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在信托存续期间,没有净值 这句话中的“净值”是什么意思
净值。。。简单的说,如果这个产品投资的是股票或者混合类,那么现在持有的资专产(经过一定的估值)除以属份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等一些费用就是净值了。
比如说当时这个产品(基金,信托产品),发行了1亿份,初始资金1亿,那么初始净值就是1元。如果这个产品买的股票啊,债券啊,在某一天的估值是1.1亿元,那么那日的净值就是1.1元了。很容易理解。
至于为什么信托这么说么,因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是到期了给你算回报的,比如1年到期了,给了7%的回报(这天,如果你一定要算净值,就应该是1.07元了),但是在中间的日子,是不计算净值,也就是不计算回报率的。
⑵ 基金转换手续费 对比
a)国内基金定期定额门槛:皆3000
国内股票型单笔门槛: 除合库,万泰,安泰是五万外,其余是三万
c)国内基金手续费:
台湾银行单笔定期皆4.9折且无最少限制
台企银单笔定期皆4.5折,最少手续费50元
安泰定期五折,单笔六折,无最少限制
d)国内基金转换手续费
台湾银行免收
e)国内基金管理费
中华银,万泰不收
f)国外基金定期定额台币信托门槛:
台银,玉山,台企银,国泰,联邦,宝华,合库,中华银,万泰,安泰,彰银,新光是3000
g)国外基金定期定额外币信托门槛:宝华,安泰,联邦是100美金
h)国外基金单笔台币信托门槛:玉山,国泰,宝华,中华银,是一万
i)国外基金单笔外币信托门槛:玉山,国泰,300美金, 宝华350美金
j)国外基金手续费:
台企银:定期单笔皆五折,台币信托最少150,外币信托最少6美元
台银:定共单笔皆5.9折,无最少
国泰:最少50
宝华: 9/30前办理,定期五折,单笔六折
安泰: 定期五折,单笔六折,无最少
k)国外基金转换费:几乎都是500+各基金公司规定
l)国外基金管理费:
万泰的定期免管理费
宝华定期六次以上免,未满6次1000
中华银的定期,第一年免,13~18个月0.2%,18个月~三年0.1%,三年以上免
⑶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公告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60号《关于同意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一.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0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正确理解价值增长线
⒈价值增长线与基金份额净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是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的计价基础,而价值增长线则是基金管理人为约束自身的投资风险,而自设的一个风险控制目标。价值增长线不是实际的基金份额净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
⒉价值增长线不是保底收益承诺
价值增长线既不是基金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而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增长线之上,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的可能。
⒊金融技术风险揭示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采用了组合保险和风险预算管理(VaR)的金融工程技术,并经过严密的过程控制,但依然不能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在任何时候均不跌破价值增长线。
⒋价值增长线是基金管理人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水平期间,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
⒌价值增长线的披露
价值增长线数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开发布。
基金托管人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商业银行。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开发布;同时,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点,为保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准确和公允,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价值增长线数值也是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基金份额净值一起同时对外公布。
⒍价值增长线计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确公布了价值增长线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方法简便透明,投资者可自行计算,并与公布值随时核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价值增长线固定周期(按日历计算的每180天)进行调整。本基金自基金开放日起的第一个日历日180天(第一期)内,价值增长线数值设为恒值0.900元;第一期结束后,即从日历日的第181天起,本基金将开始按照已公布的价值增长线计算公式定期计算。
⒎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差错处理
当价值增长线计算差错明确为基金管理人责任时,基金管理人承诺采用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结果(一般为最大值)并对外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⒈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⒉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农业银行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广东发展银行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4)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5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6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66)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6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6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6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合保险。
⒉股票组合层面
本基金以全市场A股流通股加权指数作为市场基准指数,使用行业/风格结构来构建股票组合,并以单个行业/风格的市场基准指数权重作为考虑的出发点;为增强股票组合的预期收益,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来确定股票组合中单个行业或风格偏离其市场基准指数权重的比例;为控制股票组合与市场基准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将对单个行业或风格组合偏离其市场基准指数权重的程度进行限制。
⒊股票选择层面
本基金将以A股市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上市股票作为选股范围,依据划分高质量、价值型和成长型的标准,通过估值比较、质量比较和增长比较三个层次的框架筛选出高质量的价值型公司和高质量的成长型公司,再基于竞争能力、估值比较和市场趋势等因素主动确定最终选择。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期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基金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涵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且关注投资者结构,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可转债的投资则结合债券和股票走势的判断,捕捉其套利机会。
十、业绩比较基准
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8年8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自身的投资管理与风险管理,创造出一条随时间推移呈现非负增长态势的安全收益增长轨迹,简称价值增长线。
为使本基金的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该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今后如果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⒈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⒉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
⒊其他费用
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如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⒈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前端、后端两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行选择。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对单笔申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统一按笔收取,每笔收取人民币1000元申购费。
费率表如下:
对于认购期购买过本基金并且成为基金持有人的投资者,其不受5万元的限制,每笔申购均享受1.5%的申购费率。
对于单笔申购金额低于5万元、但于申购申请当日该投资者交易帐户本基金余额×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当日申购金额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投资者,其不受5万元的限,该笔申购享受1.5%的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模式是指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支付,并且持有本基金年限越长,申购费率越低,直至为零。费率表如下:
后端申购费=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适用的后端申购费率,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需的申购金额,具体表达为:当初购买本次赎回份额的申购资金总额×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⒉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赎回份额,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⒊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赎回费补差部分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赎回费补差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的赎回费。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收取赎回费差;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不收取赎回费差。
(2)申购费补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5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四、在“十、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中,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内容;
五、在“十一、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六、在“十二、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
七、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的内容;
八、在“二十四、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一)2009年4月16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二)2009年4月20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1季度报告》;
(三)2009年5月9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的公告》;
(四)2009年5月18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的公告》;
(五)2009年5月23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1号(摘要)》和《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1号(正文)》;
(六)2009年6月1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七)2009年6月16日,该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09年7月3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2009年7月20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2009年7月21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2季度报告》;
(十一)2009年7月28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一步式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十二)2009年7月31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一步式转托管业务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十三)2009年8月4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四)2009年8月8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暂停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公告》;
(十五)2009年8月19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六)2009年8月24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的提示》;
(十七)2009年8月27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十八)2009年8月28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九)2009年9月3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2009年9月25日,该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升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价值增长线数值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3日<sup class=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静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进入证券行业,历任招商银行(资讯行情论坛)证券业务部(招商证券前身)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副总裁,先后分管招商证券的经纪、电脑、财务、电子商务、研究等业务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任中国国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夏永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部劳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晓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JP摩根(纽约总部)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亚洲区、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亚太区、香港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原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局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英国高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教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商协会副主席。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⒉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金宝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贵州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包志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信托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债权维护处处长。
黄家华先生,监事,商贸学士。历任益高证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贷监控员、邓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顾问、瑞士丰泰私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经理、标准人寿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策划顾问、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总监、新鸿基优越理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尹庆军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秘书处科研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12日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2001年3月起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⒊公司高管人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同上)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同上)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任主任科员;2000年2月至8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00年10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并于2002年11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05年4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总经理。
方维玲女士:1988年获云南大学数学系理学硕士学位,1999年获财政部科研所经济学硕士学位。1982年至2001年先后在云南大学、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营业部、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小组金融工程师。2004年7月起任数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邵凯先生:2000年毕业于英国READING大学,硕士。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2000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社保债券基金经理;2005年5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经理。
⒍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概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3,744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7,813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35位。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中国“年度最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拥有约14,250家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Ⅱ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深圳、辽宁分行设立4个基金托管分部。现有员工50余人。
