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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融资

发布时间:2021-08-31 08:31:36

㈠ 判断:唐代农村集市中出现专营货币存放和借贷的柜坊。

农村集市的兴旺是在宋代以后,唐代是没有的,

而货币存放和借贷的柜坊的出现,是随着商业的兴旺才出现的

——所以唐代不对

㈡ 高手进,关于经济金融方面的选择题

2 B

3 B
解析:在二级银行体制下,货币供应量等于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之积。

4 D
在市场经济下,物价水平如CPI成了重要的衡量指标

5 A
直接融资是指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双方直接协商进行的资金融通。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与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资金融通通过各种金融机构中介来进行。

6 以下不属于项目融资与传统公司融资方式区别的是 A
应该的贷款对象不同

8 C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

9 D
金融租赁又称“融资租赁”、“资本租赁”,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经济活动方式

10 C
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内金融机构放款多为短期

11 B
混合贷款(mixed credit),是指由外国政府或商业银行联合起来向借款国提供贷款,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商品和劳务.

13 D
投资银行是以证券承销为本源业务,充当中介人,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促进资金合理分配和流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金融机构。

15 C
原始存款:是商业银行吸收的、能够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包括银行吸收的现金存款或者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存款。

17 B

19 B

22 C
唐代“飞钱”与汇票相近,“贴”类似银行支票,宋代“便钱”类似即期汇票,“交子”类似本票。

23 C
我国1992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募集方式包括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这道题我也不确定,找不到相关的资料,不过既然是1992才有公募私募的概念,所以选C了。

24 D
肯定是既定收益下风险最小啊。

25 A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期货交易所的电脑主机对开市前规定时间内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27 A
很显然,不贴现折价就没人买了啊。

29 A
选择哪种货币才是最根本的。

国际收支系统记录的是一定时期内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D )。
解析:国际收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各种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它说明国际收支记录的是经济交易、记录的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

单独使用支出变更政策调节内外均衡,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导致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对政策要求的矛盾。这被称为( B)
米德冲突: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政策管理可能面临内外均衡的冲突。

下列属于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是(A )。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个别部门、个别企业或某些特定用途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属于这类货币政策的工具主要有: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及优惠利率等。

我国传统体制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A )。
解析:很明显,我国传统的货币政策是通过直接传导的方式进行传导的。

㈢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契约在西周称为“书契”、“质剂”、“傅别”、“判书”等,并发展成为一项比较成熟的制度。

1、从性质上,契约可以分为买卖契约、借贷契约。

(1)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剂写在竹简上,将之分为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即“同而别之”。西周时,政府已经对市场贸易进行了干预,当时的质剂都是由政府的市场管理人员“质人”制作。

(2)借贷契约:《周礼》规定,凡有责(债)者,有判书以治,则听”。责,指借贷所产生的债务。这一规定是指凡因借贷债务纠纷而要求官府处理的,必须持原来订立的“判书”才能受理。判书,即将写有借贷文字的竹(木)简劈为两半,双方各执其半,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2、从形式上,主要有三种,除了上述的质剂、傅别,还有书契。

广义书契指一般文字或文书,狭义书契专指契约。狭义书契又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泛指一般的契约文书凭证,狭义特指不付利息的赊贷契约文书。一般来讲,书契特指不发生孳息利率的赊贷契约。

(3)宋代融资扩展阅读

中国古代的契约形式

契约二字在我国古已有之。不过在古代中国,“契”与“约”最初是分开使用的,契约两字的连用是在曹魏以后。东汉以后,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中国古代契约中出现了“合同”一词。南北朝至唐代,契约概念发生了变化,其中包含着双方意思一致。各个朝代的契约形式不尽相同。

西周至秦汉时期主要采“判书”的形式,包括“傅别”、“质剂”、“书契”三种类型。

晋唐以后,契约形式发展到分支契、单契。分支契由判书发展而来。汉代,早先的质剂发展为“下手书”;至唐代,“下手书”又发展为“画指券”。两晋时出现买卖、借贷关系的合同契。唐代,合同形式广泛运用。唐朝所谓“两和”、“和同”就是合同。

