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的车贷还没还完,还能给别人做担保人吗
只要你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符合担保所需具备的条件就行。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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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2. 汽车贷款是否可以还款中途换担保人
操作是可行的 只是具体落实到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 而且银行程序偏多 是否愿回意为你开这个口子答 其实当时买车你的房产如果有证一般也不会增加质押程序 且正常办理途径无房产证 你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这些只是证明你个人资产实力 而非分期必须(估计你分期购车时所提供资料被银行的系统打分偏低 为确保贷款的发放和风险把握 让你增加了反担保人)
我想事已至此 你还是去做做朋友工作 或凑钱还贷更为方便
3. 汽车贷款担保人得脑梗了想退保可以吗
这个你只有跟对方协商处理了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4. 如果要车贷担保人偿还是要一次性付清吗
不需要一次性付清,假设贷款人超过三个月没有偿还贷款,且没有偿还能力,这时候银行就会起诉担保人,担保人来偿还之前所拖欠的钱,并且按照合同,需要担保人每个月按时还款。也就是剩下的车贷。
5. 汽车贷款这样的条件能当担保人吗
车贷担保人条件有:
1、除担保以外,没有参与车贷整个过程,与整个车贷无牵连专;
2、具有完属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资产,具备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
4、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具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
5、个人征信良好。
只要同时符合以上条款的个人,就可以担保。
6. 车贷有2个担保人,想让法院让其中一个先撤诉可以吗
撤诉由个人提出,而不是由法院让谁撤诉,是他们向法院提出自己要撤诉,你好像搞反了吧。跟他们协商让他们撤诉,不是跟法院讲
7. 车贷还不上银行找到担保人 担保人能撤销担保吗
你觉得可能么,要不是担保人银行就不会贷款,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你没钱当然要找担保人了,担保不是说说的
8. 汽车贷款 担保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据了解抄,贷款买车,担保人需要袭提供的手续包括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担保人的房产、收入证明等财产证明材料;
3、担保人的近半年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必须大于借款人月供2倍以上;
4、担保人的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银行打印的,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书。
9. 车辆贷款,债务人消失,作为担保人怎样可以免责
是不能免责的。
看担保人承担何种担保形式,没有特别约定的是连带担保。是否享有先回诉抗辩权不同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0. 做贷款汽车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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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