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这个车亏不亏这个融资租赁费 GPS费 抵押登记费 这都多少钱
这个懂车的朋友去看实体!检查发动机!检查大梁!检查大梁主要是看有没有出过车祸!
B. 关于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的问题,如果承租人的租赁物价值1600万,那么承租人最大能融到的资金大概有
2013年8月1日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生效前夕,突传(税总给地方税务征管部门的内部文件,纠正征管错误的内部文件,外界是很难见到)税总要求上海征管部门对售后回租(以下简称“回租”)本息分开,只开利息发票的行为进行纠正——租金全款开具发票。并追缴补齐以前的未开发票部分。
随后有些租赁公司接到要求补发票的电话通知(看来不是全部)。这种做法,立即让融资租赁业界75%左右从事“回租”的租赁企业陷入绝境。
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财税〔2012〕86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再次强调了这个基本法则。因为该文并没有特别提及“融资租赁”,因此并没引起当地税务征管部门的警醒。仍同意租赁企业按售后回租本息分开方式,只开利息部分发票。
37号文第三十三条再次强调: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还是因为没有放在融资租赁相关条款上,同样没有引起当地征管部门注意,更没引起业界警醒,依然一如既往地从事“回租”业务。
在37号文生效前夕纠正税务征管部门的做法,让业界措手不及,有一种被“斩立决”的感觉,似乎没有任何招架的机会。
一、为什么一个文件能扼杀业界的一种交易模式?
“回租”在法律上是符合融资租赁法律规范的。但这种经营方式并没有增加税源和就业。完全违背税务部门给融资租赁行业“优惠政策”(笔者认为不是优惠政策,而是我们当时争取的合理纳税政策)的初衷。他们一直认为租赁公司在从事变相贷款业务,但又找不到法理依据。
这次营改增,税务部门也用类似方式,按增值税基本原理,设计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征收政策。其中,简单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直租”),有进项税抵扣,税负与原营业税差不多。“回租”因没有进项税抵扣,因此凡从事“回租”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不仅把所赚利差赔进去,甚至连本也被侵蚀:就是我们常说的“赔本赚吆喝”。
税务用这种方式,引导企业从事能增加税源和就业的“直租”业务上去。目的就是:要做增加税源业务,可以享受原来政策。若做非增加税源的“贷款业务”就要承担高额税负。
二、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1、政策警示不明
如同文前所述,税务出台的有关融资租赁政策都在没有融资租赁标记的文件里,要查找非常困难。因此没有引起业界警惕。
2011年某全国全国性租赁行业租赁,因营改增问题把税总在职和不在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请来,在会上答疑。当时主管领导就在会上表态:“回租”税务成本高,是否划算自己算。能接受就做!
这种口头警示因为无下文,大部分租赁公司都没有认识到危险的来临,仍在努力地做回租业务。
2、内心畏惧感
2007年,因许多银行进人融资租赁业,他们把与信贷及其相近的“回租”业务当主流业务做。虽然口头上说现做“回租”挣饭钱,待生存问题稳定后,再考虑转型“直租”业务。
但5年过去“饭钱”越赚越多,“直租”业务比例越来越少。租赁规模呈几何爆炸方式增长,租赁市场渗透率却依然在低位徘徊。这种不健康状态就是变相贷款似的租赁在作祟。它预示这中国融资租赁依然在幼稚阶段。要健康发展还有很长路要走。
因“回租”与贷款业务相近,技术含量远不如融资租赁要求的高,不能在短期内上手。因此对“直租”有一种畏惧感和怕担责任的心态。这些人若不做“回租”,就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因此对一切警告置若罔闻,如同透明,左耳进右耳出,眼不见为净。内心深处就是抵触、抵触在抵触。你有千变万化,我有我一定之规。强大的银行背景加法不责众。这世界谁怕谁?
