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民经济评价参数
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参数也称经济评价参数,是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级建设部组织在国家层次上统一测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定时修订、调整和发布的。它一般包括:①国家参数:影子汇率、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测定,供各类投资建设项目统一使用,评价人员不得自行测定。②通用参数:影子工资换算系数、贸易费用率、建筑工程和交通运输及水、电等基础设施的价格换算系数、土地的影子费用等。③普通货物的影子价格,供非主要投入物直接使用,一般可自行测定。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参数仅仅供投资项目评价及决策使用,并不在任何意义上暗示现行价格、汇率及利率的变动趋势,也不作为国家分配投资、企业间商品交换的依据。另外,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方面的经济情况是在发展变化的,所以从理论上讲,参数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应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但是从实践上来说只能做到阶段性调整。
国民经济评价参数,是用来计算和衡量项目投入费用和产出效益并判断项目宏观经济合理性的一系列数值依据,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各类项目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评价结论的可比性,所以,要求项目评价工作人员在评价参数的取值时一定要注意其合理性,所选取的参数能反映、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参数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社会折现率
1.社会折现率的含义
社会折现率(Social Discount Rate)是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重要参数,在国民经济评价中作为计算经济净现值的折现率,并作为衡量投资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基准值。它是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和方案比选的主要依据。
社会折现率是从国家角度对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它是从社会的观点反映出最佳的资源分配和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投资收益率的限度,即投资项目可能使社会得到收益的最低标准。采用适当的社会折现率进行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有助于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引导投资方向,调控投资规模,促进资金在短期投资项目和长期投资项目之间的合理配置。
2.社会折现率的测定
社会折现率是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重要的通用参数,是各类投资项目进行国民经济评价的收益率标准,是资金的影子价格,代表了占用资金所应获得的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要制定适当的社会折现率,必须对社会折现率进行测定。社会折现率的测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用投资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排队的方法测定
用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排队的方法来制定社会折现率的原理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和社会可用来投资的资金总额是一定的,而投资项目的数量则是不定的。将依可供选择的投资项目按其经济内部收益率高低依次累计其项目投资额之和,直到此累计投资额等于预计可供筹集的投资总额为止,则最后一个投资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即为社会折现率。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折现率的高低取决于一个国家资金供应总量和社会资源量的多少。一般地,投资资金供应量越多,社会折现率就越低;反之,投资资金供应量越少,社会折现率就越高。社会折现率与社会上可供投资总量之间的关系可用图5-2表示。
图5-2 投资与社会折现率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但在实际中却是很难计算的。这是因为:①现实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安排及决策是分别进行的,并不具备这样测定社会折现率的条件;②若能这样有效地按这种方式进行投资项目的排队并进行决策,就没有必要再测定社会折现率;③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各行业之间的收益水平也很不平衡,考虑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要求,也不可能按照这种方式来安排投资项目并分配投资资金。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投资收益水平较低的基础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就没有保证。
(2)根据现行价格下的投资收益率的统计数据测定
