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融资融券模式有哪些我国现行的模式是什么
融资融券知识的交易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和新兴市场(如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等)已经相当成熟,而在我国大陆地区尚处在起步阶段。
现阶段,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有何特点.与成熟市场的特点又有何异同?以下将从融资融券模式、交易主体资格、标的证券要求、信用额度控制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等几个方面,把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与全球主要市场的交易模式相比较,从而认清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
一、融资融券模式。
海外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已经相当成熟.其运行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以日本代表的单轨制集中授信模式和以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双轨制集中授信模式。①融资融券试点初期.我国采用的是单轨制集中授信模式.但我国的模式又与日本有较大差别。下面将海外成熟模式与我国模式进行比较。
在美国的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中,投资者通过保证金的形式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证券公司首先通过自有资金和证券对投资者提供信用交易。当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签订回购协议进行融资;当证券公司自有证券不足时,则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从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证券。
由此可见.证券公司在美国的融资融券交易中处于核心地位。在日本的单轨制集中授信模式中.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来进行信用交易,但如果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或证券不足时,不能像美国证券公司那样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回购融资,也不能直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证券,而必须通过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来进行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而证券金融公司则可以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补足短缺的资金和证券。因此,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作为日本融资融券业的中介机构,控制着整个业务规模。台湾地区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取得和未取得融资融券许可证分为两类。
投资者可以直接向取得许可证的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也可以向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提出代理服务,从而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处获得融资融券。此外,取得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也可以直接向银行或货币市场进行资金的转融通。
由此可见,台湾地区的双轨制集中授信模式虽然借鉴了日本的集中授信模式,但其证券公司却有着更多的主动权,因而也相对灵活。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国家,作为资本市场的历史时间还不是很长,信用体系并不是特别完美,而且融资融券试点初期每个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并不是很强大,因此现阶段我国的融资融券知识交易模式主要借鉴日本的单轨制集中授信模式,而融资融券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主要是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证券 。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美国、日本、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大陆融资融券交易模式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转融通方式上,而这也直接限制了融资融券交易中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其中.美国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资券转融通,日本则只能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转融通.台湾地区在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转融通的同时,亦可从银行和货币市场获得融资.而我国大陆由于正处于融资融券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通过自有资金和证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因此,交易模式的差别注定了找国大陆现阶段融资融券交易效率较低、规模受限的情况。
2. 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融资融券交易也就是信用交易,需要开通信用账户才能交易。在开通后可以登回录股票交易软件答进行交易,这时选择“融资融券”,进入后必须提交担保品到个人账户,然后可以选择“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在到期日进行操作归还即可,融资买入即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进行交易,融券卖出即向证券公司借入券源进行卖出。
3. 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规定如下:
融资融券门槛
融资融券门槛,只需股票有首笔交易满六个月,资金量达到50万,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市值满50万元。此门槛随市场会发生变化。
融资融券交易期限要求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买入数量、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资”标识、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卖出数量、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券”标识、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融券卖出申报价格的限制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融资买入时,融资保证金比例的具体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具体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如何计算保证金金额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① 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② 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③ 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④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保证金可用余额的组成
① 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② 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③ 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④ 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均规定维持担保比例的基本标准,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追加担保物的条件规定
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且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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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问在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策略主要有哪些
融资融券业抄务,是指在证券交易袭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这个建议网上查下相关的信息,融资融卷出来不久,各方面还不是太完善,你可以网络一下“融资融卷”详细看看,或者去证券公司详细咨询下。网上不太好说清楚。
