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回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答券金融公司借入。
证券金融公司也称证券融资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专门从事证券融资业务的法人机构。 证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投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作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间的媒介,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活络,完善了整个金融制度。
Ⅱ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使用依法筹集的资金是否正确
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尘唤一百三十七条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派滚凯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备薯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Ⅲ 证券自有资金是银行同业存款吗
银行同业存款 指针对证券公司、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
证券自有资金是证券公司的钱,肯定存在银行的
所以是
Ⅳ 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买卖证券不具有什么特点
资金的安全性。尘李派派贺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扰返卖的法人企业,一般用自有资金买卖证券不具有资金的安全性的特点。特征是某种事物所具有的特性的东西。
Ⅳ 证券经营公司用自有资金买卖证券不具有什么特点
资金的安全性。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比较,根本区别是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为盈利自己买卖证券而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的证券。具体表现在以下3点:
1、决策的自主性。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的首要特点即为决策的自主性。
2、交易的风险性。风险性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区别于经纪业务的另一重要特征。由于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合法资金直接握野亏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交易的风险性决脊游定了自营买卖业务的风险性。在证券的自营买卖业务中,证券公司自己作为投资者,买卖的收益与损失完全由证券公司自身承担。而在代理买卖业务中,证券公司仅充段神当代理人的角色,证券买卖的时机、价格、数量都由证券委托人决定,由此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也由委托人承担。
3、收益的不稳定性。证券公司进行证券自营买卖,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但这种收益不像收取代理手续费那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