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审计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是政府资产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审计的工作重点。
摸清财政存量资金总量规模,厘清结构,应以本级财政预决算报表为基础,从总体上掌握政府性收支规模及变化趋势,对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结存、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主要采用财政部门自查与审计组审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关注国库资金存放管理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文件要求,财政资金应统一归口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审计首先要从国库部门管理的资金账户入手,重点审查账户开设及资金存放情况。一是账户开设情况。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开设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有无银行账户开设过多过滥、随意开户、多头开户的问题。二是资金存放情况。摸清国库存款、各类财政专户、专项转移支付、往来资金在规定时点的存款规模,有无手续不全随意转存、调动资金等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三是收入过渡户情况。检查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等过渡户收入是否及时缴入国库,有无应缴未缴等情况。
国库资金存放管理审计方法:主要是向财政部门发放反映财政资金存款情况的“国库存款和各类财政专户结存资金表”,由其国库部门先进行自查填报,规定时间收回。审计人员根据财政部门的填表,要求其提供各类财政资金银行账户资金信息,对填表内容进行复核,掌握财政资金存放情况。
(二)关注预算结余、结转情况
将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审计与预算审计有机结合。一是检查资金结余结转。区分预算净结余、专项结转、预算单位结转等,摸清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基本规模,分析暂存科目结转资金变化趋势,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占当年财政支出比重等。二是检查预算编制情况。重点检查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具体,有无应编未编入年初预算、通过追加预算进行分配的问题;专项资金预算是否有系统、规范的项目计划,有无预算编制过粗缺乏透明度,导致执行中随意调整、资金结余结转过大等问题。三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前面掌握的预算资金结存、预算编制情况,检查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预算支出进度是否均衡合理,有无不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滞留欠拨等问题;上级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是否按政策规定的用途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截留、挪用等违规问题。四是检查暂存科目结存情况。检查预算内暂存科目有无长期结存、结存资金过大、结存年限较长的问题。
预算结余、结转审计方法:一是审查财政部门提供的预算内会计账表,主要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报表、财政收支平衡表、人大批准的预决算报告等,必要时可延伸选择部分预算部门,掌握本级财政结余结转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异;二是对国库部门管理的“暂存款”科目进行重点审计,分清资金性质、类别、结存年限、可否继续拨出等,重点审查项目资金长期结存。通过要求财政部门填报“预算暂存款明细表”,并进行复核,分析项目资金滞拨、滞留的原因,揭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三)关注各类专户的资金结存情况
一是检查各类专户资金结存情况。摸清各类专户资金的结存规模,近年来的增减变动情况,结存金额是否逐年增大。二是检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专项转移支付是否提前告知,是否存在分配环节较多、拨付程序复杂、资金拨付滞后、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的问题。三是检查专户资金的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定期对专户进行清理,有无专户资金大额长期结存的情况;有无利用专户隐瞒收入,虚列支出,导致财政收支不实的情况;有无无依据利用专户进行项目资金中转,导致资金滞留挪用、脱离预算监管的问题。
专户资金结存审计方法:向财政部门发放反映专户资金结存情况的“专户结存明细表”,由财政部门先进行自查填报。待填表收回后,结合前面已经了解的专户资金存款情况,找出持续结存且资金量较大的专户重点审查专户明细账,分析资金大额结存的原因,揭示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四)关注财政资金制度管理
一是检查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了解财政部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户资金等是否按照上级要求从资金运行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二是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用款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是否严格执行以上制度,是否存在职责不清、执行不力的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进行跟踪管理,有无重拨付轻管理的问题。
财政资金制度管理审计:一是询问座谈、调查了解各项制度的建设情况,分析评价制度建设和执行效果;二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揭露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所存在的制度缺陷以及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贰』 财政重新下收回存量资金账务怎样
财政部网站首页“政策发布”栏下面有,财政部2015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内计容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其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有关科目设置、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规定。
『叁』 财政下收回存量资金账务怎样处理
一、完善相关科目设置
1、完善政府收支科目设置。为避免重复列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入库情况。
2、完善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在总预算会计的“暂存款”科目下,增设“收回存量资金”科目,在此科目下按照“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
1、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部门发文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发文调整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的发文将资金从实拨账户及时缴回国库,总预算会计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科目。
2、收回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同级财政收回已经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比照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处理。下级财政交回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上级政府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科目。
三、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再安排使用的会计处理
收回或交回的结转结余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财政部门安排使用时,按原预算科目支出的,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调整支出科目的,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发文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暂存款”,贷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四、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有关会计处理
除社保资金、粮食风险基金、教育收费、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代管资金以及其他经财政部认定的财政专户资金外,其余财政专户资金中的存量资金应按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统计和清理。
其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设立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中,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应及时调入国库;其余财政支出专户资金应全部调入国库。
调入国库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国库时,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财政专户资金”科目。
(3)财政专户上交存量资金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按是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区分,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的,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的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2、往来款项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应对原“暂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借出款项的部分,转入“借出款项”科目;其他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将原“与下级往来”科目余额转入“与下级往来”科目。对原“待处理财政周转金”按规定程序报经核销后仍有余额的,将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其他流动资产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有价证券”科目;将原“在途款”科目余额转入“在途款”科目;对原“预拨经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预拨经费”科目,将其中不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4、主权外债相关债权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债务管理部门应对主权外债相关债权进行梳理,区分政府财政承担直接偿还责任部分的应收本金、应收利息、应收费用以及政府财政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部分,并将有关资料转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5、待发国债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待发国债”科目余额转入“待发国债”科目。
『肆』 如何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交流发言材料
交流材料: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当前各类财政专户资金规模迅速扩大,特别是江西鄱阳县特大财政资金转移境外案件教训深刻,对国库部门与时俱进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在今年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地方财政资金清理整顿行动中,我支行密切与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和创新并举,在较短时间内将原有61个财政资金专户的清理归并为21个,并实现了由邮政部门内部9个单位分散统一为预算股1家集中管理,还有效创新了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实行统一管理。清理撤并后,财政部门对财政专户的资金拨付实行一个渠道统一管理,银行印鉴均移交国库股,由其统一办理拨款、记录银行日记账、汇总反映信息。
二是坚持以一家金融机构设立一个账户为主。在县内联社、邮储、农发行、农行、建行、中行、工商行7家金融机构各设一个“利辛县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凡无特别特定必须单位设立账户的项目资金,一律纳入该账户统一管理,相应撤并原有账户。对每一家银行内利辛县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内不同项目的资金,按月分类汇总,实行分账核算。
三是严格控制单独开设的账户。对有具体文件依据,或能够详细、充分证明账户单设必要性的,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
四是全面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资金公章与经办人员印鉴分头保管,逐步建立完善审核签批、指标管理、额度控制、信息反馈与监督检查为一体的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以及银行选择、资金流转、票据传递、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为一体的规范化、科学化账户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积极借鉴、主动创新。积极发挥财政专户资金的导向作用。借鉴合肥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模式,按照确保安全、规范管理、方便调度的原则,视各商业银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服务质量、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情况,统筹考虑对各行专户资金的划拨规模,并从中择优确定一家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同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存放效益。结合部门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的特性,综合有意向银行的贡献、信誉、服务等因素,在条件成熟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原则,采用协议利率的办法确定资金存放金融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增大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