5. 什么是融资融券
两融业务指的是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专作为质押,向券属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6. 什么叫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于是他们会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从而增加股票的供给量,缓解市场对这些股票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7. 融资融券如何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也就是信用交易,需要开通信用账户才能交易。在开通后可以登录股专票交易软件进行属交易,这时选择“融资融券”,进入后必须提交担保品到个人账户,然后可以选择“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在到期日进行操作归还即可,融资买入即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进行交易,融券卖出即向证券公司借入券源进行卖出。
8. 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模式
你好,融资融券的三种模式:
1、分散信用模式。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专,由证属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向金融市场融通或通过标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和股票。这种模式建立在发达的金集中授信的日本模式融市场基础上,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香港市场也采用类似的模式。
2、集中信用模式。
券商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同时设立半官方性质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以此来调控流入和流出证券市场的信用资金和证券量,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灵活的管理。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
3、双轨制信用模式。
在证券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拥有直接融资融券的许可证的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的融资融券申请,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直接融资融券的服务。这种模式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9. 在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现实意义
中国证券市场成立已十几年,到目前其交易方式仍停留在现货交易一种方式上,极不成熟、不完善。在牛市中,投资者必须不顾一切奋勇前进,赚到足够的利润。因为一旦市场转坏,从机构到个人,要么空仓要么被套,无一幸免。由于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A股市场常年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尽快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一)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是完善资本市场机制的需要
我国证券市场属于典型的单边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投资者要想博取价差收益,只有先买进股票然后再高价卖出。即只有股价上涨才能赚钱,一旦市场出现危机,股价下跌,投资人或者逃出空仓,或者被套赔钱。信用交易制度通过融券卖空机制就可以大幅增加股票的供应,达到削弱或消除“庄家”控制股票交易的目的,还原价值规律在股价形成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从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各种创新都需要卖空机制。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货期权等的条件之一就是存在卖空套利机制。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创新,引进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货期权,以及开发ETF等新产品,都需要以做空机制为前提。与股票期货和期权相比,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放大作用较小,信用扩张度也较小,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介于现货和期货期权之间。从适宜对象上看,信用交易对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适合,并不必然要求大量资金,它比期货期权更具有普适性。
(二)规范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的需要
我国各种法律法规都明确禁止信用交易,但证券商和投资人基于利益的驱动常常进行暗地的信用交易活动以获取利益。地下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具有危害性,表现在:第一,投资者透支炒股,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交割违约。证券市场多年来恶庄的猖獗、泡沫的堆积、个股的疯狂炒作、投资理念的偏差以及证券公司遭遇的各种风险和冲击,都直接间接、或多或少与这潜伏汹涌的地下融资有关。第二,地下信用交易的风险更大。对于这种形式的融资和信贷现金违规流入股市,监管机构很难进行监控,而且每一次对信贷资金入市的查处,都会带来股市的振荡。第三,券商面临极大的信用交易风险。一方面,客户将账户上的资金、证券转移后逃之夭夭,营业部面临被诈骗的风险;另一方面,客户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发生巨额亏损,被强制平仓时,有可能起诉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因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降低银行风险的需要
由于我国股市属于单边市,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投资人缺乏理性,因此我国股市风险很大,通常情况下很难吸引投资人,大部分闲置资金宁愿存入银行以获得较少的利息收入也不愿投入股票市场。截至目前,银行存款余额约达16万亿元,面对如此高额的存款,银行一方面要付出高额的利息,另一方面银行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后,其资金安全借贷的去路又窄,银行的风险是巨大的,这是危及金融安全的头等大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开展一方面可以引导投资人将部分资金投入股市,证券商的资金不是存在银行而是用于融资,从而使原来流入银行的资金部分得到分流;另一方面融资融券交易的开展使得银行资金有机会流入股市,能够拓展银行信贷资金的去向,有利于资金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最终降低银行业的风险。
(四)促进证券商盈利模式创新的需要
目前我国证券商经纪业务(营业部)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交易手续费,佣金总收入将主要取决于股市行情的好坏。证监会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放弃3.5‰的固定佣金制后,券商的收入大受打击。截止到2002年11月,中国证券公司的年度亏损总额(不包括委托理财业务所发生的亏损)已经达到220亿元。券商经营十分困难。开辟信用交易,为券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有利于我国证券业成功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变,还可以培养一批优秀的券商。信用交易给券商提供了一个竞争的砝码,风险与收益状况完全取决于券商的竞争力。
(五)规避风险、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的需要
证券信用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进行多样化投资的机会和风险回避的手段,可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投资者可以扩大投资,通过财务杠杆获取利润。证券信用交易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机会,而且在遭遇熊市时,可以做空以回避风险。
基金既可以通过“股票持仓+卖空”组合规避股价下跌风险、锁定投资收益,又可以通过“股票持仓+融出券”组合改善盈利水平,还可以利用融资买空的财务杠杆效应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是整个证券信用交易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借券方。其收入来源有三:分红、资本利得、放券收入。其中分红和放券收入促使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趋向于长期投资,而资本利得促使其趋向于短期投资。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上,依靠分红是不现实的,这些在本质上应该长期投资以获取稳定收益的机构,将转向短期持有证券。
10. 我国融资融券的模式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