3、从众的侥幸心态
以为租赁额越大,做的租赁公司约多,税务越不敢动,地方政府也得让几分。
4、地方保护心态
就算是把租赁当贷款做,没有其他新增税源。但融资租赁本身的税收也是不小一笔。因此愿意对租赁公司的要求进行妥协。租赁本金与利息分开的征管方式就是妥协的结果。
征管和被征管沆瀣一气,国家的税收存在巨大的损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导致税总不得不发内部文件,让当地征管部门出面解决。
三、到底谁不懂融资租赁,谁不懂政策
因为租赁公司对营改增政策不满的呐喊得不到回应,或被批歪理,加上各地征管员素质良莠不齐,征管结果各有千秋。业界常有人说税务部门不懂租赁。
1、谁不懂租赁
“直租”是最简单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任何一种变形创新,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回租”是简约版融资租赁。若只会做信贷模式的“回租”,不会做“直租”,还认为税务部门不懂融资租赁。谁真正不懂租赁已经一目了然。
凡是在叫喊“消灭‘回租’就是消灭全行业”,就是典型的不懂融资租赁。因为一旦失去贷款似的“回租”,他们连最基本的简单融资租赁都不会做,且最愿意说税务不懂租赁的就是这些人。
他们不了解历史,不了解我们当年呼吁政策时与税务官员建立的友情和对融资租赁的深刻了解。制定租赁税收政策的人要比高级租赁专家还懂。否则一定会让行业把税务给算计了。
2、谁不懂制定政策
还有一种说法是:要求租赁公司回租要全额开票,承租人享受二次进项税抵扣,会亏了国家。借口挽回本息分开,只开利息发票的做法。试想制定税务政策的人真的那么小儿科?连这点常识都不懂?非也!
税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既要考虑国家利益,也要考虑税务的征管成本。要搞清承租人出售租赁物件是否已经享受抵扣,绝非易事。要用极高的征收成本和长时间的工作还不一定能搞清。如此下去何时给租赁公司退税?在退税环节,租赁公司最承受不起的是时间成本。
借助融资租赁的自身特点,在采购环节既不交营业税,也不交增值税,租赁公司得不到进项税发票的情况下,税负突然高涨600%以上!承租人获得的二次补偿好处完全由租赁公司以高税负的方式买单。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吃亏!反而业界有些公司把自己给卖了还给人点钱到现在还不知道。若早明白营改增后承租人享受二次抵扣红利是租赁公司承担高额增值税负给的,估计打死也不做“回租”
3、买的能有卖的精?
不要跟税务部门谈租赁的“硬”道理,不要自认为税务制定的政策有问题,我们比税务专家还行,还能挑出他们立法毛病。与政策专家谈制定政策失误,要先搞清谁是最终买单者,再谈是否属于失误!否则在他们看来就是税盲谈税。
反观税务制定政策部门,有许多税务博士、硕士,甚至还有参加04年的《融资租赁法》立法工作,是立法小组成员。别以为他们不懂,一切都在设计中。租赁企业找任何理由,做小动作,得到的就是现在这样一个结果:租金全额开增票,先征17%的销项税再说后面的事情,以前漏开的发票全部补齐。
四、“断桥”边的哀曲
协会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若出现“断桥”现象是万万不行的。协会不仅要站在企业的角度,还要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待这次融资租赁营改增。既要考虑企业利益,又要考虑国家利益。这样才能承担桥梁作用。
本次营改增是税制改革,是国策。不是行业政策呼吁。协会还像以前那样,找几个能说会写的人打个报告就可争取到某种符合行业利益的政策。实际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税务立法与呼吁行业政策不同。若不是业界主动与他们联系,他们不会主动下来征求协会意见。当双方都不主动接触对方时,“断桥”现象是必然结果。此时隔空喊话唱“断桥”戏,再好听,也是哀曲。
建议协会调整一下与政府的沟通方式。这边抗着“回租”大旗,与那边营改增政策做生死搏斗(PK),用“回租”规模撼动国家税收政策,做“生死决”决的方式不可取,最后得到的就是“斩立决”的结果。
五、行业怎样应对“斩立决”
融资租赁进入中国32年要算上这次,应是第三次进入低点。要不想被“斩立决”开弓已没有回头箭。唯一的办法就是是能否从“死刑”改判“无期”。
要我做“辩护律师”我会说:
1、不能因一指令下,在人家不不白的情况下就宣判死刑。税务部门在这次营改增中,没有做预先的警告,到节点时突然就说:“你违法了”,该立即“枪毙”,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有点不太合适。
政府可以强制设立“王法”,但还应有“王道”。亲民和谐也是需要做的。税制改革处在革命性变革是,应该有辅导期、有适应期和缓冲期。否则大家以营业税的角度看增值税,确实对增值税特不能理解:怎么5%一下子增到17%?就算租金全额出具发票也是现在税总才搞清楚上海出现问题,且只是在上海,个别地区、个别地方传达这个精神。看来“斩立决”有可能展缓执行。
2、辅导期,政府没说清楚,不管是110号文还是37号文,有关融资租赁的营改增政策读起来非常困难。多是反推或猜测加上数据测算才能找到结果。看政策文件像看“达芬奇密码”似,不管是租赁公司还是征管员,能读懂的人还真不多。包括辅导员也在许多问题上也说不清。
3、适应期从2011年到现在按说也不短。但一个地区一个样的政策不仅让租赁公司无所适从,有许多当地征管部门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到现在,尽管许多人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认识和接受这个现实。但这是需要时间来适应。一下子强行征收真有造成行业系统性崩溃的猝死,对国家的金融体系危害更大。
4、因此建议,以8月1日为始点,租金都要全额开具发票。谁再做“回租”,再说不知道要承受高税负,就说不过去了。但对这天以前分开开票等问题,应该酌情逐步清理。要让其死,也得温水煮青蛙,不要太激烈引起社会动荡,要给人一个求生的机会。
5、税务征管部门没有及时做警示性培训,反而配合企业采取错误的措施,导致“回租”业务难以中断。出这样的错,不全是租赁公司的责任,不能全让租赁公司买单。就算让租赁企业通过高税负买单,在试点阶段,买单的金额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
另可以根据责任大小,做一些相应的减征。最起码不能让租赁公司因税收的征管混乱问题,完全承担亏本经营责任。要把住这个底线,剩下部分通过地方财政补贴保住租赁公司不亏本,略有盈余。对国家,对股东都要好交代。大家都承担点改革成本,才能让改革平稳过渡。通过这次的教训,就是最大的警示。今后租赁公司会更加相信税法,相信科学,相信征管。
否则全行业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与地方政府搞在一起,过去未开票的税款,还是补不上来。强制推行,强制征收,征管成本相当高。若逼急企业迁徙,恐怕连这点信贷模式的租赁的税源都会丢失。
不折腾租赁企业,不折腾地方征管。应该是改革的宗旨。那些把地方建成“全国融资租赁集散地”的地方政府,多担当点财政补贴责任。负责任地发布类似《豫财预[2013]
188号: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虽说好处最终都落实在外地承租人身上(可享受二次进项税抵扣),虽然高税负是国税收取的,补贴要用地方财政。但这也是要当“全国集散地”必须要付出的成本。否则租赁公司出现困难你不管,谁还愿意在你这里注册,你哪里还有凝聚力去建立集散地?
六、租赁企业全额开票的顾虑
现在租赁企业最大的忧虑还不是补多少税问题,毕竟税额是有限的。关键时候什么时候退,能退多少?是否退到收益不抵税款?因退税延迟产生的资金成本是多少?由此造成亏损由谁补?
不是租赁企业对税务部门的不信任,税务部门只征不退的做法不仅过去有,营改增后还有。租赁企业真害怕了!17%的销项税如果不退,那要用多少利润才能补回来?就退税款,每拖欠1天,按照现在的租赁规模也是天文数字。
要求租赁企业开全票,必须要在退税上让他们清楚、放心!这是所有融资租赁人的心声。
七、规范租赁企业先要规范税务征管
现在已经到了税总该出台《融资租赁营改增征管指引》的时候。正人先正己,这样才有不给租赁公司钻空子的机会。否则这种乱象很难改变。协会也很难在这方面配合政府工作。
就算租赁企业专做“直租”,也不是全没有问题。如:进口设备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承租人交纳,按13号文却要由出租人抵扣这个问题怎样解决;非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地方政府平台融资租赁的问题、不动产融资租赁的问题是否在营改增范围内?若不在,是不是依然按照原来的16号文差额纳税的政策执行?车辆融资租赁因上牌问题租赁企业被迫采用回租的车辆原始发票抵扣问题怎样解决?等问题都需有个说法。