这是一种根据投资收益率的统计值来测定社会折现率的方法,即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统计资料,用一种简化的方法测算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从而确定社会折现率取值的方法。它的原理是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的投资支出与可收回投资的收益额相等时的折现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B+D)(P/A,i,n)=I/m(F/A,i,m)
式中:B为年收益额;D为年提取的折旧额和无形资产摊销额;I为总投资额;m为所有项目的平均建设期;n为项目平均生产经营期;i为平均投资收益率(即所求的社会折现率)。
总之,社会折现率的确定应考虑一定时期的投资收益水平、资金的机会成本、资金的供求状况、投资规模及国民经济评价的实际情况。根据上述要求,我国在现阶段的社会折现率的取值为12%,供各类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时统一使用。
(二)影子汇率
1.影子汇率及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1)影子汇率
所谓影子汇率(Shadow Exchange Rate,简称SER)就是指外汇的影子价格。它是国民经济评价的重要通用参数。它体现了从国家角度对外汇价值的估量,在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用于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同时,它又是经济换汇成本及节汇成本的判断依据。影子汇率取值的高低,直接影响项目(方案)比选中的进出口抉择,影响着产品进口替代型项目和产品出口型项目的决策。
(2)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影子汇率换算系数是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的比值系数。在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常用国家外汇牌价乘以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得到影子汇率。即:
影子汇率=官方汇率×影子汇率换算系数
2.影子汇率的测定
计算某一年的平均影子汇率可用以下公式求得: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式中:SER为影子汇率;OER为官方汇率;C为全部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T为全部进口税收入;F为全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S为出口补贴(若是出口税则可看作是负的补贴)。
我国根据现阶段的外汇供求情况、进口结构、换汇成本等因素,确定影子汇率的换算系数为1.08。如某项目在进行经济评价时的官方汇率为8.27,则其影子汇率为8.93。
(三)影子工资及影子工资换算系数
1.影子工资的含义
影子工资是体现国家和社会为拟建投资项目使用劳动力而付出的代价。影子工资一般由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即一个投资项目占用的劳动力,在其他使用机会下可能创造的最大效益)和劳动力就业或转移而引起的社会资源消耗两部分组成。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子工资作为费用计入项目的经营成本。
2.影子工资换算系数
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是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通用参数,是影子工资与财务评价中的名义工资(财务评价中的职工个人实得货币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之和)之比,即:
影子工资=财务工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
影子工资主要应根据我国劳动力的状况、结构及就业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现阶段,我国一般投资项目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1,在建设期内大量使用民工的项目,如水利、公路项目,其民工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0.5。另外,在项目评价中,还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劳动力的充裕程度以及所用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适当提高或降低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对于就业压力大的地区占用大量非熟练劳动力的项目,其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可小于1;对于占用大量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项目,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可大于1;对外商投资项目,影子工资的换算系数要大于1。
(四)农用土地影子费用
1.土地影子费用概述
土地是投资项目的一种特殊投入物。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土地的影子费用包括拟建投资项目占用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使国民经济为此放弃的效益(即土地机会成本),以及国民经济为项目占用土地而新增的资源消耗(如拆迁费用、剩余劳动力安置费等),即:
土地影子费用=土地机会成本+新增资源消耗费用
