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监管层频频出手,为何没有解决到问题根源
根源是房地产税没有出台,炒房者认为房价还能持续上涨,所以不断借钱炒房,将房价推高。从春节过后,大城市开始密集调控楼市,这次调控的目标对准了银行房贷。主要是监管单位认为,各地频发炒房事件,主要还是因为炒房群体利用各种渠道,从银行借来资金,然后通过代持的方式进行炒房。所以现在开始对银行贷款进行严查,要求所有放贷机构严查资金的具体流向,一旦发现资金违规被挪用,必须进行惩罚。
㈡ 为何央行要求各地严禁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9月21日讯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㈢ 信贷的流入是什么意思
信贷的入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
近些年来,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壮大,作为银行重要的信贷规模调节工具,票据业务起到“蓄水池”作用,实现信贷规模的余缺调剂;
收益方面,对于银行而言,票据业务需要企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即可以为银行带来存款,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办理贴现、转贴现等业务取得收益;
正是基于上述优点,银行票据业务在中小企业中十分流行,银行也乐于此道。然而,部分银行审查企业背景不严,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日,部分银行就因此受到了银监局的处罚;
一些中小银行由于放贷额度有限,为了绕开贷款限额,会对企业贷款进行拆分,甚至擅自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资质条件,这些企业往往是存在问题的企业,再加上事后票据风险防范不严,就会出现问题;
贷款买房、贷款买车早已不稀奇,然而,贷款炒股却是不能触碰的红线,近日,上海银行周家嘴支行就因为发放的个人贷款流入股市被罚;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
事实上,监管层一直严禁信贷资金入市,但该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主要途径包括:将信贷资金转移给“关联企业”再隐蔽地进入股市,或通过“过桥贷款”、“委托代理”形式将资金投入股市,企业利用承兑汇票等方式轮回套取银行资金进入股市,企业以个人名义开户进行股票投资以及个人贷款套取现金入市等。
㈣ 北京严查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市,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为很多人会把这些经营性贷款用于购买房子,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而且银行已经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发生,当银行查出来用户把经营性的贷款用于买房的话,就会把这些贷款提前收回。
很多人可能对买房以及信贷资金的概念不是特别清楚,信贷资金的贷款利率一般特别低,因为主要是为了照顾到企业的经营和个体户的发展,但是当有些人借到这笔贷款之后,他们并不会把这笔钱用到经营当中,而会直接投入到房地产当中,这样的行为属于投机取巧。
多地已经开始严查经营性贷款的用途。
这个现象不仅发生在北京,在广东,四川以及杭州等地也开始实行。我们要知道经营性贷款有着特殊的用途,当用户借到这笔钱以后,一定要把这笔钱用于企业的经营,不能把这笔钱用于所谓的消费和房地产,之所以很多人会选择把经营性的贷款流入到房市当中,主要是因为经营性的贷款利率比房贷的利率要低一些。
㈤ 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中房网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9日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开展信贷领域专项监督,将“管住钱”与“盯住人”相结合、内防与外控相结合,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据悉,派驻改革以来,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主动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及信贷领域案件占比超过70%,包括违法发放贷款、以贷谋私、收受贿赂等多种情形。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一方面督促建设银行组织辖内单位主动对现有存量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持续整治,严格落实违规处置;另一方面,督促业务和管理部门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健全内部治理体系。
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指出,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后资金管控是重点也是难点。驻建行纪检监察组聚焦“管住钱”这一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重点督促建设银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贷后资金管控协作机制,加大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力度,打破不同分行各管一段的管控“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防止出现管控“断点”。同时,压实各单位员工监督管理责任,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针对信贷岗位人员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筑牢清廉防线。
同时,结合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路径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复杂的特点,以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通报的信贷客户伙同中介公司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的种种乱象,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建行系统加强内外防控,围绕“提示客户风险到位”“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到位”两个维度开展精准监督。
㈥ 北京严查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市,这波操作的意义何在
这样做是防止有人用过通过企业经营贷进行低利率贷款,然后再挪用到楼市中去。这段时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都开始了资金严查活动,目的就是排查出被挪用到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根据北京市银保监会的披露,目前已经查处涉嫌挪用的资金,超过了3亿,关于违规使用的贷款资金,还在调查中,一旦发现属实,会进行退贷处理。
㈦ 多地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2021年上海信贷政策指引》(简称《指引》),要求金融机构要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经营贷、消费贷等披着实体融资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会导致社会资金“脱实向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严峻,还会助推楼市投资投机、加杠杆炒作。作为银行来说,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情况,是可以要求提前偿还贷款的。“抽贷”对于炒房客打击较大。
上海当地银行全面自查
《指引》指出,为贯彻落实2021年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各项要求和重点任务,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辖内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持续提升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和绿色低碳产业的金融支持;积极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发展,发挥G60科创走廊区域合作平台作用,加强产融对接;继续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对各类创业人群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生金融服务。