C. 易鑫车贷怎么样有人用过吗可信吗 利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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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稀里糊涂签字了,贷2.1万三年利息1.7,当时不懂,现在还两年了想着还完了,一查还要还一年。不知那可以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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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呃呃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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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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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找这家公司,本人刚上了套路!4s店说是银行,服务周到!在店里!大爷的付了定金,不问不知道一问说是易鑫车贷,服务费4s店收2000,一大堆合同,没来的急看就让在哪签字,过后又来个贷款服务费2000.好吧我认了,来个上牌押金2000.再来个包给我上牌我人车去还要4000.我说我回老家上居然不给我手续,说给可以把身份证压着,再给保证金1万!买车本来是个高兴的事搞的我非常不爽!签了合同也不给我一份,他说了算!气晕了,利息算了哈3年利息就1万5!再加服务费啥的,才开始就这样,大爷的明摆着合伙坑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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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09-20
有钱花贷款,有钱花正规贷款大平台,息费透明放款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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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2017-12-20
服务质量极差,办理前态度非常好,办理后态度极其恶略。 业务员没有素质的厉害,太恶心。强制收取服务费,款没到手里被提前扣除服务费。 办理抵押贷款的强行到他指定地点办理汽车的全险,来挣取额外提成。 公司对员工的招聘没有一点底线。(提一句这样的公司迟早会社会被淘汰) 也希望相关监督部门严查。 希望广大群众擦亮你的眼睛,不要被无知蒙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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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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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鑫是开门做生意的,因为企业持有的是融资租赁拍照,所以易鑫的贷款全部以车辆融资租赁的合约形式放款。按照国家金融的政策规定,易鑫的业务肯定是合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很多客户都声称被易鑫骗钱骗贷呢?首先,易鑫的“贷款”利率肯定比银行高,因为易鑫的钱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来的,人家要挣钱,肯定不会亏本给你,这是商业规律,没什么好抱怨的;如果您能够到银行贷款,我劝你去银行,毕竟价格低。不过易鑫针对的很多客户,说实话,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银行贷款, 或者说变了,根本没资格到银行贷款,易鑫承担高风险,获取高利润理所当然。 除了贷款利率高,易鑫问题还纠结在收车上。大家知道,车辆贷款作为资产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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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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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个坑人公司。我买了台车分期两年己经还了14个月后发现他们的业务员说帮买完保险等与实际情况不同。打电话给业务员称我保险过期一年了。问他们公司地址称没有。打总部客服反应并要求他公司派人来与我沟通末有结果。于是我一个月没还款直到他们派了五六个人来我还说只要说清楚我的保险费去那了我可以随时还款。结果来人往我眼中喷了辣椒水拉我下车要抢车。我拉住车又被拳打脚踢到不能起来他们就把车抢走了。当时我还有两万多块钱及一些贵重物品在车上也没还我。现在发个函说我违约要中止合同并付违约金等共计三万三千多。本来我按合同全部也只用还二万三左右还包括了己经算入里面的利息。提前中止合同还要把利息收齐并且由于他的业务员原因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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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易鑫车贷怎么样
如果是买车是办按揭或是分期的话,可以通过银行或4S店,不过现在的汽车金融公司也不错,现在的汽车金融公司很多和4S店还有银行都有合作。你可以看看。
E. 中小企业筹资论文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摘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力量之一。然而,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却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6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重要基础,并继续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融资问题。融资困难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筹资难的成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包括业主自有资金、向亲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开设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包括各种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
(一)融资渠道的变化
中小企业大多是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内源性融资占比重较高。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单纯的内源性融资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对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提高。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一般无法进入股市或债市进行直接融资,而我国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目前无论是流动资金还是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筹措,基本上是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
(二)融资成本提高
据介绍,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估计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高达12%,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业内人士指出,如此之重的资金成本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达到12%才不致亏本,而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能达到12%的行业是很少的。
(三)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少
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非常少,这与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或由于内部条件的欠缺,导致贷款融资难;另一方面是外部环境及作用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
