 向哪些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小额贷款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17〕77号容)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