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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3-25 11:34:02

1.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身份证,公积金缴纳流水打印出来就可以了,目前办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很多,工商,中信,民生,杭州,邮政等等

2. 重庆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补充资料:
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2)重庆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补充资料:
公积金贷款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之后,那么对方会先进行审核,然后才会把这个钱通过银行打在自己的账户上面,一般来说的话,这个只要十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了,然后就可以正常的办理相应的过户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2)重庆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1、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3. 重庆公积金贷款40万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40万条件:重庆公积金贷款必须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贷款;在重庆一个月缴纳2667元(单位+个人),缴纳6个月后就能贷款40万。
一,客户首先需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咨询自己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确认自己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之后,在银行领取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并按照要求进行资料填写,之后携带好银行要求的资料前往银行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会根据用户提供的贷款资料,对用户进行综合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电话通知用户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在办理相关抵押手续之后最终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会放款到客户账户。
二,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会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三,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最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3.1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0%。重庆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方式及规定,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5. 重庆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目前重庆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仅支持首房首贷,首房首贷必须同时满足,倘若不满足则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首先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没有上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具备申请的资格;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次还需要具备住房公积金上缴必须满6个月的条件,有参加公积金上缴的职工但不满6个月也没有申请的资格,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4)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申请了该项贷款,在仍然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若夫妻双方均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另一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能申请;

(5)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有其它为还清的贷款也无法申请,其它贷款为还清或者有其它债务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实力,存在一定风险将不予以受理。

以上仅供您参考。

6. 重庆市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多久可以贷款

若您需要在重庆地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3、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7.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回需要时答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8. 重庆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目前重庆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参贷的借款人配偶仅限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9. 重庆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到多少岁

我们现在公积金贷款的话,一般都是贷到主贷人60岁左右就可以了。应该是不能超过60岁的,具体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询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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