(一)内部条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财务能力弱、潜在风险大,同时又存在技术水平差、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选择合适项目的难度大,银行贷款投放既不经济,风险又大。2.由于不少中小企业重复建设严重,管理混乱,缺少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发放。3.企业领导者的合同意识、履约水平和诚信观念十分淡薄,恶意举债、转嫁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企业逃废或悬空银行贷款、不良融资率高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惜贷心理”,影响了信贷投放的信心。4.从企业负债与盈利情况看,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低下。5.抵押贷款困难。中小企业自有资产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而且,银行抵押担保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往往也不按市场行为准确评估,随意性很大,费用也较高,造成企业抵押贷款困难。
(二)外部环境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从银行方面看
(1)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实际工作中,贷款投向政府支持的大企业、大项目,既使贷款产生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但如果贷款给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另外,《商业银行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使银行向中小企业谨慎贷款。(2)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国内外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如美国的中小企业,在成立2年内,有23.7%的失败,4年内有51.7%的失败,6年内有62.7%的失败。由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必然是高风险的,这不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将进一步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得不偿失。(3)由于“跑腿成本”的存在,小企业一般只能在距离较近的范围内寻找金融服务,这就决定了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较多的分支机构,而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存在资金筹措、信息收集、强化监管等方面的诸多困难。(4)中小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过高,贷款方式设计单一,手续繁杂。而且,小额信贷发放存在诸多法律障碍,主要表现为过分注重担保物、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而忽略了对借款人本身的现金流量这个第一偿还能力的审视。
2.从政府方面看:
(1)配套的法律政策缺失,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我国没有从法律上确认中小企业的相对特殊地位。中小企业需要国家专门立法来保障其利益,确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方面和领域,同时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依据。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尚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2)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没有把企业客户按大、小区别开来,而是把大、小企业笼统对待。因此,商业银行自然就更青睐大型企业。
3.从资本市场看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1)从股权融资来看,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证券交易所都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所能问津。(2)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的发展,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通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就
更不用说了。不过,即使将来债券市场发展了,能够进入债券市场融资的也仅限于具备发行债券条件的大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思考
笔者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就是企业能力的提升和企业外部环境的营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中小企业来讲,要加强自身发展,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1.中小企业要通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通过改组优化企业结构,通过改造增强企业后劲,同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面向市场,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2.要强化信用观念,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中小企业除应建立起规范的产权制度外,还必须建立起与企业法律地位适应的有效的财务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和资信质量。
(二)对金融机构来讲,要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改善金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5条规定:“各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努力改进金融服务,转变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当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责无旁贷,1.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要一视同仁、公平一律,通过提高效率降低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尽可能控制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减轻中小企业还贷压力。2.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银企合作的直接信息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及信用档案,强化金融内部监管,确保资金投放合理。
(三)对政府来讲,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放松准入管制,适当增设商业性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允许民间资本按照标准组建商业银行;另一方面要加快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的改制工作,充分发挥这些区域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充分发挥融资租赁机构的作用,对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一种特别有效的融资手段。目前在一些国家,融资租赁业已经相当发达,美国企业设备投资的1/3是通过融资租赁进行的。但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还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发展十分缓慢,整个行业规模偏小,对各类租赁公司的经营活动还不够规范。