唐以后,合同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宋代出现了“在法,典田宅者,皆为合同契,钱业生各取其一,此天下通行,常人所共晓。”合同契的形式有多种,或在两支契押缝处共书一个“同”字,或者在两支契上分别书“合同”二字。

公元9世纪,大食旅行家索瓦热在《中国印度游记》中描述了唐代契约成立的情况,其中有中国传统契约的“背书”现象,即在契约成立以后,将双方应各自分执一份的契约对接起来,在背后的骑缝处写上“同”字,或“合同”二字,即表示双方的合意认同,同时也作为一种“信用物证”,以备其中任何一方不守信用时作为查证之用。

单契是一方出给另一方收执的契约,它与分支契不同的是:分支契为双方各执一契,验证时必须合券;单契只是一方出具,他方收执,验证时不发生合券问题,它源于私人借贷,基于相互信任,且简化了手续,宋代推行标准化民事契约。

契约的书面格式趋于统一,便于管理,导致“官板契纸”的出现,将契约格式进一步整齐划一,并且将原有民间自行起草的契约降至“草契”地位。

在宋以后的民事契约中,习惯将民间草契粘连在官契之首,从而形成一种“粘二契”的形式。官方在草契与官版契纸的粘接处,骑缝加印,既保证了草契的有效性,同时也加强了政府对契约的干预和管理。

元代在“粘二契”的基础上,又将缴纳契税的“收据”粘于官版契纸以下,这种专用收据在元代称为“契给”。

明清两代,将官版契纸又称“官颁契纸”或“官颁正契”,纳税后的收据“契给”改称“契尾”,并仍将“契尾”粘连于后,其形式为:草契——官颁契纸——契尾,并将三者首尾相接粘连在一起,成为“粘三契”。“粘三契”是中国传统民事契约中最为完整的格式化的契约形式。“粘二契”、“粘三契”的出现,使中国传统民事契约真正实现了官民之间在契约行为中的结合。

㈣ 中国古代宋朝金融发展史

宋代的金融(上)

邓高峰

金融,简言之即资金的融通。今天,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伴随着规模庞大的货币资本运动,因而金融早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但历史地看,金融又是一个很古老的部门与行业。今年高考语文(河南卷)现代文阅读试题,是一篇关于宋代金融与信用的短文,文章在娓娓道来中勾勒了宋代信用的形式、特点及其作用。其实,在中国古代金融发展史上,宋代金融及其信用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它一方面续写着中国古代金融发展的新篇,推动着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给后人留下了诸多深刻教训。

币制的整顿

唐灭亡后,中国陷入半个多世纪的五代十国分裂时期,五代政权都以正统自居,因而都铸造自己的货币,十国中的前蜀、楚、闽、南汉、后蜀、南唐也都曾发行货币,铸有铜钱、铁钱、铅锡钱等,其中以铁钱为多,加上民间私铸恶钱屡禁不止,因而这一时期的货币币材低劣、币种多样、币值波动不定,流通具有割据性、封闭性。政权的林立导致货币制度各自为政,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十分混乱,就像回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因而是中国古代货币制度的倒退。

北宋政权建立后,就着手对货币进行整顿,严禁私铸钱和劣币流通。《宋史》载,太祖时,“凡诸州轻小恶钱及铁公式钱,悉禁之。诏到,限一月送官。限满不送官者,罪有差,其私铸者皆弃市”。太宗时又下诏:“察民私铸及销熔好钱作薄恶钱者,并弃市;辄以新恶钱与蛮人博易者,抵罪。”整顿的结果是,除川、陕外,铜钱成为全国多地使用的货币,传统的铜本位币制再度确立。到真宗年间,铜币逐步取代了五代时的旧币。

