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资中介通过房产融资我本人能拿到钱吗
看你们项目怎么运作的,通过分红等等
B. 房地产企业如何融资
1、开发贷融资抄(最常见的,最容易的袭):即获取土地、取得四证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融资,利率通常较低,略高于现行贷款利率20%;但开发贷往往监管较严,数量有限,挪用不方便;
2、在建工程抵押融资:原则上与开发贷不能同时获取,但现在基本可操作;
3、企业债券融资:这种融资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尤其在香港及国外较为常见,利息极低,企业信誉度越高,成本越低,是企业的首选,但需控制负债率;
4、股权融资:企业间的股权合作,资金方的股权投资,向股东募集资金,定向募集,公开募集(增发等)。现在用的比较多的假股增债,即基金公司以股权方式介入,但不参与管理,约定未来某一节点以约定的利息回购股份。
5、其他方式:理财方式,其实通过第三方募集资金,类似于抵押贷款
……
C. 房地产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是一种小于地铁的中等运量的电动火车。与以往公共交通工具相比,具有容量大、速度快;污染小、能耗少;建设快、成本低的特点。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建设轨道交通还将多方面地综合利用城市,带动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是地铁交通,已具有相当的基础。但是,我国发展轨道交通还存在着种种不利条件,其中最大障碍是资金问题,一般经济不太发达的城市承受不了造价高昂的地铁。其次,我国城市交通的体制和机构设置从中央到地方缺乏综合协调的机制,若干平行单位分管城市交通的不同方面。交通规划有地方政府审查,属于建设部的则只有初步设计审查权。这种多头行政和管理上的漏洞,已成为阻碍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障碍。针对以上几个方面的情况,我们就如何加快发展我国轨道交通系统的进程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1、一体化的交通规划与管理机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一体化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应打破行政界线的束缚,在交通规划、管理和政策上实行一体化,设置更高一级的交通一体化管理机构。协调城市运输系统,根据社会发展对交通的需求来规划各个区域运输方式的发展,确定统一的交通发展政策。规范运输市场行为,建立面向用户的高效运输体系。研究新型交通运输技术,改善和提高我国交通设备的技术水平。建立高层次的运输协调机构这一点在我国尤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运输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行业秩序欠佳的状况不容忽视。市场管理手段较落后、交通基础数据不健全、规划方法不够科学、规划方案得不到重视以至无法实施的现象依然存在。建立一体化的交通管制机构是时代的需要。2、多渠道考虑融资方式(1)政府财政投资 地方政府的财政投资应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中最稳定的、最可靠的组成部分。它主要来源于工商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两项附加费、土地转让金和使用税、迁入人口增容费和铁路建设附加费等。(2)土地开发收益 通过转让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使用权或将此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可获得建设资金,它可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可靠性虽不高,但也是融资渠道之一。(3)贷款 贷款分为外贷和内贷。外带包括国际金融组织的长期低息贷款、外国政府的长期低息贷款或出口信贷,以及外国的商业贷款。内贷包括发行地铁或市郊铁路债券、向商业银行贷款。(4)BOT 该投资方式利于我国从外商投资企业吸纳国外资本与技术。在那些已经较完善地建立起BOT方式规范和标准的地方,尤其应鼓励私营机构参与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3、为轨道交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程投资大,政府应该提供法规政策的保证。(1)土地补偿政策 在轨道交通线路与车站附近给轨道交通投资商以房产开发补偿;(2)税收减免政策 如进口设备时减免关税,运营期的初期免收所得税和其他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后期若干年减收一定比列的所得税。(3)给经营轨道交通系统的企业以较大的经营权限,使他们减免亏损。(4)实行政府部分投资,在设备回收等方面给予多方面优惠政策,甚至补贴。(5)推行优先发展轨道交通的政策,鼓励大中城市发展轨道交通。由于地铁造价高昂,在目前国家资金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应注重发展成本较低的轻轨交通。4、做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受公路建设发展的局限性所致,道路运输的规模和水平应当受到控制。然而,城市交通需求是必须要满足的,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成为各国的共识。
D. 房地产的融资是什么概念
、房地产的融资是什么概念?
