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启动 包含三类项目
新京报快讯(记者 饶舒玮)今日(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其中提到,为切实保障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质量,发改委将按照统一标准和规则,设立覆盖试点各区域、各行业的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并作为全国盘活存量项目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通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包含意向项目、储备项目和存续项目3类,项目须满足相应条件才准入库。
举例来看,对于储备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已正式启动发行REITs产品准备工作,诸如已开始目标资产重组工作,或已基本确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或已筹备成立项目公司,或相关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转让,或有权主管部门同意发行REITs产品等。入库项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
此外,通知显示,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储备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发改委方面将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顺利实施;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在安排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项玲
⑵ 房地产调控持续从严 市场秩序整治将形成完整闭环
近期,“房住不炒”的预期再次得到加强,顶层结构逐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被全面落实。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从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以及物业服务四个方面切入,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全面规范。
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韩正指出,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一天,住建部和央行分别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金融调控发表权威解读。
住建部在解读中表示,未来将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
央行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而在稍早前的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力度空前,从土地支持、优化行政审批、资金支持、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等五方面入手,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同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从资金端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助力。
重磅信号频现,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得到体现。
多家分析机构认为,中央层面的密集发声以及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传递了重要的市场信号,表明未来房地产调控将继续趋严,房地产秩序的整治工作将有效辅助和巩固调控效果。
用3年时间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住建部等8部门本次通知的重点聚焦于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个领域的整治,并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等行为;对于房屋买卖,重点提出了整治捂盘惜售、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等;针对住房租赁,重点整治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等;针对物业服务,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行为。
实际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治和巡查,过去一直有,比如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只是过去的整治更像是暴风雨式的,整治和巡查过去了,可能就会恢复常态。”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相比之下,本轮整治更显体系化、制度化、长效化。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则认为,从2019年6部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到今天8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体秩序的全面整治规范,涵盖的领域得到大幅完善,从前期土地获取、开发、买卖、租赁以及后期的物业服务,涉及过程中的广告宣传、交易税费、资金来源等等,至此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形成完整闭环。
政策持续稳预期
近几年中央多次重申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表示,自2018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和二手住宅价格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了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是精准有效的。
今年以来,监管层连续发布“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重点城市供地“两集中”政策逐步落地,但上半年首批集中供地稳地价、稳预期效果并不明显,部分城市土拍热度高的同时,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四线土拍升温。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上半年楼市相关数据,数据显示,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着交易热度,不仅月度交易规模明显高于往年同期,市场预期也颇为高涨,房地产销售创同期历史新高。
交易热度处于高位的背景下,调控政策不断加码。据中原地产的统计,今年上半年,监管层和各地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达到286次。
针对这些房地产市场新情况新问题,近日召开的会议、住建部与央行的表态、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的通知,都在为下半年定调,房地产金融收紧趋势不改,地方政策调控延续常态化,加快完善稳地价机制,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予以问责,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预计下半年“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持续发力下房贷额度和放款现状或将延续,土地市场升温城市加快优化后续地块土拍规则,长三角部分热点城市短期内调控预期上升。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表示,本次通知还提出了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监督评价考核,要求地方政府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重中之重,预计更加灵活地践行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成为接下来楼市调控的关键词。
⑶ 公租房纳入REITs试点 助力盘活存量资产
我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拓展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基于对各地租赁住房的调研及实践经验,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具有起步早、规模大、经营模式成熟的特点,符合基础设施REITs服务实体经济、盘活存量资产的初衷。
公租房具备
纳入REITs试点基本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以三种住房为主体,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都具有保障属性、都以租赁方式进行供应、互为补充,主要区别在于重点供应对象不同。公租房受市场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现金流相对稳定。因此,从民生保障属性、历史发展沿革、经营特征角度,具备纳入REITs资产范围的基本条件。
纳入试点具有重要意义
将公租房纳入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响应“房住不炒”的号召,保障“居者有其屋”。通过REITs盘活公租房,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有益于抑制住房投机行为、构建租售并举的长效机制。