为此,朝廷还规定了铜钱的配料和重量,各时期有所不同。如真宗景德年间,朝廷规定的铜钱铸造标准是,每贯(即1000文)用铜3斤10两、铅1斤8两、锡8两。

宋代的铸币机构,依唐旧制,也称钱监,分布于全国各地。因铸钱的币材不同,有铁钱监、铜钱监两大类,其中主要是铜钱监。

为保持对铜钱的绝对控制权,朝廷实行“铜禁”政策,国家垄断铜矿的开采及冶炼,同时禁止民间储存铜钱或铜器,犯“铜禁”者严惩;在对外经济关系中,阻止铜钱外流。但是,由于以上政策收效有限,加之货币流通量的增加、铜钱的外流、民间的窖藏等原因,最终还是引发了闻名于历史的“钱荒”。对此《宋史》载:“比年,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人情窘迫,谓之钱荒。”

至于贵金属金银,其目的本不在日常交易流通,而是作为财富贮藏和大宗的支付手段。太祖开宝四年(971年),朝廷就宣布禁止伪造黄金白银。政府将金银铸成金银铤,作为财富的代表而贮藏起来,铸造的金银钱则主要用于赏赐和喜庆。在对外贸易和与西夏、辽的关系中更是大量使用白银和绢帛。

北宋的交子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它的产生就是为了方便商品的交换。北宋时期,四川地区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这是宋代货币成就的最大亮点。它的出现当然有其必然性。

北宋开国前后,四川普遍使用的是铁钱,真宗景德年间还铸造有大铁钱。铁钱体重大而价值小,“小钱每十贯重六十五斤,折大钱一贯,重十二斤。街市买卖,至三五贯文,即难以携持”。在这样的背景下,“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可见铁钱自身的缺陷是“交子”产生的直接原因。

交子成为纸币有一个过程。最初交子是蜀地商人私自印行,属“私交子”,结果导致“奸弊百出,狱讼滋多”。以治蜀著称的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张咏(字复之)进行整顿,令16家富户“连保作交子”“同用一色纸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铺户押字,各自隐秘题号,朱墨间错,以为私记”。张咏也因之有了中国“交子之父”的说法。这时的交子,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凭证,也可以说是一种代金券。交子出现后,因为随时可以变现,方便了交易,但随之也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富户中有的“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形势逼迫着交子必须升格,由私人信用上升为政府信用。

天圣元年(1023年),时担任益州转运使的薛田、张若谷上奏朝廷,“请置益州交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从其议”。益州交子务在成都设立,次年开始发行交子,自此交子作为官方法定的货币正式发行流通,此为“官交子”。其面值最初为1贯到10贯,共10种。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起改为5贯和10贯两种。

交子还有一个别称,叫做“楮币”或“楮券”。据《宋史》载:“蜀用铁钱,以其艰于转移,故权以楮券。”这是因为印刷交子使用的是楮纸,一种用楮树皮为材料制造的纸张,而成都造纸业发达,楮纸制造精良,故用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戴蒙知绵州,又请求朝廷“置抄纸院,以革伪造之弊”,严格交子的印制过程。

南宋的会子

会子原产生于北宋,有寄附会子、铅锡会子、钱会子、合同会子等多种,这里的“会”是兑、取之意,因此会子是一种有价证券或领取钱物的凭证,并非纸币。南宋初,都城临安民间也自发产生了便钱会子,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年),钱端礼知临安府,“命临安府印造会子,许于城内外与铜钱并行……东南用会子自此始”。自此,会子的发行权收归政府,会子作为南宋纸币正式诞生。后钱端礼任户部侍郎,会子由户部接办。绍兴三十一年(1162年),设立“行在会子务”(后更名为“行在会子库”。行在,天子所在之地)发行会子,有1贯、2贯、3贯三种,后增印两百文、三百文与五百文小面额会子。因发行机关为行在会子务、会子库,故会子称“行在会子”,又因为主要在东南流通,故又称“东南会子”。乾道四年(1168年),会子立界限额发行,“三年立为一界,界以一千万缗为额”。