F. 小微企业融资租赁的信用风险识别应该采用什么形式来识别和监控
基金表现平稳有点击看详细纯债券型基金,该基金投资于债券的,不会亏本。小的波动。点击看详细可转债基金,兴全可转债,性能稳定,趋势基本没有波动。根据市场的不确定性,可转换债券是最好的投资,可转换盈利增长可以,你可以取下来的债券利息。点击看详细保本基金,收益可能会少,但投资风格稳健,不会丢失。点击看详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出没有费用,这三天到达,非常方便,一年期定期利息差不多。
中国选择什么时候采用原来的答案,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要升级,谢谢!新年快乐
G. 公司融资租赁租入机器设备 这比买这台机器设备节省了资金 对吗不过
相当于一个机器的打折出售。就好比商场的打折,又有谁是真正的亏本甩卖啊,资金流是最重要的。
H. 传统小微如何走出困境
一、小微企业的概念与划分
我国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但从前对微型企业的提法相对较少。201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涉及的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并对以上各个行业制定了不同的划分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这一标准的细分,不仅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管理,也使我国企业标准的类型更加完善,与世界主要国家对微型企业的界定大体一致。
二、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50%,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小微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又是企业群体当中的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本身的资本金比较少,经营比较困难,而且由于自身的一些特点,在发展当中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障碍,如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特别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成本上涨;企业用地比较紧张;人民币汇率提高;节能减排压力比较大等。这些问题很多要靠资金来解决,所以资金的短缺将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若不及时化解这些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将可能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2011年广东省经信委曾对200家中小工业企业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显示,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难”四大中小企业固有难题中,“融资难”再次成为小微企业居首的难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融资渠道单一
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包括业主自有资金、向亲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营业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包括各种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但多数小微企业的筹资仍然为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资、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利用率低。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的数额极小,仅占1.8%。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机构相对较少,加之不能吸收存款,其贷款资金大多为资本金,面对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实在是杯水车薪,难以应付。
(二)融资成本较高
商业银行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会相应上浮,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小微企业的融资总成本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这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高于资金成本才不致亏本,很多小微企业就是因为其利润不足以支付其利息支出而陷入了资金困境。在长三角地区,有些小微企业更是将民间借贷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最终企业难以为继。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所引发的小企业及微型企业融资问题更是引起了多方关注。
(三)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少
目前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这与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但银行作为盈利机构,要做抵押贷款,小微企业没有足值的资产抵押;要做担保贷款,没有担保机构愿意为小微企业担保;要做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又存在信用低的问题。加之受国家投资导向政策的制约,小微企业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支持的产业不多,所以商业银行面对这样的“三无”客户往往会考虑到本金收回的风险而最终选择放弃。
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第一,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摆脱小微企业长期依靠外部资金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的被动局面,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企业信用等方面,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进行长期规划。如盘活企业内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票据贴现、出租或出售闲置资产,实现结构优化。同时企业也可通过其企业内部来筹集资金,如筹集企业员工个人存款。员工以其个人存款投入企业运营中,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一则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二则可以帮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和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可利用股权进行筹资。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中小板,进行上市。如果小微企业无法达到上市门槛,可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如杠杆租赁或售后租回等,这样中小企业在自身积累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但同样可以更新先进设备,而且可以把自己的有限资金另作他用,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的资金利用率。同时利用金融租赁进行融资,限制条件少,手续也简便易行,这样将其流动性较差的物化资产转变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资产进行使用,变现能力明显增强。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都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较好地运用了金融租赁这一手段。还有一些其他方式,如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