1. 融资,就是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有资金闲余回的单答位或者个人获取资金使用权的行为。
融资的方式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引入对方合股合资,合作经营,发行票据和衍生工具等方式。常见的说,向银行借钱,企业向投资者借钱(发行债券),以及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都是融资行为。
2、房地产的融资:就是指:房地产企业行业向银行借钱,向投资者借钱(发行债券),以及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融资行为。
房地产行业是国家调控重点单位·,所以相同条件,房地产开发贷款非常难办理,要求必须是二级以上开发资质,这样把90%的开发企业拒之门外了。
3、 基本上房地产项目融资额都是上亿的,因为资金规模很大也就制约了,走传统民间借贷渠道的话比较难,目前我的操作方式是借道信托和国外投资基金。
4.房地产的融资包括:股东增资、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委托贷款、抵押典当、民间融资、内部集资等等。
E. 房产如何融资
可以通过权益融资(公开市场、私募市场)、债券融资(公开市场、私募市场),公开市场为发行股票、支持主房抵押证券 在项目取得国土和用地规划两证后,准备
F. 房地产融资工作怎么样啊
1、首先看你是在房地产公司做融资专员,还是在中介服务公司,房地产融资细分很内多行业。如果做融资专员,容说实话主要是跟银行打交道,学不到多少东西,因为现在房地产公司内部的融资水平确实不高,当然大的地产公司除外。
2、如果再融资中介做,那么跟对人是关键,能够学到很多东西,职业前景还是很广的。我就是做房地产投融资的律师,希望建议对你有帮助。
G. 房地产的融资模式有哪些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拉动消费需求。房地产同时也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筹措成了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而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过高成为资金筹措的瓶颈,因此,必须认识到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性。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方式一览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属于债务性融资,也是一种间接融资。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从外部通过各种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融入开发资金的融资行为。是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其贷款形式多样,具体分为:
1.抵押贷款。即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信贷抵押的贷款方式。
2.信用贷款。即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
3.担保贷款。即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4.贴现贷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目前规定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5%。房地产企业开发时所需的资金大部分都来自银行。银行贷款可以在企业没有足够资金时给予足够的支持,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开发所需的资金,使得企业资金的周转更加灵活,同时使居民的闲置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银行贷款,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宏观政策加以规范。如“121”文件,“国六条”,还有2004 年,中央实施了以“管严土地,看紧信贷”为主的宏观调控措施,等等。宏观调控对银行贷款的影响是非常的大的。这些对银行贷款紧缩性的宏观政策,势必会引起融资渠道的创新。
(二)房地产信托
从资金信托的角度出发,房地产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将委托人委托的资金以贷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产业以获取收益,并将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行为;从财产信托的角度出发,房地产信托则指房地产物业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将其所有的物业委托给专门的信托机构经营管理,由信托机构将信托收益交付给受益人的行为。
房地产信托其相对银行贷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房地产资金的持续应用和公司的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金融市场的投资品种。
2005年以来,房地产信托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据市场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信托市场共发行房地产信托121只,募集资金规模157.27亿元,绝对额大幅增加了27.7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1%和28.73%。特别是现在国家对信贷加强了管理,信托可以解决企业由于得不到银行贷款所出现的部分资金问题,其发展潜力相当大。不过现阶段由于异常火爆房地产信托融资市场与宏观政策背道而驰,国家对房地产信托的宏观政策也接踵而来。“212号文[2]”中,银监会所设置的房地产信托门槛,包括开发商自有资金在35%以上、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等规定,已经比银行信贷要求更高。类似的还有“54号文[3]”。
(三)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房地产企业债券是由房地产企业发行,表明房地产企业与投资者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承诺凭证。只有在相关政府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背景、经济效益等内容审查合格 后才可以发行债券。
债券融资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因为债务的利息是计入成本的,而发行股票的股息是税后支付的,这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收。债券融资也可以分担银行贷款的压力,同时也为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分散银行和政府的风险。而且,债券资金的使用相当的灵活,不象银行贷款那样,有规定的用途。