会子流通之初,由于有10万缗铜钱作准备金,会子币值坚挺。孝宗乾道以后,因宋金交战,军费开支不断增加,加上开始不设界发行兑换,发行额大增,会子一度贬值,对此辛弃疾曾上疏:“往时,应民间输纳,则令见钱多而会子少,官司支散,则见钱少而会子多,以故民间会子一贯换六百一二十足,军民嗷嗷,道路嗟怨。”宋金议和后,朝廷进行整顿,孝宗年间,定三年为一界,每界以一千万贯为额﹐随界以新换旧﹐会子的币值一直稳定。光宗绍熙年间以后,为筹措军费,会子发行量猛增,会子不断贬值。到理宗末年,恶性通胀愈演愈烈,两百贯会子买不了一双草鞋,几乎是一文不值,南宋的货币体系全面崩溃。对此,学者许衡曾批评说“无义为甚”。学者高斯得也说:“呜呼!造币以立国,不计其末流剥烂糜灭之害,而苟然以救目前之急,是饮鸩以止渴也。”

南宋的会子还有地方版,主要有湖广会子、两淮会子、银会子、铁钱会子等。理宗宝公式四年(1256年),朝廷改钱引为四川会子,直至宋亡。

钱引与关子

纸币的发行量是有限度的,过度发行必然引发通货膨胀,纸币贬值。最初交子发行,以两年为一界,界满换发新交子,币值稳定。王安石变法后,货币需求量大增,加上西北边境军需开支,加剧了北宋钱荒。政府一方面增铸铜钱,另一方面,自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开始,交子两界并行流通。哲宗绍圣年间,交子“每岁书放亦无定数”,政府对于交子的发行已经开始失控。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发行42界交子,发行量有两万四百多万贯,相当于仁宗天圣年间的20多倍,交子陷于恶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改“交子”为“钱引”,改“交子务”为“钱引务”,“令诸路更用钱引……时钱引通行诸路”。大观元年(1107年),“诏改四川交子为钱引”。由于发行随意,钱引继续贬值。南宋时,钱引继续流通,仍以两年为一界(后改为三年一界),发行量也继续增加,“增引日多,莫能禁止”,以至于“楮券日轻,民生流离,物价踊贵,遂至事无可为”。交子与钱引沦为政府攫取社会财富、弥补巨额财政赤字的工具,其结果必然是货币体系的全面崩溃。

南宋时期,还有一种称为“关子”(后称“见钱关子”)的纸币,最初由户部于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发行。其原因是婺州(今浙江金华)屯兵,需运军费,而都城临安“至婺州不通水路,难以津搬”,于是诏令户部“印押见钱关子降付婺州,召人入中,执关子赴杭、越榷货务请钱……有伪造者,依川钱引抵罪”。关子的持有者可以到榷货务兑换现钱,这实际上是一种官营汇兑。关子发行后,因为准备金充足,并可以随时兑现,所以信誉较高。绍兴五年(1135年),朝廷要求民间“依见缗用”(缗:1000文铜钱穿成一串叫1缗),关子遂成为纸币。后来还发行有“铜钱关子”“金银关子”以及湖广关子、淮西关子、随州关子等。

为保证关子的信用,绍兴六年(1136年),朝廷规定关子“听民间从便使用,即不得辄有减落。如有妄说事端、贱价兑买之人,主赏钱五百贯,许诸邑人陈告,其犯人取旨从重断罪”。诏令关子不许私自贬值、贱价收兑,以保护关子作为货币的流通。到了南宋末年,财政困难,贾似道当权,乘理宗病危之机,发行金银见钱关子,物价急剧上涨。南宋亡后,关子与会子皆成为历史。

宋代的金融(下)

邓高峰

两宋金融机构

今天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不同,分为银行和非银行(如保险、证券、信托等)两种。以此参照,在宋代的金融机构体系中,交子务、会子务可分别称为北宋和南宋的“银行”。因为如前所述,交子务是北宋掌管纸币印刷、发行事务的机关,会子务(会子库)则掌管南宋纸币的印刷、发行。除此之外,两宋的其他金融机构主要还有:

1.便钱务:宋代朝廷为了增加京师的铜钱储量以及满足市场的大量需求,根据唐代飞钱办法,实行便换,称为便钱。太祖开宝三年(970年),京师设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辇至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不得住滞,违者科罚”。也就是说,商人把钱纳入左藏库,得到取款凭证“券”,然后到经商的州县领钱,并且朝廷有信用的保证。这里的券相当于现在的定额支票。商人携带这种“支票”免去了携带大量现金进行交易的麻烦,因此便换制度促进了经济发展。

2.榷货务:我国自古以来,多数朝代都实行禁榷制度,政府对重要商品如盐、铁、酒、茶、香料等实行垄断经营。宋代也如此,并且由于“三冗”(冗官、冗军、冗费)和外患的原因而得到强化。作为宋代的财经和金融机构,榷货务最早设立于太祖乾德二年(964年),在京师和地方均有设立。除了在专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外,榷货务还承担了不少金融职能,概而言之有便钱,即现金汇兑。如景德三年(1006年),诏令:“客旅见钱往州军使用者,止约赴榷货务便纳,不得私下便换。”这是榷货务经营便钱的最早记载。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因婺州屯兵,“钱重难致。乃造关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执关子于榷货务请钱”。在货币的兑换与回笼方面,徽宗时期,钱引取代交子后,手持交子者须到榷货务买钞所兑换钱引。南宋高宗和孝宗年间,榷货务又承担了回笼纸币会子的功能。在政府收购粮草上,榷货务还负责拨款给地方政府,或者兑付地方政府为赊买粮草所发的信用证券。熙宁三年(1070年),“河北缘边,岁于榷货务给缗(
钱) 三二百万,以供便籴”。熙宁四年(1071年),“诏给榷货务封桩银十二万七千两、绢万七千匹,赴陕西转运司籴军储”。

3.市易司(务):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市易法(王安石变法之一)颁布实施,据此东京设都市易司,后在一些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市易务贷款商贾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年息两分,可见其主要职责是平抑物价、以通货财,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因而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除此之外,市易务也可召人抵当借钱出息,提供信用。哲宗元公式元年(1086年)废,绍圣四年(1097年)复置。元符三年(1100年)徽宗即位后再废。

4.质库:作为以财物作质押而进行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典当业也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两宋城市尤其是东京和临安,商品经济发达,融资活跃,因而典当业十分红火,官、民和寺院典当并行,并逐渐向专营发展。质库就是从事典当业、进行押物放款收息的金融机构。民营质库又称“解库”“典库”,寺院开办的质库叫“长生库”。《清明上河图》中有一家悬挂“解”字招牌的店铺即是典当铺。《东京梦华录》有“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的记载。南宋时民营质库更加普遍,都城临安“府第富豪之家质库,城内外不下数十处,收解以千万计”。官营质库叫抵当所(抵当库),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设立于京师,元丰七年(1084年)推行于诸路,属官营借贷机构,主要职责是“掌以官钱听民质取而济其缓急”,也即是经营抵押贷款,因而已具有今天商业银行的性质。王安石变法中的两个关于政府的法令,市易法和青苗法,前者规定,百姓可以用田地、房产和其他贵重财产作抵押向政府借款,年息两分,过期不赎纳利息,每月罚钱2%。后者规定,每年春天,农民可用秋收作保证,向政府借款,利率两分,期限半年,秋收后归还。

5.金银彩帛铺:北宋东京有一条集中经营金银、彩帛的街巷。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南通一巷”是指向南通往一条巷子,“界身”是这条街巷的名字。这是个什么地方?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这是个怎样的地方?“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这里的交易规模怎样?“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据此可以说,这里是北宋东京的金融一条街。因为北宋时期,金银和彩帛都是价值的代表。开宝四年(971年),宋太祖就诏令:“禁伪造黄白金,募告者赏钱10万。”至于彩帛(彩色丝织品),与银一样,是北宋朝廷输辽、西夏的重要物资。