二是助力存量资产的盘活、改善租赁住房类资产的投融资机制。历经长时间的发展培育,我国沉淀了大量的公租房资产。而公租房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主要由政府部门或国有平台承担,大部分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高土地成本、高建设成本及不通畅的退出机制难免带来投入高、回收期长、收益率低等局面。纳入REITs试点范围后,能够盘活庞大存量、带动更多权益型资金。同时,能够帮助公租房主体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投融资闭环。
三是丰富REITs投资种类,充分体现普惠性。我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从萌芽到逐渐成熟,加之租赁住房类REITs的市场实践,均为公租房REITs的推出奠定了基础。通过REITs向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持续分享公租房资产收益,能够充分体现普惠性。
制度建议与展望
一是适当进行补贴,保障民生属性。公租房面对的客群,决定了其租金水平较低,往往相较于同地段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存在较高的折让比例。因此,在发行REITs后,为继续保有其民生属性,配套适度比例的补贴有益于保障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稳定运营,亦为投资人提供持续、稳定的收益。
此外,受香港地区REITs经验启发,将配套底商纳入公募REITs底层资产中,有助于提高项目市场化运作效率和现金流水平。此点也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项目土地用途的规定,即“项目土地用途原则上应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以及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而无法分割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少数配套设施用地除外。”
二是同一市级财政下的不同公租房资产可纳入同一REITs产品。通过对各地公租房项目的调研走访,笔者发现,当前公租房房源分布较为分散,单个企业、区级政府或区级平台公司持有的公租房项目规模大小不一,不同主体投融资实力差异较大,运营管理及服务水平也参差不齐。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以市为单位、同一市级财政下的公租房资产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不同原始权益人的资产纳入同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统一进行管理,有助于进行规模化管理、稳定租赁关系、培育符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和团队、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与运营效率,从而进一步反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是在当前“收支两条线”基础上,完善现金流归集机制。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部分地区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根据监管要求,基础设施REITs项目收益应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直接或穿透后来源于多个现金流提供方。
公租房特有的收支模式如何与基础设施REITs要求相匹配?笔者提供了以下思路:借鉴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践中,证监会对收费权类的收支两条线的相关意见进行安排,以填补目前的空白。即“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产品,最终由使用者付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约定了明确的费用返还安排”类的资产(公租房),具备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同时,还应获得地方财政或有关部门按约定划付购买服务款项的承诺或法律文件,明确政府和房源持有主体在运营管理方面的权责利安排,以厘清公租房项目申报REITs的现金流收支路径、管理模式,形成标准化投融资产品。
四是加强协同、完善配套机制。公租房REITs涉及链条长、环节复杂,从资产生命周期角度,完善土地供给方式、引导更多的权益型资金支持建设期资产。从REITs发行审批角度,通过联席审批或绿色通道方式,加强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国资、税务等各部门的协同。在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完善相应配套机制。举例而言,根据现行财税政策,公租房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免征条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行为基本一致、无特殊优惠。
⑷ 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把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重点领域项目原始权益人用好基础设施REITs模式,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探索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项目和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原始权益人资产规模和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以下是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1〕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我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40号文”)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支持引导
(一)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把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二)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市场培育,充分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的积极性。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促进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推介成功案例,推动有关方面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介机构等,掌握和了解与基础设施REITs相关的政策法规、管理要求,进一步熟悉基础设施REITs的操作规则,不断提升参与试点的意愿和能力。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
(四)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做到应入尽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参与试点。督促有关方面适时更新项目信息,动态掌握入库项目进展,及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切实保障入库项目质量。
(五)推动落实项目条件。对纳入项目库的意向项目,要结合发展需要和项目情况,推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储备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行政审批部门等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帮助落实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项条件。
(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支持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使用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项目单位,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充分调动盘活存量积极性。
三、严把项目质量关
(七)规范编制申报材料。督促指导项目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本通知规定,按照统一的申报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情况。
(八)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严格按照试点有关政策规定、项目条件、操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把关申报项目质量,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工作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本地和外埠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优先支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利于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创新能力等的基础设施项目。
(九)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在严格防范风险前提下,切实承担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向我委申报项目,不符合试点条件和要求的项目不得申报。如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申报明显不符合要求且情况比较严重的项目,我委一定时间内将不再受理该省级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我委将持续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有关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
