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住房贷款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看你了问题估计你办的不是房贷,如果是房贷没得担保人的说法,都是用房子版做抵押办的贷权款的,银行那边只会查你的信用好不好,以后有没有还款能力,再把房子评估一下再给你个放贷额度;如果是办的其它贷款,建议放弃,改为房贷就行(有房子做抵压贷款了,还用得着去找担保人么,房子就是最好的担保人)
㈡ 已经为他人做公积金担保人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
不行的,只要担保,不但不能给另外的人担保,就是自己公积金贷款都是不可以。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凡符合贷款担保条件、抵押物落实、要件齐备的担保申请,担保中心在借款申请初审期间,完成担保申请审批工作;
不必为申请保证担保办理财产、人寿保险,而且只收取价格低廉的担保服务费。借款人交纳担保服务费后,担保机构不但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对借款人免除抵押登记全部费用,对商业贷款借款人由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物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内权的担容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㈣ 名下有担保的可以在住房公积金办办理贷款吗
名下是用房屋担保,借款人未还请贷款前,不能办理贷款。
申请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㈤ 有商业贷款担保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当了商业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版贷款人将贷款还完权了,自己才能贷款。
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个人也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在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次月才可申请二次贷款。
㈥ 有贷款未还清,可以办理按揭房子吗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可以说,转按揭是比较简单的方法。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手房买卖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需要大家咨询相关银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二手房转按揭业务。
拓展资料:
要确定你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产证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了房产证房子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
贷款没有还清还处于抵押中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购买有按揭的房子,有哪些风险?
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由于处于被抵押的状态,无法正常过户。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买方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情况下,稍有不慎,给买卖双方均可能带来较大风险。
买卖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通常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
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卖方常见风险
对于卖方来说,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屋,最大的风险在于不能及时解除房屋抵押。由于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无法顺利过户,卖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常见风险
买卖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无论对买方还是卖方,均存在较大的风险。整个交易过程,从签订合同到完成产权过户往往需要一些时日,而纠纷恰恰就出现在这一过程中。采取资金监管的方式,能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真正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
“中房购”通过与银行合作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房款保”,可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收、付款通道,通过第三方(银行)实施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后,银行根据买卖双方交易前的约定备案向卖方划转房屋交易资金。
如交易失败,交易资金将通过监管银行直接退还买方。监管过程中,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㈦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有下来,现在能不能为别人担保贷款
您好。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以肯定的恭喜您。您肯定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担保人和贷款人完全是两码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