6.交引铺:交引是官府发给商人的商贸凭证,由交引库负责印发、收纳。榷禁制度的推行,商人经营茶、盐等,都需要先付出粮草或现钱,领取交引,再凭交引兑取现钱或政府专卖货物。“雍熙后用兵,切于馈饷,多令商人入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直,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因此宋代交引有茶交引、盐交引、见钱交引多种,交引也成为一种有价证券。有些持有交引的人愿意将它卖出,于是买卖交引的店铺即交引铺就应运而生了,其盈利当然来自于交引买卖的差价。南宋还诞生了金银交引铺,又称“金银盐钞引交易铺”“金银钞引交易铺”。据《梦粱录》载,南宋都城临安,“自五间楼北,至官巷南街,两行多是金银盐钞引交易铺”。由于交引买卖属大宗交易,交引经营者财力雄厚,所以交引铺里往往“前列金银器皿及见钱,谓之看垛钱”。官巷南街可以说是南宋临安的金融一条街。

7.检校库:这里的“检校”是官府为遗孤查核、登记、保管财产,因而检校库就是代管户绝没官财产和官员的孤幼应获得的父母遗产,其收益供被检校户的孤幼享用,类似于今天的信托机构。仁宗时期,朝廷专门在开封府设立检校库,到神宗时,检校库又以所保管的遗孤资产进行放贷,允许百姓从检校库贷款,所得利息收入用来补贴遗孤生活,于是检校库就有了融资的功能。

影响与教训

两宋时期,官方金融与民间金融共同发展,金融业务多种多样,信用工具不断创新,加上信用管理的制度化,因而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币制的整顿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五代十国以来货币割据对经济发展的阻碍;纸币的产生及其流通解决了铜钱的短缺和铁钱的不便,加上货币的兑换、信贷业务的推行,这无疑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抵押、检校等业务的开展缓解了百姓的用钱难题,保证了生产的进行和生活的急需,也促进了社会优抚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各种金融票据的发行和纸币投放的增加也缓解了财政困难,增加了财政收入,等等。

但是,两宋金融留给后人的教训也是深刻的、多方面的。首先,纸币发行、流通后,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反假币。两宋政府从精选用纸、印制复杂图案文字、使用多重印押防伪、进行多色套印、使用铜版印刷、定期换界流通等方面加大防伪技术,同时通过颁布法令、严惩造伪、重奖举报、失职追责等手段反假打假,但假币一直不绝,特别是两宋之交和南宋末年,伪造纸币横行,南宋理宗曾有“伪造之禁不严,真伪莫辨”的无奈。其中原因,除了不法之徒见利忘义、肆意妄为外,纸币滥发导致用纸质量下降、拖延换界导致纸币使用期限过长也是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保证纸币的信用,必须在不断提高防伪技术和印刷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金融法治和金融文化建设。

其次,金融业的发达同时也伴随着投机性、寄生性甚至是腐朽性的增加,货币兑换、典当抵押、高利贷的发放,无不存在着盘剥甚至是商业欺诈,这对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小生产者、小商人等非常不利。《宋会要辑稿·食货》记载,在神宗年间,赞同王安石变法的人曾言:“人之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贷者常苦不得。”即便是新法推行后,由于官吏舞弊等原因,执行的实际情况也不理想,对此苏辙曾言:“以钱货民使出息二分,本非为利,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因此,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弱势群体的照顾。

当然,两宋金融留给后人最深刻的教训当是由于纸币发行的无序和无度而导致的信用危机以及币制与经济的崩溃。特别是两宋末年,面对庞大的军需开支和严重的财政危机,两宋政府往往通过滥发纸币来转嫁危机,加上发行准备金严重不足,因而导致了两宋纸币的巨额发行和政府对通胀的束手无策,其结果当然是经济的崩溃和人民生活的灾难,也动摇了自身政治统治的基础,加速了政权的覆灭。这告诉我们,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定要按照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办事,对于金融,必须科学管理,做好对其风险的评估与管控。

引自:汴梁晚报

㈤ 宋代的经济与当代相比有哪些 发展

1、在宋代,已经有交子,现在的纸币雏形!

