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资金 > 民间贷款法规

民间贷款法规

发布时间:2023-06-02 08:00:24

㈠ 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条文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9、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10、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阅读全文

与民间贷款法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000858上市当时收盘价格 浏览:83
诺亚财富派理财可靠吗 浏览:27
中国银行个人留学贷款 浏览:528
什么是非融资性 浏览:5
如何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和价格 浏览:365
贷款违约金担保人出么 浏览:203
1比索折合人民币多少 浏览:946
163406基金净值今日净值 浏览:327
九号理财 浏览:952
金条银行价格 浏览:297
五线开花9期货揭秘与实战PDF 浏览:505
包装贷款怎么样 浏览:896
理财直融查询 浏览:525
国海证券金贝壳理财版 浏览:969
滴滴现在期权价格 浏览:712
首汽约车股票 浏览:490
A轮融资9亿 浏览:765
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融资 浏览:344
钱多多是中粮期货 浏览:281
债券融资组 浏览: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