土地机会成本按照拟建项目占用土地而使国民经济为此放弃的该土地“最好可行替代用途”的净效益测算,原则上应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情况,由评价人员自行测算。另外,在计算土地的机会成本时,项目评价人员应根据投资项目占用土地的种类,分析、考虑项目计算期内技术、环境、政策、适宜性等多方面的约束条件,选择该土地最可行的替代用途2~3种(包括现行用途)进行比较,以其中最大者为基础。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式中:OC为土地的机会成本;n为项目占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为项目的计算期;t为年序数;NB0为基年土地的“最好可行替代用途”的单位面积年净效益(占用前3年净效益的平均值);g为土地“最好可行替代用途”的年平均净效益增长率;is为社会折现率。
按国民经济评价费用与效益划分的原则,投资项目的实际征地费用主要可划分为三个部分:①属于机会成本性质的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②新增资源消耗费用:拆迁费用、剩余劳动力安置费、养老保险费等。③转移支付:如粮食开发基金、耕地占用税等。
应当注意的是,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对第一部分费用应按机会成本计算方法另行计算,并将第二部分费用调整为按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而对第三部分费用,则不能作为费用计入项目。项目评价人员应根据投资项目征地情况,从实际征地费用中具体划分出以上三种费用。
2.土地机会成本计算举例
在这里,仅以投资项目占用农田为例来说明土地机会成本的计算。
例如,某投资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18年,占用农田500亩。根据评价人员的调查,该农田的最好可行替代用途为种植水稻。该农田占用前3年平均每亩产量为1 t,且该地区水稻单产预计可以每年递增3%。每吨稻谷的生产成本为600元。稻谷系外贸货物,按直接出口处理,其出口离岸价为300美元/t。项目所在地离口岸距离为300km,稻谷运费为0.10元/t·km,贸易费用为货价(假定)的6%,影子汇率换算系数为1.08,官方牌价为1美元等于8.30元人民币,社会折现率为12%,货物的影子费用换算系数为2(假设),则:
(a)每吨稻谷按口岸价格计算的影子价格为:
SP =300×8.30×1.08-300×0.10×2-300×8.30×1.08×0.06=2467.85(元)
(b)该地区每亩稻谷的净收入:
2467.85-600=1867.85(元)
(c)投资项目占用20年内每亩稻田的净收入现值为: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d)投资项目占用500亩20年内的每亩土地净收入现值为:
17 374.11×500=8 687 055(元)
将以上计算出的土地机会成本再加上新增的资源消耗费用,即可作为投资项目在国民经济评价时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支出。
(五)贸易费用率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贸易费用主要是指物资系统、外贸公司和各级商业批发站等部门花费在货物流通过程中以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长途运输费用除外)。贸易费用率是反映这部分费用相对于影子价格的一个综合比率,用以计算货物的贸易费用。
贸易费用率一般取值为6%,对于少数价格高、体积与重量相对较小的货物,可适当降低贸易费用率。以贸易费用率计算货物的贸易费用时,可使用以下公式:
进口货物的贸易费用=到岸价×影子汇率×贸易费用率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非
外
贸
货
物
的
贸
易
费
用
=
出
厂
影
子
价
格
×
贸
易
费
用
率
不经商贸部门流转而由生产厂家直接提供的货物,不计算贸易费用。
(六)普通货物影子价格和换算系数的取值
为了消除现行市场价格的失真对投资项目决策的影响,更合理地衡量资源、货物与服务的经济价值,用于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计算投入物的费用和产出物的效益,国家统一测定和发布了一些重要原材料、燃料及运输的影子价格和换算系数,供项目经济评价人员在进行经济评价时选用。但是,这些统一测定的影子价格(不含长途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是根据一定时期内全国范围内的供求状况和变化趋势并参考国际市场测定的,因此,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条件使用,以防简单套用。具体有如下几种:
1.建筑工程影子价格换算系数
(a)建筑工程影子价格换算系数是建筑工程影子造价与按预算价格计算的财务造价之比,用于计算房屋建筑与矿山井巷工程的换算系数。
(b)建筑工程影子价格系数是按成本分解法测算的。房屋建筑工程影子价格的换算系数为1.1;矿山井巷工程影子价格的换算系数为1.2。
2.交通运输影子价格换算系数
(a)铁路货运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1.84,与其对应的基础价格是1992年调整发布的全国铁路货运价格。
(b)公路货运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1.26,与其对应的基础价格是1991年公路货运实际价格。
(c)沿海货运影子价格的换算系数为1.73,内河货运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2.00,其对应的基础价格是1992年调整发布的全国沿海、内河货运价格。
3.动力原煤影子价格
动力原煤影子价格是根据我国煤炭资源分布情况、工业布局、煤炭开发及调运规划,采用边际成本分解法,按照合理可行的调运方案综合测定的。
4.电力影子价格
电力影子价格是根据我国电网发展及运行规划,采用长期边际成本分解方法,按负荷类型及不同的用电时间合理分摊系统新增发、供电成本的原则测定的。