(四)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属于直接融资的一种。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较为现实和便捷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吸纳的是权益资本,因此,公司股本返还甚至股息支出压力小,增强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若能吸引拥有特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还可通过利用战略投资者的管理优势、市场渠道优势、政府关系优势、以及技术优势产生协同效应,迅速壮大自身实力。
二、融资方式单一是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融资方式单一
目前在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中70%~80%的资金都是来源于银行贷款,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非常高,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开发商取得的银行贷款占19.1%,企业自筹的资金占30.38%,定金和预收款占50.52%。而定金和预收款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消费者的住房消费贷款,在2004年银行贷款的比例就已经占到60%,随着房地产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融资意识的提高,估计现在这个比例已经到了70%~80%了,而除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方式所占比例仅占20%~30%。例如房地产信托只是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的很小一部分,所占比例为1%,目前债券融资占房地产企业全部资金的比例不足同期房地产投资资金的1%,虽然偏好股权融资的企业不在少数,但2002年房地产上市企业占房地产企业总数还不到1%。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出,融资方式单一是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融资方式单一引发的后果
融资方式单一引发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银行的风险与压力
融资方式太过单一,资金来源都向银行集中,很容易造成银行资金周转的困难。假如企业亏损,开发企业的开发失败,银行便收不回贷款,容易引发金融危机。而有些人通过种种的方式,如重复贷款,贷款的抵押物不存在,以虚假的资料钻法律的空子等来骗取银行的贷款,使得贷款中出现坏帐,进一步加重了银行的负担,形成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事实上现在银行不良资产率是很高的,超过了20%,而国外的银行这一比率不到10%。大量的企业去找银行贷款,使银行处于优势的地位,有碍于银行的升级。
2.造成房地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银行对于前来贷款的各家企业,势必会选择实力雄厚的企业,这样显然贷款的质量更能得到保证。而在金融市场不够发达,贷款方式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找不到其他的资金来源,也只能期望银行贷款。因此,往往发生的是他们的资金不能到位,不能进一步发展。
3.对政府产生了很大压力
金融体制本身的不健全,投机分子的存在,融资又都集中在银行贷款,这显然会出现很多违法的行为,政府处理这些行为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坏帐的纠纷也需要政府去解决。一方面浪费政府资源,另一方面在完善金融市场上给政府施加了很大压力。
4.增加了企业的负债率
依赖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很小,自有资金不多,所以其负债很多,给企业的成长带来很大的风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一组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数据。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2.7%。
5.不利我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发展
自加入WTO以来,外资不断涌入,外商所在的国家,其金融体制已经相当的成熟,他们懂得采取最方便最有效的融资方式,在中国开设的国外银行也推出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假如我们融资还是只依赖银行贷款,在与他们的竞争中将不会有任何的优势,我们的企业就会在竞争中败下阵来。
三、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单一的原因
(一)我国金融体制不够完善、证券市场不成熟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时期,或多或少都保留了计划体制的因素。以前的金融机构就只有银行,且金融市场的运行带有很强的政策性,政府对房地产干预很大,可以说政府限制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其他的金融机构,都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发展,可以说还很不成熟,还不能给予房地产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我国的证券市场,相对于国外已经发展了一,二百年的证券市场来说,时间非常的短,市场发育程度很低,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以往所有制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银行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导致国有银行改革动力不足,效率低下,金融产品稀少;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相关的法律制度缺失
政府对房地产融资的影响很大,对于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方式,如房地产信托,股权融资,REITS等等,政府都有很大的限制,采取这些方式融资,要么就需要很多复杂的程序,很长的一段审查时间才能通过,而融资就是为了尽快取得资金,显然不能拖得太久;要么就找很多原因,不让通过。还有的就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效率低下。这些都使其他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举步为履,进展缓慢。另一方面政府也没给其他的融资方式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例如对这些方式进行宣传,为这些方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等。
(三)房地产企业法人融资观念滞后
在过去的金融机构只有银行的环境下,房地产企业法人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他们过去通过银行贷款成功的筹集了资金,就会对这一种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可以预测这种方式贷款的风险;其他的贷款方式,相对来说就有不可预见的风险了,因此他们很自然的就对银行贷款产生很大依赖。而且观念一旦形成就不容易改变,很多的人都把这种观念延续至今,并继续影响他们的融资思维方式。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用过去的思维方式来思考现在的问题,明显地就不适合了。
