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信贷员 收不回贷款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对于这类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主要看在放贷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了审查手续.作为信贷员如果按规定认真履行了审查义务,但因贷款人经营不善,造成还贷逾期甚至是死帐,属于金融机构正常的信贷风险,不应由信贷员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由于信贷员在贷款审查期间,把关不严,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就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下岗.第三种情况:信贷员应该预见贷款风险但放任这种风险的出现,甚至与贷款人合谋骗贷的,造成金融机构损失数额巨大的,除应受到行政处分外,还有可能被控失职渎职和合伙诈骗两项罪名.
⑵ 贷款逾期,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1、按合同期内利率约定计收。
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违反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约定计算逾期贷款的逾期利息。
2、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对借款合同履行期内的贷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约定,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对于逾期后的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确定的不同时期所调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计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加收罚息,或按人民银行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随罚息调整分段计算。
二、罚息利率: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2)贷款收不回的计算实效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逾期计算方法:
假设借款人去年从银行申请了一笔综合消费贷款,年利率为6%,上个月因为资金紧张有3000元贷款没还。那么相应的逾期罚息计算如下:
1、如果规定逾期还款,逾期利率上浮30%,则相应的逾期罚息利率为6%*(1+30%)=7.8%。换算成日利率为7.8%/360=0.02167%。
因此假设逾期30天,则相应的逾期罚息可计算出来:3000*0.02167%*30=19.5元。
2、若是逾期还款,罚息利率上浮50%,则相应的罚息利率为6%*(1+50%)=9%,换算成日利率:9%/360=0.025%。
如果3000元逾期30天的话,相应的逾期罚息:3000*0.025%*30=22.5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逾期贷款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逾期贷款罚息
⑶ 那些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不良贷款是每个银行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出现不良贷款并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损失,否则银行早已无法维持了,举个例子:2018年的时候曾有新闻报道,贵阳农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贷款余额超100亿),如果不良贷款全部都算是损失的话,单以贵阳农商行目前的利润水平来说,在保证未来20年不出现新的不良贷款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将现有的不良覆盖掉。现实真的如此严峻吗?显然并非如此,否则贵阳农商的行业评级就不会一直保持在A级以上了。
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与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基本一样,不过个人不良贷款不允许打包转让。对于不良贷款,银行是不会轻易认输的,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损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着就真的是亏了20%,这只是明面上的数据而已。
⑷ 有风险收不回的贷款通常采用什么账户核算
通过提取呆账准备金,冲转呆账。
⑸ 贷款收不回,信贷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贷款收不回,信贷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责任是一定要承担,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承担的责任大小的:
1,如果信贷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不存在与客户串通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那么信贷员不够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信贷员具有过错或过失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就要看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了。3,如果没有过错或过失但仍收不回贷款的,也应看银行内部规定。
4,如银行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⑹ 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的计算公式
1-(当年逾期贷款借方发生额+当年应转未转两呆额)/当年贷款累计借方发生额*100%
⑺ 信贷员违规贷款,导致贷款收不回(大约有200万)。信贷员会有什么后果
要具体的看
可以肯定,一笔贷款的发放信贷员不可能一手清
肯定有复核人员,有授权人员
如果信贷员伪造材料骗贷,那当然存在主要责任
如果客户蓄意欺骗,那么一条线上都要问责的
⑻ 银行放贷款收不回,损失会让行长或者经办人承担部分吗
承担损失的话,是要看银行的,部分银行会让经办人承担部分,有的不需要,但是可能会撤职的,银行客户经理发放的贷款收不回来,是要承担责任,但这是行政责任,最高、最严厉处罚是立即开除,是不需要赔偿贷款损失的。
贷款的责任终身制,也是指行政责任的追究。其实银行贷款也不是一客户经理能启到决策作用,客户经理只是一名经办员,负责调查、分析及报送材料。一笔贷款涉及人员会几个的,如经办人、主责任人、审批人、贷款管理人员等等。
一般一笔贷款责任人分为主责任人(一般是行长)和责任人(客户经理),另外还涉及贷款审批人(也区分主责任人和责任人),所以一笔贷款不能回收,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只要自己在岗位上没有失职,最后认定的责任都是很轻的。
具体要看每个银行不同的规定了,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