总之,动力原煤和电力影子价格,还有部分常用货物影子价格、部分系列产品影子价格比价系数等均可参见《石油工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局、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规划设计总院,1994)。
(七)影子价格
所谓影子价格(Shadow Price),从理论上来说,是指资源在最优利用情况下,单位(资源的利用单位)效益增量价值。具体详见下面的有关内容。
『贰』 某进口产品,其国内现行价格为216元/t,其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2.36,国内运费及贸易费为38元,
影子价格=CIF+T
CIF:通过影子汇率将以外币计算的到岸价格换算为以人民币计算的到岸价
T:从口岸到项目的国内运输费和贸易费
216*2.36=X*6+38
因此X=78.62(外币单位)/t
『叁』 影子价格及其调整计算
(一)影子价格的含义及其理论计算
1.影子价格的含义
影子价格又称“最优计划价格”。它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发展目标而人为确定的、比交换价格更能反映出合理利用资源的效率价格。从定价原则来看,它不仅能更合理地反映出产品价值,而且还能反映社会劳动消耗、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资源的稀缺程度;从其产生的效果来看,它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影子价格是人们对所利用的资源的一种评价,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价格。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全和不充分的,一些商品的价格不能反映真正的社会价值,所以,在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必须采用影子价格。
2.影子价格的理论计算
理想的影子价格,对于静态的和离散型的,可用最优线性规划的对偶解求得;对于动态的和连续性的,可用拉格朗日乘数计算。
运用线性规划对偶解计算“最优计划价格”。从数学角度来看,影子价格就是线性对偶规划的最优解,是目标函数极值对约束条件常数项的一阶偏导数,或称资源的边际价值。国外的一些专家用线性规划证明资源的最优利用是与影子价格密切相关的。即任何一个使目标函数最大化的线性规划问题,都有唯一的使目标函数最小化的对偶的线性规划问题;反之亦然。
当然,用线性规划数学方法计算出来的影子价格,是一种反映资源最优利用的重拟价格。在项目的经济评价中,没必要也不可能按这种方法去计算资源的影子价格,所采用的是一种近似的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具体可见下面的有关内容。
(二)影子价格的调整计算
1.货物类型的划分
为了能比较正确地计算投资项目的投入物和产出物的经济价值(影子价格),有必要将投入物和产出物划分为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三类。
(1)外贸货物
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使用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包括:项目产出物中的直接出口(增加出口)、间接出口(替代其他项目产品使其增加出口)和替代进口(以产顶进减少进口);项目投入物中的直接进口(增加进口)、间接进口(占用其他项目的投入物使其增加进口)和减少出口(占用原可用于出口的国内产品)。
(2)非外贸货物
非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和使用将不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除了所谓“天然”的非外贸货物,如施工、国内运输、国内电信、商业等基础设施的产品和服务外,还有由于运输费用过高或受国内外贸易政策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
(3)特殊投入物
特殊投入物包括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
由于在前面已经讲述了有关劳动力和土地等影子费用的计算方法,所以下面仅说明外贸货物影子价格和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确定方法。
2.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以实际可能发生的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具体定价方法如下。
(1)产出物,一般要求在离岸价(Free on Board)的基础上调整为出厂价格
(a)直接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FOB)乘以影子汇率(SER),减去国内运输费用(T1)和贸易费用(Tr1)。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1+Tr1)
如项目的产出物为直接出口产品,其离岸价为20美元/单位。项目离口岸200km,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外汇的官方汇率为8.27(下同)。则该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为:
20×8.27×1.08-200×0.20-20×8.27×1.08×6% =127.91(元/单位)
(b)间接出口产品(内销产品,替代其他货物而使其他货物增加出口)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T2)及贸易费用(Tr2),加上原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3)及贸易费用(Tr3),再减去拟建项目到新供应厂的运输费用(T4)及贸易费用(Tr4)(见图5-3α)。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2+Tr2)+(T3+Tr3)-(T4+Tr4)
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出口考虑。
