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2018年8月18日)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⑵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即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根据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上涨的,国内油价就上涨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下跌的,国内油价就下跌调整一次。
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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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原因
1、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
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2、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
1)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2)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政府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4、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
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⑶ 国内成品油价格迎2018年内第四次上调了多少
4月12日24时,国内将迎来抄新一轮油价调袭整。尽管此前不乏关于“油价调整搁浅”的预测,12日下午,省发改委发布了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消息:自2018年4月12日24时起,省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提高55元和50元。这是国内汽油、柴油价格年内第四次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新闻中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省发改委要求,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影响不大!
⑷ 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现象是什么意思
成品油价格倒挂,是指批零倒挂,正常市场条件下,零售价高于批发价,零售企业依靠赚取差价获取利润。
批零倒挂的市场环境出现时,批发价低于零售价,而零售价格又偏偏是被发改委规定死了的(本意是防止偏远地区的加油站、或者垄断环境下的恶意涨价),有物价局监督管理。
于是,批零倒挂时(在07-09年曾经出现过),卖油是赔钱的。
⑸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机制是怎么样的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机制是原则就是“十个工作日一调”,即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国际油价上涨就上涨,下跌就下跌,但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依法采取临时调控措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当特殊情形消除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价格机制正常运行。
依照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 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每桶40美元即为所谓的“地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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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截至目前国内成品油调价历程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历11次调整,其中8次搁浅、3次下调,汽、柴油价格分别累计下调1850元/吨、178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从3月31日24时的调价窗口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已连续6次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而搁浅。
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6月28日24时开启。截至6月24日第九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40.67美元/桶,变化率为4.05%,对应的汽柴油应上调125元/吨。如果本次油价上调落实,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将呈现“一涨三跌八搁浅”的格局。
⑹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成品油调价机制影响因素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是由成品油调价机制决定的,那成品油调价机制影响因素有哪些?
过去的十五年来,我国成品油调价体制已经进行了五次较大的调整。除了第一阶段以外,整体油价受政策调控较多,并且没有一个固定的调整体制,这使得相关企业对成品油价格的预测失灵,在增减库存时存在较多的风险。另外这种合理性也导致投机机会的下降。
刚刚进行的这次调整,则是相比前次标准向市场化更推进了一步。其中调价标准出现了下降,使得日均波动阈值由0.17-0.18元下调至0.08元左右,而调价周期亦进行了缩减,也是使国内成品油对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滞后的现象得到了一些改善。
虽然波动节奏与国际原油相比有所改善,但是从波动幅度上来说比前几个阶段有所收窄,这亦说明了政策对成品油价格的控制仅停留在挂钩的层面。
至于幅度收窄的原因,从国内外成品油价格便可比较出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存在明显的溢价,而这种溢价则主要是由08年下半年所拉大的。当时原油逢金融危机大幅下跌,而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跌的幅度远远小于国际油价,在这种情况下油炼企业的毛利率波动中枢由-5%左右上升至5%左右。而虽然这种差价在第四阶段有所收敛,但溢价仍然非常明显。而相对毛利率来说,面对同样的原油成本,新加坡和荷兰基本达到5%-10%,而美国的中枢亦是在15%左右,这一点说明我国的炼油技术仍然非常落后,亦是成品油价格脱钩的推手之一。
⑺ 成品油的市场价格
2004年,中国石油进口越来越多,总量达1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约40%。
2010年,中国共进口石油2.39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55%。中国实行的是与国际接轨油价机制,即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来调整国内油价。进口油价上涨,如果国内成品油销价不相应上涨,那么势必出现炼厂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反而比购进的原油价格便宜的“倒挂现象”。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第一次调整是2013年6月6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降低95元/吨和90元/吨。
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汽柴油批发价跌势明显:如中石化决定,自2013年3月1日零时起下调柴油调拨价100元/吨。市场上,一些成品油批发商为了减少库存也持续下调价格,平均日降幅约为10-20元/吨。
由此也导致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利润空间加大,如部分地区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差距已经扩大至500-650元/吨,为加油站零售让利提供了空间。
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9日24时。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幅度,是根据2013年5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确定的。
2013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由于国内汽、柴油的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油价调整第四次搁浅,也是首次遭遇连续两次搁浅。
2013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决定自9月14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本轮油价调整也是2013年油价的第10次调整,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油价历经了“6涨4跌”。
2013年10月,成品油将迎来新机制实施后的“二连跌”,下调幅度或在70-80元/吨,调价窗口将于2013年10月17日开启,最快10月18日(下周五)凌晨兑现。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注:从2005年至2009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历数十次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请翻阅参考资料: )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2014年5月9日24时起,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调整为每吨 9145元和8025元,每吨均降低50元,折合汽柴油价每升下调0.04元。
2014年6月我国进口成品油236万吨,较上月增加55万吨,同比减少28.05%;1-6月成品油累计进口1526万吨,同比减少29.4%。
2014年6月我国进口原油2328万吨,较上月减少280万吨,同比增加5.01%;1-6月原油累计进口15197万吨,同比增加10.2%。
2014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24时。在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分别在7月21日、8月18日和9月1日连续三次下调。本次成品油价格下调是六年来的首次“四连跌”。
2014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4元和0.1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
2015年2月,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国内油价在27日24时将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多家机构分析师表示,只有原油连续大幅暴跌,本轮油价才能搁浅,因此本次调价几成定局,成品油将迎来今年首次两连涨。
⑻ 国际原油价格与与国内成品油价格关系
国内成品油价格遭长期垄断,国际原油价格涨,发改委会说要与国际接轨,所以国内也涨;国际原油价格跌,发改委会说要看中国国情,所以国内不跌。
⑼ 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有什么规律 原油
原油影响价格因素:1.供求关系(不用解释太多吧),2.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内通货膨胀,货币汇价:主要容是美元,利率等)3、国际政治因素(地区动乱争端,战争)4、相关市场的联动性(黄金,外汇(主要是美元),股票)5、投机活动和国际游资,更多知识,可以去期货达人网进行了解。心理因素(交易者对市场的信心程度)通常认为都是以上因素还有一种观点是老师傅说的相当精辟;真正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东西记住只有一个:资金。
⑽ 成品油的价格指数
10月31日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本轮调价周期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31日24时。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分析师王超认为,本轮调价创新机制以来的最小跌幅,调价后预计主营业者心态将有所企稳,按需补货,但补货数量有限,后市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将以平稳走势为主。
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运行结果表明,上周93#汽油平均价格报收于9096元/吨,较前一报告周期上升了18元/吨;0#柴油平均价格报收于8014元/吨,较前一报告周期降低了77元/吨。
综合来看,汽油价格变化幅度不大,但柴油价格下降明显,带动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小幅走低。
王超认为,上一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原油继续呈宽幅震荡走势,截至30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0.95%,幅度逐渐收窄,对国内成品油市场形成利空影响。
王超分析说,本次油价下降幅度偏小,对成品油消费的提振作用将十分有限。成品油市场整体行情呈现持稳态势。主营方面来看,多数业者汽柴油价格守稳,个别主营柴油价格上调。地炼方面,成品油市场交投较为清淡,油品升级成为市场重心,地炼面临严峻挑战。
社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适量补货,按需买进。观望后市,成品油市场缺乏明显利好支撑,国际原油市场利空充斥,业者对后市普遍持看空心态。美国能源情报署公布美国石油库存数据备受关注,库存高企或将使原油价格维持弱势震荡,利空国内成品油市场。
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是由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在每天采集国内各地一万多个成品油市场终端价格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和专业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综合指数,旨在全面反映国内成品油消费价格水平及波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