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到账。
详细解释如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的发放时间通常在每年的下半年,具体到账时间因不同地区和学校的财务处理流程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大多数地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会在11月份左右到账。
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后,资金会先发放到学校的账户上。学校收到款项后,会进行核实和确认,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一旦学校确认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无误,就会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学校为贫困学生开设的专用账户上。这个过程也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因此实际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
此外,学生可以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状态,了解贷款是否已发放以及具体的到账时间。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学生还可以联系学校的财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总之,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大多数学生在11月份左右会收到这笔贷款。这对于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❷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一般在几月份
一般每年的11月1日到11月19日为每个省的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下面是关于助学贷款的一些信息,欢迎大家参考。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首贷和续贷两种,都是每年必须申请一次,大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体系统,填写贷款申请提交后,由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才会放款的,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放款时间。
而一般每年的11月1日到11月19日为每个省的助学贷款发放时间,放款成功一般是实时到账的,不过这笔钱并不是放款到学生银行卡里,而是发放到通过借款合同约定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发放金额为合同金额。
用户要是不知道贷款有没有发放,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度,如果状态显示为已经发放,那么坐等到账就行了。不过贷款到账后会按高校录入的电子回执金额,把相应的资金直接转给高校交学费、生活费等,还有多的钱会留在支付宝账号里。
首先要清楚的是,生源地贷款额度并不是按照学费多少就能申请多少的,现有政策对生源地贷款额度作出了限制,具体根据学历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现行政策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最高12000额度。
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是不会直接把钱打到学生的银行卡里,而是打到提供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里,按照回执单金额划账给高校账户。注意生源地贷款下来后交学费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银行放款后额度刚好足以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可能还有剩余,多的钱会留在学生的支付宝账号中;一种是放款后额度不足以覆盖学费等费用,则少的钱需要学生自己补上。
❸ 助学贷款状态“发放中” 还有多久才能到账
这表明你的贷款很快就能下来,稍安勿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情况下11月份逐批发放贷款,发放得一个过程,有一个时间差。请再等待几天即可。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2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1]。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借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