《指引》同时强调,金融机构要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支持首套刚需自住购房需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在此之前,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下一步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经营贷、消费贷等披着实体融资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会导致社会资金“脱实向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严峻。此外,还助推楼市投资投机、加杠杆炒作,违背了“房住不炒”的顶层设计,这是监管层绝对不允许的。严查经营贷,让二手房指导价政策落实更加有效,会形成楼市去杠杆的效应,有利于控制新房价格,形成监管合力。
多地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上海地区外,杭州、海南、广州等楼市热点地区也明确严控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3月3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多位市场观察人士分析指出,如果违规将消费贷、经营贷用于楼市交易,银行有权要求提前归还。提前“抽贷”对投资客来说是有震慑作用的。杭州发文后,不少投资客开始观望,业主短时间内不愿意降价,二手楼盘成交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
某国有银行个人贷款风控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各大银行都有较为精细的风控体系,经营贷、消费贷的流向是有严格的检测系统的。违规买房、炒股等行为,系统会有相应的提示。一旦严控,作为银行端可以短时间内作出迅速反应。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核心原因是和按揭贷款的利差,同时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很大的关系。从银行角度来说,经营贷的风险相对而言是高于按揭贷款的,但是经营贷的利率在政策要求下又低于按揭贷款,所以在银行的执行层面就出现了动作走形,变相鼓励了经营贷进入楼市。
张大伟表示,针对一些短期内用新房本以及新企业注册就套取经营贷的行为,最近的打压是非常有力的。这种政策的力度肯定能够抑制市场过热,让经营贷回归到它的本质,有助于企业经营,能够一定程度上抑制整个楼市非理性、不健康的发展。
㈧ 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除了部分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㈨ 为什么严禁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一次金额不大应该不会引起注意,大额经常往来可能就会有人找你了,还得叫你写说明。呵呵
㈩ 多家银行示警: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楼市
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还在持续。继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后,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日前发布《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称,“在我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记者查阅发现,此前,马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山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其内容均涉及限制经营类、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领域。
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严禁经营贷流入楼市
根据农业银行5月14日发布的公告,用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该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同日,马关农村商业银行也发布了《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提到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用户若违反要求,银行可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等规定。
而更早前,4月15日,邮储银行就发布了《关于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个人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房产、有价证券、商业保险、基金、理财产品、期货、股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或用于其他禁止性领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违反相关合同约定,该行有权立刻收回贷款、冻结授信额度,同时借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在记者此前的调查中,也有北京地区银行业人士透露,北京辖内的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遵照《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对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进行回收,要求客户提前进行返还。
对此,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商业银行之所以禁止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主要是防止本来应该用于疫情之后支持实体产业复苏的低利率贷款用于炒房或股市投资。而由于支持农村经济信贷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两家大行近期发布公告实际上起到了治理整顿的榜样作用。在王红英看来,定位于当地农户、小微企业的城商行、农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等也会开展相关工作。经记者统计,近期,连山农商银行、汕头海湾农商银行、新兴农商银行、伊金霍洛金谷村镇银行、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太湖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其内容均涉及限制个人经营类或消费类贷款违规挪用至房地产等领域。
防止经营贷流入楼市监管趋严
各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显然与监管机构加大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楼市排查力度有关。
今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要求,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多地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通知,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例如,4月初,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5月8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购房。
记者发现,近期来自监管机构查处的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罚单也密集现身。5月14日,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也因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原因,被处以215万元的罚款。而不久前,温州银行上海分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等也因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楼市被处罚。
王红英建议,未来,监管机构和银行可以通过大数据跟踪、信贷资金闭环运营的方式,防止资金离开实体产业进入房地产市场当中。同时,还要出台严格的惩戒措施,比如及时无条件收回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用于房地产的贷款,并将其拉入黑名单,停止未来一段时间对该企业的信贷支持等。“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的控制资金流入到房地产市场当中。”王红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