如在浙江拟建项目的同类用户所需的某种原材料原全由江苏某厂供应,现在浙江原用户所在地新建一供应厂并满足当地供应,使原江苏某厂增加出口。该原材料离岸价格为300美元/t,影子运费为0.20元/(t·km)。江苏距离口岸300km,距离原用户所在地200km,浙江新供应厂距离项目所在地150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该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300×8.27×1.08-(300×0.20 +300×8.27×1.08×6%)+200×0.20
+300×8.27×1.08×6%-(150×0.20+300×8.27×1.08×6%)=2468.71(元/t)
(c)替代进口产品(内销产品,以产顶进,减少进口)的影子价格(SP):原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5)及贸易费用(Tr5),再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4)及贸易费用(Tr4)(见图5-3b)。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5+Tr5)-(T4+Tr4)
具体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到岸价格计算。
如原某厂(用户)所需的原材料为进口货物,现在某地新建项目生产此种原材料并由新项目供应。该原材料的进口到岸价为100美元/单位,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原某厂(用户)到口岸的距离为200km,到新建项目的距离为100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新建项目生产该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100×8.27×1.08+200×0.20+100×8.27×1.08×6%(100×0.20+100×8.27×1.08×6%)=913.16(元/单位)
(2)投入物,一般要求在到岸价基础上调整为到厂价
(a)直接进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到岸价格(CIF)乘以影子汇率,加国内运输费用(T1)和贸易费用(Tr1)。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1+Tr1)
如项目使用的某种原材料为进口货物,其到岸价格为100 美元/单位,项目离口岸500km,该材料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贸易费用为货物价的6%,外汇的官方汇率为8.27。则该投入物(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100×8.27×1.08+500×0.2+100×8.28×1.08×6% =1046.75(元/单位)
(b)间接进口产品(国内产品,以前进口过,现在也大量进口,且由于本项目建设增加了该货物的需要量,而使其他原有用户需进口来满足需求)的影子价格: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减去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T6)及贸易费用(Tr6)(见图5-3c)。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6+Tr6)-(T3+Tr3)+(T5+Tr5)
如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进口考虑。
如浙江某木器厂所用木材原来由江西某林场供应,现拟在江西某地新建木器厂并由江西林场供应木材后,浙江某木器厂所用木材只能通过上海进口供应。木材进口到岸价为180美元/m3。上海距离浙江200km,江西林场距离浙江500km,距离拟建项目所在地200km。木材影子运费为0.20元/(m3·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拟建项目耗用木材的影子价格为:
180×8.27×1.08+200×0.20+180×8.27×1.08×6%-(500×0.20+180×8.27×1.08×6% +200×0.20+180×8.27×1.08×6% =1684.15(元/m3)
(c)占用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见图5-3d)。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2+Tr2)+(T6+Tr6)
图5-3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计算示意图
供应厂难以确定时,可按离岸价格计算。
如上海某拟建项目耗用可供出口的淮南煤矿的原煤。其离岸价格为40 美元/t。淮南煤矿离口岸200km,离上海500km。原煤影子运费为0.20元/(t·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该拟建项目耗用原煤的影子价格为:
40×8.27×1.08-(200×0.20+40×8.27×1.08×6%)+500×0.20+40×8.27×1.08×6% =417.26(元/t)
3.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调整确定
(1)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调整确定的原则
(a)产出物,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增加供应数量满足国内消费的产出物。供求均衡的,按财物价格定价;供不应求的,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并考虑价格变化的趋势定价,但不应高于相同质量产品的进口价格;无法判断供求情况的,取上述两价格中较低者。第二,不增加国内供应数量,只是替代其他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致使被替代企业停产或减产的,质量与被替代产品相同的,应按被替代企业相应的产品可变成本分解定价;提高质量的,原则上应按被替代产品的可变成本加提高产品质量而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定价。其中,提高产品质量带来的效益,可近似地按国际市场价格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之差确定。第三,产出物按上述原则定价后,再计算为出厂价格。
