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异地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异地买房能用吗 公积金异地贷款注意事项
越来越多的人迫于生活的需求选择在外地务工,希望在外地打拼几年,攒下一定的积蓄,然后回家买房。可是,在外地工作就意味着你要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回家买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优惠,不过现在不用担心了,因为你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赶紧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1、 贷款咨询
首先,你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 贷款申请
然后,你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提交资料
你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办理贷款
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 一定要提前咨询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前咨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你有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2、 了解相关政策
了解一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也是很必要的,不然你可能会因为缺乏必要的知识,使得在办理的过程中遇见重重阻碍,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落入陷阱。
3、 注意资金安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时候,你的所在地与你要购买房子的地方不在同一处,这就可能会造成信息沟通的不及时,这时就要尤其注意资金的安全,因为你可能没法立马得知你支付放款给对方时,对方是否真的是售房者。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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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现在的新规是不是说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呀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的明细台账;
(2)最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你好,江苏可以异地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南京"如何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开具这个证明,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以回开。先到住房答公积金贷款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再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开户管理部,管理部将证明填写完整,加盖部门业务章,即可。
⑸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市买房时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早在2015年,住建部就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2014年,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偏紧,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在四川买房,异地贷款政策:
四川省住建厅透露,三部委的通知已交由四川省住建厅、财政厅、央行成都分行三方会签,将于本月(2014年10月30日)内转发、执行。
此次三部门的新政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异地贷款,四川省住建厅强调,申请贷款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前述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比如,户籍在自贡市的职工在成都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那他在自贡买房,持在成都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向自贡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在其他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四川省住建厅将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套房的面积、价格进行限制,必须满足在当地“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标准。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全省不会统一划出具体标准。
⑹ 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子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⑺ 现在江苏省内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版缴存住房公权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最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扩展阅读: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五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年至五年。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管委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