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阳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指南,第一套房基本有效。首付起码20%。前提是,你的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越大。
最新政策:“去年,沈阳市执行“25条房产新政”时,公积金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今年2010年1月1日起,“25条房产新政”取消后,公积金方面的优惠政策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原来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将前次贷款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还算是首套房。但现政策已变更为:再次贷款购房时,其首付由原来的三成提升至四成,利率则暂时不变化。”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
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
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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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沈阳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首套,二套房贷款比例多少
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 ,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可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Ⅲ 沈阳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上调至65%
“沈八条”落地第四天,记者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居民家庭申请二套公积金贷款细则已经出台并开始执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细则要求,11月26日以前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按照二套首付60%开始执行,11月26日(含26日)以后完成购房合同及备案的,按照二套首付65%开始执行。
记者在各区管理部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接到文件并已开始按照“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65%”细则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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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在沈阳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为30%以上。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Ⅳ 沈阳公积金新政 贷款额度提升至80万
辽宁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实施,有哪些变化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一起看看吧!
辽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稳定房地产市场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将执行至今年年底。《通知》规定,辽宁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无论是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偿还贷款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限额均80万元
《关于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稳定房地产市场措施的通知》规定:
1、凡缴存职工在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无论是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偿还贷款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2、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此前,辽宁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曾做过调整,从个人最高可以申请贷款45万元,后来又放到60万,现在又放到80万元。
购买首套商品房首付最低20%
《关于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稳定房地产市场措施的通知》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总房款扣除政府补贴金额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异地贷款的,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1、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对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其中一套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对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予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尚未还清数额较大的债务、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不予贷款。
贷款年限最长30年 延长贷款年龄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通知》还规定,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信用卡连续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六次影响申贷
《通知》规定,信用卡逾期将影响申请贷款。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近2年内各类贷款(不包括助学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或累计6期(含);近1年内、借款申请人贷记卡逾期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出现上述二者其一,必须由相关银行或贷款机构出具非恶意拖欠书面证明,方可贷款。
另外,公积金贷款还贷满6个月后,可以提前还贷,每次还贷额不低于3万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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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10年11月初,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其中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调整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利率政策自11年11月29日(含)开始执行,不追溯11月2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
公积金贷款新政变化
1.面积
沈阳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2 .套数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如果原有房屋已经出售,但原房面积超过人均28.81平米的标准,无论原来的房屋是否使用过贷款,那么如果再购买二套房,二套房也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批准。
3 .用途
沈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即使首套房面积达标,再购买公寓、别墅等二套房,也都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如果合同上显示为公寓、别墅的,就不放贷。对于一些商业立项,商住项目,也就是那些40年、50年产权的,也不会通过审批。
4. 首付
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方面则明确表示停止受理贷款申请。
5 .利率
对于沈阳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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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想知道: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的条件
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