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各位苏州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若您需要在苏州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B. 苏州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收取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目前是万分之7.5,公式:贷款金额*年限*比例
目前贷款的话,如果你的个人信用良好,可以打6折,以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为准
C. 我在苏州要买房了,打算用园区公积金贷款30万,听说要交担保费,担保费最少多少呢还有别的费用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贷款担保。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⑴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⑵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 ⑶借款人名下或他人名下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 如果您选择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话,需支付担保服务费.
各项公积金贷款担保具体资费如下:
公积金担保贷款建造自住住房业务费用标准:
(一)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费用:
1、担保审查费:50元;2、担保费:贷款金额×1%(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3、服务费:500元/户(含贷款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抵押登记服务费)。
(二)办理产权证、抵押手续费用:1、产权登记费:80元;2、工本费:10元;3、测绘费:住宅1.36元/m2,商业用房2.04元/m2;4、抵押登记费:80元。
公积金担保贷款置换按揭业务费用标准:
(一)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费用:1、担保审查费:50元;2、担保费:贷款金额×0.5%(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3、服务费:350元/户(含贷款办理、提前还款、注销抵押、重新抵押服务费)
(二)办理抵押手续费用:抵押登记费:80元。
公积金担保贷款购买自住公有住房业务费用标准:
(一)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费用:
1、担保审查费:50元;2、担保费:贷款金额×0.6%(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3、服务费:400元/户(含贷款办理、房改手续、上市准入证、抵押登记服务费)。
(二)代收产权、抵押手续费用:1、权证工本费:25元(修文);2、抵押登记费:80元。
公积金二手房担保贷款业务费用标准:
(一)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费用:
1、担保审查费:50元;2、担保费:贷款金额×0.5‰×年限(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3、服务费:400元/户(含产权过户、土地证、抵押登记办理服务费);4、评估费:评估金额×0.5%。
(二)办理产权证、抵押手续费用:1、过户登记费:80元;2、交易手续费:6元/m2(买卖双方各3元/m2);3、契税:1.5%、(房改房)综合税:1%、印花税:0.5‰;4、土地证办证费:33—38元(以100m2区分);5、抵押登记费:80元。
D. 苏州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步骤有哪些
苏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建普通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和流程分步骤进行了详细介绍,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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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买房子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1、买房子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有连带的责任,也就是说还不起了,达到一定额度的,就会找担保人偿还。因为担保人有为担保承担后果的责任。不过一般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不上的呢,除非被辞职。这应该不会发生。而且准备贷款之初,一定计算好自己的偿还能力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3、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买房不能马虎,把各方面一定要考虑好,选择合适自己的方法,不要一时冲动,上文就是我为大家找到的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经验和一些政策,了解苏州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和苏州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这些问题还是很有必要的。
F.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要求:
1.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拓展资料】
贷款额度:
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G.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最高限额45万元;
3、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建筑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限额总价的8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H. 苏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苏州首套房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第十一条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8)苏州公积金贷款担保扩展阅读: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担保,借款申请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
(一)有价证券(借款申请人或第三方名下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受托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凭证的质押担保;
(二)借款申请人或第三方个人账户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质押担保;
(三)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提供的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十七条借款申请人选择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与受托银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由分支机构办理相应个人账户的冻结手续。
I.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有什么标准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标准和国家标准差不多。具体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咨询。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第八条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