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物价局到底有没有并入了发改委的物价司呢 急急急!
1993年,国家物价局撤销,职能并入国家发改委。
目前国家发改委内的价格司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司(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民经济综合司(向中央汇报全国经济形势)、政策研究室(研究重大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研究院(事业单位、学术机构)
2、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司(原工业司,负责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工业服务业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司(兼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农民重大项目和规划)、财政金融司(VC、PE的大管家)、基础产业司(机场、铁路、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审批)、国家能源局(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粮食局(国家储备粮、储备棉)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地区经济司(兼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办公室)、东北振兴司(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兼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西部开发司(兼国务院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物价管理:价格司(兼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反垄断委员会)
5、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原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改革办公室)、社会发展司(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司(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办公室(中央投资项目检查)
7、对外合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投资国别产业目录》)、外事司
8、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兼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司(兼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9、战略性物质监控和管理:经济运行局(兼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国家物质储备局、经济贸易司(兼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10、战备和国民经济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兼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㈡ 国家发改委 放开律师服务价格通知出来后 司法部有没有新规定
国家发改委 放开律师服务价格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55号)出台后,尚未见司法部关于律师服务费的新规出台。
㈢ 省级发改委比较好的处室,请详细说明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3、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
1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5、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6、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
17、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18、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19、价格司: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20、价格监督检查司: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21、法规司: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3)发改委价格司三官员被带走扩展阅读:
国家发改委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整体价格水平调节,控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措施和政策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控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承担责任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以及整个行业重要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宏观调控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应急调度和运输协调的重要物资。
3、负责财务、财务状况的汇总分析,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全面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制定、调整少数国家重点管制商品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外债总量控制、优化外债结构和监管,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指导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责任重要问题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改革,协调有关特殊的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的特殊的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凝聚力和改革实验区域。
㈣ 如何看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为最密集的贪官落马地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都会遇到一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然而这些事情也会使我们头疼,我们在面对这一些事情的时候手无所措,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是有非常多的官的,这一些官员也是国家为了让他们能够更好的福利人们,能够为人们办一些事情而将他们提拔为这一些干部,他们在这一些企业甚至是地方当中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这一些官员,他们因为自己的一些特殊性以及职业特殊性,他们在与其他人打交道的时候就很定会涉及到一些钱财方面。在这一方面,有的官员很可能就把持不住自己,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所以说就选择了贪污,在热点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为了最密集的贪官落马地,人们对于这一个事件也是讨论不已,以下便是我对这一现实线的一些看法。
㈤ 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3、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
1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5、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6、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
17、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18、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19、价格司: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20、价格监督检查司: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21、法规司: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5)发改委价格司三官员被带走扩展阅读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㈥ 居民用水价格将如何调整
发改委: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二是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价机制。明确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调价的原则和目标,强调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
三是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标先进企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特别是提出对“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实行更高的价格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是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促进再生水利用。
通过上述措施,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谢谢。
来源:中国网
㈦ 发改委价格司是什么部门特别是“司”相当于什么
你好来。发改委价格司不是什么特源别部门。它是发改委的一个司。发改委内设三十多个司(或局),统筹管理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比如:社会事业司分管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基础产业司分管港口、铁路、民航、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资利用司分管外商投资和内资境外投资;等等,而价格司是分管价格的司。发改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单位,它内部的司(或局)绝大多数是正厅级。
㈧ 发改委是不是应该被撤销
发改委的存在是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是不应该撤销的。国家发改委虽然权力很大,但是这一部门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部门对人民大众的影响是各个方面的。对于国家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人民大众应该给予支持,但也要时刻监督。
(8)发改委价格司三官员被带走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