(四)国有银行筹集资金的能力居支配地位
银行吸收的是全国人民的存款,尽管房地产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庞大,但银行拥有居民的海量存款,有足够的能力提供这些资金,其资金的来源稳定,不会断断续续。银行贷款还有其他的优势,贷款利率稳定,银行数量众多,办理程序比较简便等等,吸引了很多的房地产企业。
(五)其他的融资方式对人们来说还比较陌生
房地产信托,发展了一,二十年,股权融资,同样发展不久,更不要说REITS和其他一些更新的融资方式了。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要一个过程的,所以它们被人们所认识、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四、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的途径
(一) 加快金融改革的进程
融资方式的单一,归根结底都还是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够成熟。因此,完善金融体制十分必要。因此要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推进证券发行、交易、并购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二) 转变政府职能
过去房地产市场的计划体制,造成了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应该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直接干预已经不适宜了。现在的政府,应该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参加者。当然其宏观调控还是必不可少的,但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而且干预不应该太多,给房地产市场足够的发展空间,可以丰富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效的利用宏观调控,例如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适度收紧银行贷款。
(三)房地产企业要改变融资观念,尽早与市场经济接轨、与国际接轨
国际上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都是多样,灵活的。房地产企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性行业,如果不借助多种融资手段,单纯依靠银行贷款,开发将变得寸步难行。入世后,房地产业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但这也是一个机遇,国外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进入,可以让我们接触更多国外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积极探索国外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同时,房地产企业增强自身的实力后,可以趁着海外资金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利用外资,但要注意防范其风险。
(四)大力发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融资涉及金融、法律、房地产、投资等方面的专业领域,因此设立提供信息服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很有必要。
(五)推广其他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方式创新
银行贷款在融资中的作用已经得到了公认,不可否定,但是其他的融资方式也有其优势,如房地产信托相对银行贷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股权融资增强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等等,所以要加深个人、房地产企业法人对其他融资方式的认识,并掌握运用。除了发展现有的融资方式,还应该探求更新更有效的融资方式,例如新出现的融资租赁,合伙建房等。
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已逐渐现代化,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的拓展依然是一项艰巨的工程。为房地产企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既是降低企业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房地产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发挥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作用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应在充满风险的市场竞争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H. 房产融资的融资方式
第十种融资方式是典当融资。就是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从典当行贷款及时归还本金专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属式。此种方式门槛不高,只要有合法房产类,即可进行抵押融资。而且贷款速度快,比如:华夏典当行房产典当融资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放款。而且此种抵押贷款方式不同于银行抵押贷款是对于资金用途不做限制。缺点是利息比银行要高,比较适合中短期融资。
I. 房地产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澎湃新闻获得的消息显示, 交易所反馈给陆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发行单位属于“关注类”企业,需另外提供至少六个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审核,方能发行。
根据去年10月的监管函,发行公司债的房企需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规模的限制。境内上市公司、房地产央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满足其中之一方可发债。
此外,200亿元总资产、30亿元营收、净利润、65%负债率、一二线土地储备占比50%,这些分类指标将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债门外。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认为,今年国内房企融资渠道收紧,未来会有更多的房企将融资需求转向至海外,但门槛并非小企业可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