⑷ 中信银行的理财活动靠谱吗
做理财看三点:收益、安全和流动。从这三点来看,相比其他理财渠道,银行内理财都不太好。
银行理容财大多为代销基金、证券、信托、保险、二级市场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和衍生品,本身这些产品和衍生品的收益就不高,银行还对投资人收取托管费、销售费(即代销费)和管理费(超出预期部分归银行所有),以致给投资人的剩下的收益就没有多少了,一般只有6%左右,无法抵御通货膨胀。
从安全性来看,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比较安全,一般从R1到R4的风险级别理财产品都可以保证本金,不过银监会还是规定除存款外理财业务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息,因为只要投资就是有风险的,银行有责任向消费者揭示任何潜在的风险。有少数较小的商业银行,比如城商行会在风险揭示中说可以保证本金和收益,以吸引投资人,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是有一点你得清楚,银行理财在风险揭示书中会写,风险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⑸ 什么是信托基金
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信托基金 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如收益凭证、基金单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⑹ 信托公司获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对我们投资者有什么利好我看国投泰康信托拿到这个资格了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成为信托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也将给期货公司带来新的商机。
可"试水"股指期货
有业内资深人士分析说,管理层次之所以出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指引,是希望信托公司获得与其他机构相同的待遇,不让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领域输在起跑线上。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股指期货给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对冲"的工具,能利用股指期货双向交易的特点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分离投资风险的目的。据中金所的数据统计分析显示,至2010年末,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金额已达到308万亿元,2010年全年29家期货公司利用股指期货有效对冲资本市场风险,减少资产损失17亿元。
胡俞越说,当今国际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占到全部成交量的90%左右,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体系为整个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构建了缓冲系统。
"证券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公司和券商自营业务,是股指期货市场天然的套期保值者,需要重点培育这些机构投资者。"胡俞越说,现在银监会允许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意味着我国股指期货参与机构进一步扩大,是发展机构发展者之举,而信托公司同时也获得新业务发展方向。
可"出海"投资理财
记者同时获悉,银监会将继续修订QDII相关办法,扩大QDII投资范围和经营领域。
"可能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其中支持信托业在海外理财市场的发展和引导热钱流到海外投资,减轻国内房地产价格上涨压力的因素都有。"一位不愿在媒体上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这位人士向记者透露,最近,证监会接受了诺安基金与鹏华基金申报的REITs(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材料。其中鹏华基金申报的基金投资标的主要以美国和加拿大的REITs为主,涉及包括仓储、购物中心在内的一系列经营性房地产资产,但信托公司有可能无缘分得REITs的一杯羹。因为REITs可以选择信托公司私募发行,也可以选择交易所市场来公开发售。
"目前我国信托行业的净资本共计才1000多亿,却有这么多的信托资产,其中一大半是房地产信托,如果这些房地产信托的偿还出现问题,这1000多亿不够赔。"上述人士因此估计,引导热钱到海外投资,减轻国内房地产价格上涨压力成为了管理层的一件大事。不过,他坦言,目前尚不知银监会将修订后的QDII投资范围和经营领域究竟扩大多少。
相关上市公司有机会
银监会《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一旦出台,将给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带来利好。
从信托公司来看,安信信托向中信信托进行了定向增发,而中信信托2010年的信托规模3328亿元,同比增长61%,营业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15%,信托管理费15亿元,同比增长34%,在行业中位居第一,预计2012年目标市值500亿左右,在"试水"股指期货和"出海"投资理财方面的资源充裕。
2010信托资产规模创历史新高的陕国投A也将受益。公司将主动转型做强信托主业作为经营重点,开发一系列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权信托等产品,信托报酬率已经提升到0.65%。
我平时看这类新闻都是在“一期货”网站上看的,建议你多关注时事。
望采纳!
⑺ 今天收到中信银行短信,现发行89天至376天预计年化收益4•8 至5•4,想了解一下
89天理财(年化收益率4.8%,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是:①信贷类投资、信托融资类投资,此类投资比例为0%至70%;②债券投资、一级市场的申购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首发新股、增发新股、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7天以内的现金回购、国债、金融债、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存单、央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此类投资比例为30%至100%。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快车A计划249号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理财编码
A130A005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按活期存款计息,不计入认购本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
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扣款日
2013年2月22日(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个工作日)
到期日
2013年5月22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收益计算截至本产品到期日前一日)
名义期限
89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清算期
自到期日(或实际到期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本金及收益于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为2013年5月24日前(含)(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或者产品起息日(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含周末),产品付息日、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受托人基本情况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邮编:100004,法定代表人:蒲坚。
计划募集额
人民币7.15亿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在宣告终止募集后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理财资金账户返还投资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中信银行将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资者。)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中信信托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托管费、信托报酬等固定管理费率0.19%/年, 其中:(1) 销售服务费为0.06%/年;(2) 托管费为0.05%/年;(3) 信托报酬为0.08%/年。
3、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取得年化信托收益率扣除相关税费、固定管理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浮动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信息披露方式
1、本理财产品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收益在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中信银行将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中信银行和受托人决定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本理财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本理财计划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及适合的投资者类型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376天理财(5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2%;80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4%,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1、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 10-100%
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10-100%