四、促进基础设施REITs长期健康发展
(十)引导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引导原始权益人履行承诺,将回收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项目建设,确保新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加强跟踪服务,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原始权益人未按承诺将回收资金投入到相关项目的,要及时督促落实。
(十一)促进存续项目稳定运营。推动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引导运营管理机构依法合规运营,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关系,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十二)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重点领域项目原始权益人用好基础设施REITs模式,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探索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项目和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原始权益人资产规模和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五、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落实
(十三)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稳妥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加强与本地区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十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严格落实40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不得出台不符合40号文等精神的配套文件,不得违反40号文等明确的规则、规范、条件和程序推荐项目。对向不符合40号文等精神的项目提供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9日
⑸ 发改委:完善长租房政策 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
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关于保障租赁住房问题,新闻发言人金贤东表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推进步行街、标准化菜市场等改造提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提及民营企业投资融资问题,金贤东表示家将进一步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领域建设。是进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动混改试点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环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三是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此外,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恢复问题,金贤东续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消费。
“不断拓展城乡消费。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推进步行街、标准化菜市场等改造提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⑹ 国家发改委:将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
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介绍,今年1—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0个,总投资2464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信息化等行业。其中,6月份审批核准7个项目,总投资389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水利等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袁达表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也就是基础设施REITs,是存量基础设施项目以公开募集基金的形式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工具,既有利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也有利于促进资金“脱虚向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6月21日,首批9单基础设施REITs产品挂牌上市,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REITs市场正式建立。据统计,9个项目发售基金规模314亿元,扣除偿还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回购份额后,用于新增投资的净回收资金约149亿元,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过1700亿元,对盘活存量资产、带动新增投资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去年4月试点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管理经验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相关工作,主要从以下5方面推进。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安排。先后赴多个项目实地调研,召开30余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研究明确试点基本原则、区域行业范围,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和操作路径等,为开展试点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多措并举加强政策支持。将支持发展基础设施REITs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设立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
三是明确项目标准,稳妥做好项目评估。制定发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明确统一的项目评估标准,委托有关方面组织专家认真开展评估,确保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稳妥审慎地向证监会推荐试点项目。
四是加强部门地方合作,落实项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密切合作,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顺利开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协调服务,支持开展试点工作。
五是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试点项目申报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合理调整扩大试点范围,将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能源项目,以及有利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设施纳入试点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等具体要求,细化完善政策规定。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继续稳妥做好项目推荐等工作。同时,与证监会等部门加强协作、不断探索,推动形成成熟完善的制度规则体系,更高效率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此外,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期开展了实施第三方中期评估。总的来看,《规划》实施3年来,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看,总体符合预期。《规划》提出的22项主要指标,有6项提前完成,11项达到2020年阶段性目标。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等3项指标进展低于2020年预期;农业劳动生产率等2项指标进展偏慢。
⑺ 基建类信托为什么被叫停了现在买什么信托产品好呢
监管层以来“窗口指导”的方式叫源停此类信托,主要原因有:
第一,目前基建类信托存量已经很大,为总量控制,必须控制增量;
第二,从融资成本讲,同一平台或基建项目,发行城投债、企业债成本更低,优于信托融资,监管应引导这些融资人降低成本、提高资金效率;
第三,已经发行的平台、基建信托或将有“兑付压力”,不希望新的“麻烦”出来;
第四,已经发行的可能有些项目把关不严,部分夹杂马甲信托,一些并非平台、基建的房地产或工商企业也穿上“政府平台”、“基建”项目的马甲来发信托,这令人忧虑。
推荐的信托产品有:
中原信托 中瑞集团
中铁信托 众益41期
爱建信托 南太湖建投应收账款(1年)
方正东亚信托 方兴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