第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国外的小企业贷款相比较大企业的贷款,利率就差1.5个百分点到2个百分点,而我国大概要高6个百分点到8个百分点,政府可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来解决一部分问题。
第三,设立统一、高效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并加强、完善对其宏观管理。一些发达国家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如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中小企业厅;美国设立了永久性的联邦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英国贸易工业部设有小企业服务局。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各企业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各个产业的主管部门,管理比较分散。可以把目前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进行剥离合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权威机构。
另外,需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大银行的运作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可以发展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由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全部资金需要,加上资本金不足等先天缺陷,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中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或者调整有些地域性银行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微企业。这些在很多银行现已经得到实现。如农业银行在2011年1-10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940多亿元,增幅达20.42%,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的9.17个百分点,高于全行法人客户贷款增速的12.68个百分点。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成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为北京市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第四,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金融机构难于有效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的最主要因素。目前,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主要由银行的评级机构进行,但各家银行评级标准不尽一致,社会上更是缺乏权威性的企业资信评级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和银行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必要从法律法规着手,规范社会信用程序,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的和具有权威性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由此强化和引导小微企业对资信评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信用风险较大,政府要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和体系,为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坚强的后盾。如建立“小微企信用信息数据库”。除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外,该数据库还应包括企业上缴税费、为职工购买社保、水电费支付等非财务信息;该数据库可将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及其他行为的记录统一集中和处理,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该数据库信息应满足时效性要求。还要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以福建省为例,全省现有40家左右的专业担保机构,如福建省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中联信担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宏发担保有限公司等。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组建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60个,共筹集担保资金76亿元。
第五,加强小微企业间的联合。如日本同行业的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事业组合加强联合,在采购、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有组织地进行合作;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的分工协作关系。
第六,与其他政策,如税收政策等相结合,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
总之,小微企业要走出筹资困境,既要注重“强身健体”,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发展,走向市场,大胆使用创新金融工具、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筹资等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国家和政府也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惟有如此,小微企业才能得到长远发展。
I. 融资租赁的利弊
1、融资租赁的利
(1)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2)在还款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3)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4)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
2、融资租赁的弊
(1)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若对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调查得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2)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因此,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备受关注。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3)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4)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其他还包括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9)融资租赁亏本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J. 破产企业融资租赁的设备可否取回
楼上回答的很长,我这就简单点回答了。利:让你能用1块钱干10块钱的事。弊:1.你得付利息;2.要是你亏本了对方可不管,照样找你要剩下的9块钱和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