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哪些用途是禁止的
招行个人贷款均根据贷款用途发放,您申请贷款时,需提交书面贷款用途证明文件。目版前可贷款的用途如权下:购车、购车位、装修、教育学资、大宗消费购物、旅游等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以及生意方面周转的用途。
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用于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途径及国家监管部门禁止进入的领域,如股票、债券等投资。
具体您的用途能否申请贷款,建议您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2. 个人经营贷款严禁用于哪些投资
不正当的和一些不切实际的,毕竟贷款人家是救急不救穷
3.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禁止向无业人员发放贷款的
可以的,我就是没有稳定工作,目前用的新浪有借软件,拆东墙补西墙,若是还版不上款,网贷逾期权会影响你的征信。如果是在银行贷款的话,可能会接到银行的控诉。如果你在贷款公司贷款的话你可能后期会接到很多催款电话贷款是和个人征信联系到一块的,对你以后的贷款有很大影响,甚至成为黑户,建议马上还清贷款。
4. 禁止对主体结构不封顶住房的按揭 相关法规条文或条款
2003年6月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居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03年6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此《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有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同时,此《通知》再次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通知》规定,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执行现行的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而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另外,《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居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 为何央行要求各地严禁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9月21日讯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6. 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中,针对银行贷款,是否有禁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贷款的内容,如果有,在第几号文
这方面是没有要求的。
非营利性机构并不是该组织一点盈利都没有,是以为社专会事业出发。只不过盈利的利益不属能被其个人使用。
还有。您这边是非盈利医疗机构。你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提交资料。卫生局批复。再根据要求继续下面的流程。
像这种机构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所以你别担心。
可以贷款的。
手动打字,望采纳!
7. 请问贷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规定贷款不能用于哪些用途吗
贷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据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个人贷款严禁发放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8. 严禁杜撰贷款用途,进行什么
贷款审核滴一个主要环节就是要调查贷款用途,才能确认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有保专障,确属保贷款的真实性,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从源头上保证个人贷款的质量,从而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因此,你申报个人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在面谈滴时候告知贷款用途,出具证明资料文件~~
9. 不能对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出自什么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3]121号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9)个人贷款严禁发放扩展阅读
《通知》主要对以下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进一步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通知》规定,对经国土资源、建设主管部门查实的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二是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并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时严禁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
三是明确提高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是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做好贷前查询、贷后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信贷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
五是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抓紧制定或完善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操作细则,并向监管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