(b)投入物,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能通过原有企业挖潜(即不增加投资)增加供应的,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第二,在拟建项目计算期内需要通过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拟建项目需要的,按全部成本(包括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分解定价。当难以获得分解成本所需要的资料时,可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定价。第三,项目计算期内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供应的(减少原用户的供应量),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国家统一价格加补贴(如有时)中较高者定价。第四,投入物按上述原则定价后,再计算为到厂价格。
(2)非外贸货物的成本分解
用成本分解法对某种货物进行分解,得到该货物的分解成本,这是确定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一种重要方法。成本分解原则上应是对边际成本而不是平均成本进行分解,但如果缺乏资料,也可分解平均成本。当然,在进行成本分解时,应注意某些非外贸货物(如水、电、交通运输和建筑工程等)的影子价格可直接按国家测定的换算系数来确定。而对于那些必须用新增投资来增加所需投入物供应的,应按其全部成本进行分解;可以发挥原有企业生产能力的,应按其可变成本分解。其步骤为:
第一步,按费用要素列出某种非外贸货物的财务成本,单位货物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流动资金,并列出该货物生产厂家的建设期限、建设期各年的投资比例。
第二步,剔除上述数据中包括的税金。
第三步,对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物进行调整。其中,有些可直接使用给定的影子价格或换算系数,而对于重要的非外贸货物可留待第二轮分解。有条件时,也应对投资中某些比例大的费用要素进行调整。
第四,将折旧费用调整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回收费用。
其一,首先对财务评价下各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国民经济评价的要求进行调整,然后再将其用社会折现率换算为建设期末的终值。其表达式为: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式中:IF为等值计算到生产期初(建设期末)的固定资产投资额;It为调整后的建设期各年的投资额;m为建设期年份数;is为社会折现率;
其二,用固定资产资金回收费用替代财务评价中的折旧费。
先要将固定资产的残值转化为生产期初的现值,即:
Pc=Pυ(P/F,is,t)
式中:Pc为固定资产残值等值计算到生产期初的现值;Pυ为固定资产的残值(余值);t为项目的生产期。
然后,再求出生产期中每年应回收的固定资产价值,即:
MA=(IF-Pc)×(A/P,is,t)
最后,再用上述计算的年回收固定资产价值除以项目的年生产能力,即可求得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费用。
例如,某项目的初始固定资产投资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2年,预计残值率为4%,社会折现率为12%,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件,则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为:
M=[1000-40×(P/F,12%,12)]×(A/P,12%,12)/100=1.60(元/件)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近似地采用如下公式:
单位产品资产投资费用=单位产品占用固定资产价值×资金回收系数
单位产品占用固定资产价值=单位产品折旧费/预计年折旧率
另外,单位产品无形资产投资回收费用也可参照单位产品固定资产投资回收费用的计算方法进行。
其三,用流动资金回收费用(Mw)替代财务成本中的流动资金利息。流动资金回收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Mw=W×is
式中:W为单位货物占用的流动资金额。
『肆』 影子价格和机会成本有什么区别
(1)影子价格:从数学意义上讲,影子价格是最优规划的对偶解或拉格朗日函数的拉氏乘子,即目标函数发生的增值。
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厂商利用同样的生产要素所能生产的其它产品的价值。
简单点来说就是,影子价格是某资源投入的变化对总收益的变化,为什么叫价格,就是基于对偶问题中,企业主如果想卖出资源,对此资源的心理价位。机会成本是,用某资源(当然这个某资源可以是前面的投入变化)去干别的事情所能得到的收益,为什么叫成本,因为干了这个就不能干别的,手里的东西看起来是资源,用起来是成本。
(2)影子价格是具体的,视产业流程和资源配置而定,一旦定下来,影子价格就是确定的。而机会成本则是虚拟的,基于这样的一个假设:最优是随机的,事后证明的最优对事前做决定采用“最优化方法”没有影响力。所以,机会成本很难估量。
(3)这两个概念的不同,一个是企业具体的资源价值,一个是市场化的资源价值。极端的例子是,我的公司只有机器,没有原材料,也没人卖给我,什么都做不了,所以机器对我来讲,在我的企业里是没价值的,但是市场上机器是有价值的,所以我应该把机器卖掉去炒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