2、在宋代,已经有资本主义的经济雏形!

㈥ 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的青苗法,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

1.贷还规定:在每年春耕和夏种时“以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依陕西青苗例,预借之,出息二分,随夏秋税输纳。如遇灾份、许展至丰熟日纳”。

2.贷借方法和数目:

(1)五户以上组成一保,约定所贷钱币,由耆户长根据每户的物力进行“识认”。每户贷借再少不能少于一贯。

(2)不愿贷者,不能强迫借贷。其中有的愿以贷借谷物的,即以按照时价,计成钱数支给。

(3)客户愿贷者要与主户合保,量所保主户物力多少交借。

(4)如支与乡村人户有剩余的话,“亦按照土法,表与坊郭有物业可抵挡的市民”。

(5)按户等借贷:“第五等及客户毋得过千五百,第四等三千,第三等六千,第二等十千,第一等十五千余钱”。从上述两个规定,可见其特点是:“以货币贷还代替旧的实物贷还”,但有弊病存在。

(6)宋代融资扩展阅读:

由来:

青苗法起源于唐朝中后叶,唐朝中央政权被各路藩镇分割,除了军队数量不足外,更悲惨的是没钱。青苗法就在那时出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

实施:

初期在河北路、京东路、淮南路三路实行,后其他诸路也推行开来。这项措施本是为了抑制兼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

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元祐元年(1086年)停止执行。

作用:

1.便农生产,赴时趋事。“农民往返于外县,贷借青苗钱,以救荒赴农”。正因为农民感觉到有青苗法可依,开垦之田所获粮食,除交息外,犹较多剩余,所以许多荒地被广泛开辟成良田。

否则,依守旧派所言“行青苗法,民间喧然,以为不便”,农民早已自动弃之不理,还能推行16年吗?正是由于便农生产,赴时趋事,才被广大农民欢迎拥护,没有发生反抗事件。

2.抑其兼并,打击富豪。青苗法的推广,使富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那些一等户,政府先是也要他们定额向政府借贷15贯,交纳年息六贯。这样富者自然要受到打击。后来这种对富民的“抑配表散”虽然取消了,但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富豪的高利贷剥削。

3.增实仓廪、富民强国。王安石通过青苗法等实施,确实在富国强兵上收到了一些成效。我们认为,熙宁六年(1073年),河湟之战是基于这样的雄厚物质基础之上的。

青苗法虽寓有制裁富豪兼并土地的用意在内,但实际上只是使他们不可能在恶性发展,而没有从政治、经济等根本方面给其沉重打击,所以,在政治形势逆转之日,青苗法也就寿终正寝了。因此,王安石变法只是一次自上而下、不触动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改革运动。

㈦ 宋代借贷契约中借与贷的区别

①借指使用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 负债。

②贷指消费借贷,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 出举

㈧ 两宋时期中国对外输出什么物品居多

钱和绢,分别给辽、西夏、金、元等

㈨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宋朝的借贷业务有多成熟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传统的金融业也在这个王朝得到了发展。 宋代借贷业的发展规模非常大,民间借贷的案例数不胜数。当时,宋朝在借贷主体和借贷对象上都有几种情况。贷款人主要分为官僚、商人和专业借款人。贷款对象也出现在不同的阶层,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农民借贷通常是迫不得已,但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甚至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盐不能用钱,为什么禁止非法卖盐?”只要你积攒了很多财富,你睡觉的好方法有多坏?” 三。官僚学者放贷 这种人借钱有很多原因。从理论上讲,官僚不需要借钱,但实际上许多商人会借钱用于生产经营。一些人也会因为缺乏资金而借钱。事实上,在宋代,除了高级官僚, 宋末,由于官吏借贷过多,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不满,以及助长官僚主义腐败,官吏借贷被取缔。然而,后来发展了一个专门向官僚提供贷款的部门。 除了以上三种,部队里还有官兵也可以借钱。由此可见,宋代的借贷活动非常广泛,几乎涉及所有阶层,但主要是农民借贷。原因很多,主要是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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