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动车组上关于盒饭的规定
呵呵…动车服务员说15元的快餐卖完了……到首府站才能补货(例如广西就是南宁站才能买到站才能补15元的货…叫你请等候…)
❷ 天哪 谁能告诉我2011九江中考分数线!!!
关于划定2011年市直重点中学重点班、普通班、均衡生 及择校生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及私立学校:
根据今年市直各类考生中考成绩和市直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办研究,并报市中招委批准,现将市直一、二、三中重点班、普通班、均衡生及择校生录取分数线,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外国语学校重点班、九江学院浔阳附中重点班录取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市直一、二、三中今年共招收9个重点班(含三中一个重点文科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经测算重点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71分。由于报考市一中考生人数集中,凡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重点班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为687分。
二、市直一、二、三中普通班、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外国语学校重点班、九江学院浔阳附中重点班今年共招收32个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经测算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44分。
由于填报市直一、二、三中普通班人数相对集中,一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为658分,二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为651分,三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为654分。允许644分(含)以上因志愿撞车未录取的考生补报计划未录满的重点高中学校志愿,然后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三、市直一、二、三中今年面向市直21所中考生源学校招收548名均衡生,其中一中共招收214名,二中共招收167名,三中共招收167名。
1、根据市中招委字[2011]2号文件精神,本着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和最大限度完成均衡招生计划的宗旨,经市中招委研究决定,在重点中学普通班分数线(644分)以下降低40分,划定今年市直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604分。
2、根据市中招委字[2011]2号文件精神,对各生源学校均衡生录取严格按照“在籍直升生”的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低于604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规范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的通知》(赣教计字[2004]75号)及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的通知》(九价费[2004]2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经测算今年市直一、二、三中共招收择校生530名,其中一中170名,二中180名,三中180名。
1、根据今年一、二、三中择校生计划和考生已填报择校志愿经测算一、二、三中择校录取控制线分别为:一中608分,二中564分,三中592分。
2、凡已上一、二、三中择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如预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择校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招办届时公布各校择校缺额招生计划,允许已上一、二、三中择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待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要择校的学校补填志愿,然后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3、凡已被预录的考生,将按九价费[2004]28号文件精神划定的五档收费标准进行缴费(缴费标准见附表一)。
4、未录取重点高中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
五、根据各县区师范定向生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为确保生源质量,今年我市师范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68分(个别县区计划未录满可在本县内调剂录取),中招改革实验区师范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为5B2C。
六、为了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招生“三限”政策。一、二、三中重点班不得违规招收“跳档生”。已上重点班分数线而又未填重点班志愿的考生,一律按原志愿录入重点中学普通班平行编班,不允许“跳档”进入重点班。
七、根据《江西省201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普通高中凡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的学生,不能进入全省统一录取库,因违规招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责任人负责。
❸ 三亚:商品房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
9月2日,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指出,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
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
申报非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销售价格应控制在合理区间。
通知指出,商品房价格备案时,开发企业须出具《商品房销售价格承诺书》,承诺不超出备案价格销售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捆绑销售变相涨价。
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琼价价检(2011)195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公示牌、价目表及价格备案文件等,接受购房者和职能部门的监督。
❹ 中山买房条件政策
法律分析:1.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审查,严格明码标价制度;2.实行限购政策,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3.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一条 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审查,严格明码标价制度。
(一)实施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应先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备案;没有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属于现楼销售的暂不办理权属登记。房价一经备案6个月后方可调整,但如需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可以缩短为1个月。
(二)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等相关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等内容,且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确定商品住房合理销售价格,必须兑现公示的各项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
(三)严肃查处哄抬房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检查,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故意隐瞒销售情况,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住房,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条 第一款 实行限购政策。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在中山辖区内没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❺ 目前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哪些城市建设地铁或轻轨
如今城市建设飞快,好多资料都是过时的
有些项目可能只是地方政府 发改委计划建设,而国家发改委还没有审批——不过也许我回答的时候还没批,可你用的时候就有了呢,囧~
推荐两个网站:中国发改委:http://www.sdpc.gov.cn/nyjt/
城市轨道交通网: http://www.ccmetro.com/
❻ 是不是以后要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了
关于要取消公摊,以后都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其实很多媒体公众号都是有误读的也是不准确的。
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缘起,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另外还有进一步的解释。“ 本条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国家早有章程。这份刚刚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更多是面向工程设计
工程队用的规范跨界没那么简单。
存真,
首先,自2001年6月1日起执行的《》中第18条规定,“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其次,早在2011年3月16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中,第八条规定也就是平时说的一房一价。
以佑安府为例,其5#楼2单元103号,建筑面积是89.5平,以此计算单价是83432元/平;套内面积是63.62平,以此计算单价是117371.33元/平。
只不过为了让房子看起来更“便宜”,购房者也更容易接受通常以建筑面积及其单价为准。
第三,住建委官网上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016修订版本,其中第七条计价方式和价款,提供了多样化的计算方式,包括按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套等多种计价方式。
鉴于以上,刚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购房者来说,不管用哪一种计算方式,总房价是一定的。
至于有人说,未来供暖费,物业费也会按照套内面积征收,更是无稽之谈。还是跨界的问题,供暖及物业管理都有相应章程。
取消公摊并不是好事。
如果大家再仔细看看《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会发现这里面还规定了电梯、供水、供电、燃气、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
不管是从工程安全角度,还是居住需求角度,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公摊面积。
不好的原因是,一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一定开发商会尽可能挤压公摊面积,而公摊过少的小区,生活舒适度将大打折扣。
比如重庆,其商品房从2002年起从重庆的二手房网站简单翻了几页您会发现,4梯10户,2梯8户的小区很常见,而这在北京属于商办的操作方式了。
其实,除了套内使用面积交易这条,《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有很多利好购房者的条款,比如4层以上或高于9米应设置电梯,新建住宅应全装修交房,起居室不应10平等。
❼ 你好、开发商配套的太阳能。要求我们出钱、对吗
开发商收取太阳能配套费违背有关文件的规定。
发改价格〔2011〕548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第十三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如果开发商在价外收费,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
❽ 哪5家在沪房企因价格违法受处罚
市发改委昨天公布2016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抽查50家在售楼盘、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其中,华润(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展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辰环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富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