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我们应该如何处置了
《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回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答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而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因此,如果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约定,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是不能确定,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归出租人所有。
㈡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预计净残值和预计清理费用如何处理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1、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去的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2、无法确定上述情况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计提折旧。
3、应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㈢ 某企业向租赁公司融资租入一套设备,设备原价600万元,租赁期5年,预计设备残值2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3)融资租赁的残值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权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㈣ 融资租赁中 什么是直线法 什么是残值
在融资租赁中,长期应付款与确认进固定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摊销。以前可以直线摊销,即将该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剩余年限平均摊销。现在不允许按直线法摊销了,必须按内在报酬率摊销。
残值就是固定资产使用到期剩余价值。
㈤ 融资租赁对残值处理的几种方式
承租人留购 出租人回收 转让给第三方
㈥ 融资租赁资本成本或租金的计算中是否考虑设备的残值
“设备价值”是出租人目前的投资额。是出租人目前现金流出的现值。
如果残值内归出租容人,则出租人未来获得残值现金流入,残值现值可以补偿部分投资额,所以需要通过收取租金补偿的部分为“设备价值-残值现值”,即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残值现值,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如果残值归承租人,则出租人的投资额全部通过收取租金补偿,所以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此时残值不能补偿出租人的投资,所以计算时不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㈦ 融资租赁租期结束后,资产的残值风险有谁承担
融资租赁一般侧重融资而不是租赁,资产一般指承租设备,更多时候是为了融资而采取的一种购置或降低资产负债率的一种融资手段,承租设备的实际所有权一般都在承租方,承租方为了实现融资,一般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㈧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需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一般纳税人撤销后,其进项税额不予以退回。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折旧方法
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例:甲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300000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5000元,厂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该厂房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300000-5000)/10=29500元。
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乘以预计使用的工作总量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例:乙企业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货的卡车,原值为3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假设报废时无净残值),当月行驶30000公里,要求计算卡车的月折旧额。
解: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月折旧额=30000×0.1=3000元。
如今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㈨ 融资租赁资产的残值怎么定或怎么计算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当采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样的折旧政策。但有一定的特殊性:
(1)折旧期间的确定: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②如果不能合理确定是否能够取得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年限。
本例中融资租赁的设备以6年为折旧年限,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故折旧期从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66个月(12*5+6)。
(2)残值的确定:①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提供了担保,则应提的残值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担保余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②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本例中,融资租赁设备应提残值=660+5+25-30=660万元
该设备在2010年应计提的残值=(660+5+25-30)÷(12×5+6)×6=60万元
㈩ 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产折旧方法一样,共有四种折旧方法:
一、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二、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目前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的分数计算年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帐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