信贷资产、信托贷款 0-90%
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 0-90%
从投资实践出发,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进行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我行将在中信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使投资比例回归至约定区间。
本产品可通过参与或认购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收益权和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如本产品进行上述投资时,按比例投资于部分资产,则按照标的资产具体投资比例实现实际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到期,返回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来源于标的资产项下可分配的现金,最终来源于标的资产发行人或债务人偿付的本息、或处置标的资产实现的收入、或后续申购投向标的资产的资金、或本产品采取其他方式变现实现的收入等。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3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名义计息期限 376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理财编码 B130A002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
B130A0026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或者延长募集期,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计划募集金额 人民币18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计收益。如果募集期内超过计划募集额,则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
到期日 2014年3月5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清算期 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到帐日 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预计为2014年3月6日前(含),如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收条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0.50%/年,托管费0.05%/年,按日计提。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方浮动管理费。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托管人 中信银行
信息披露 1. 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2.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 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2天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⑻ 新时代信托在信托行业所处位置是怎样的
截至目前,除国民信托外,67家信托公司2014年报已经披露完毕。根据有关年报数据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行业数据,本报与中诚信托研究发展部共同合作,从信托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信托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自营业务发展情况三个维度对信托公司2014年度的运营状况进行了分析,以期全面考察行业发展变化以及重点信托公司的发展动向。
第一部分
总体经营指标
一、受托管理信托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2055.88亿元),较2013年末的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28.14%;资产规模的增幅明显回落,较2013年末46.05%的同比增长率回落了17.91个百分点。从单体机构管理规模看,信托资产总额排名前五名的信托公司分别是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兴业信托和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在信托资产规模方面遥遥领先。68家信托公司中,仅中信信托和中融信托的信托资产规模超过7000亿元。信托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信托公司比去年增加6家,达25家,而信托资产分布也较为集中,前10家公司信托财产规模总额5.66万亿元,占全行业的40.46%。
信托资产总额排名前十的公司
从资产增长情况来看,2014年有23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总额超过了当年的行业平均值。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万向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西藏信托、华宝信托。特别是建信信托规模由2013年的3258.1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658.35亿元,体现出银行系信托公司在规模扩张上的明显优势;上海信托则由2013年的1922.90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863.69亿元,体现出较强的发展后劲,预计在浦发银行整合完成后仍有较大的运作空间。
2014年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万向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西藏信托、华宝信托、中海信托、外贸信托、江苏信托、大业信托、民生信托。
二、固有资产规模情况
本报告选取了固有净资产规模指标进行衡量。截至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总额3196.22亿元,行业平均值为47.9亿元,2014年全行业净资产规模较2013年同比增长26.81%,固有实力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14年末固有净资产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和重庆信托,排名情况基本与2013年相同。2014年兴业信托净资产实现大幅度增长,增幅达121.46%,首次跻身前10位,主要源于公司在年度内完成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排名前10名的公司净资产规模总额1173.94亿元,占全行业的32.25%,较上年末下滑了4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去年20余家信托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业固有资产的集中度水平。
2014年固有净资产规模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重庆信托、兴业信托、中融信托、江苏信托、上海信托、建信信托。
三、营业收入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总收入14.15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长16%。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和重庆信托。其中平安信托在2014年营业总收入达到56亿元,较2013年的43亿元增幅达到30.3%,行业排名也由2013年的第3名升至2014年的第1名,此外,中信信托、中融信托的营业收入均处于50亿元以上,较大幅度领先于其他公司。在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除中诚信托、中融信托和中信信托外的其他几家信托公司均实现了超过行业均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增长幅度最高的是重庆信托,同比增长66.09%。2014年信托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重庆信托、中诚信托、兴业信托、上海信托、华信信托、华能信托。
四、净利润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共计实现净利润505.3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长13%。2014年行业净利润平均值为7.6亿元,较2013年的6.5亿元增加1.1亿元,无论是绝对指标还是相对指标都表现出信托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2014年净利润排名前5位的信托公司是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和平安信托,其中净利润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的公司由2013年的仅有两家(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增加到2014年的6家(前述5家以及中诚信托),特别是重庆信托的净利润水平由2013年的12.85亿元大幅增加至2014年的24.32亿元,增幅达到89.30%,迅速跻身行业前5位。2014年信托净利润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华信信托、上海信托、兴业信托、华能信托。
五、资本利润率(ROE)情况
资本利润率是一项反映企业运用资本获得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企业资本回报、盈利能力的重要标准。信托公司在2014年继续显示出了整体良好的资本运用与盈利能力。与2013年相同,信托公司2014年平均资本利润率仍处于近几年来的高位水平。根据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年报数据信息,68家公司的平均资本利润率在2014年达到18.44%,比2013年的同期平均值20.42%有小幅下降。在信托公司资本利润率总体排名中,中铁信托与四川信托仍分别以50.21%和45.56%的资本收益率位列第一、二名。此外,西藏信托、方正东亚信托、杭州工商信托分别以37.07%、32.89%和32.17%的资本收益率位列第三、四、五名。
六、人均利润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的人均利润平均值为399.27万元,较2013年行业人均利润平均值375.84万元,同比增长6.23%。值得注意的是,已披露年报的67家公司中,仅有31家实现了人均利润正增长。人均利润指标排名前5位的是重庆信托、江苏信托、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和西藏信托。其中,重庆信托人均利润达到2615.1万元,远远高于其他信托公司。公司人均利润指标和总体净利润等盈利指标排名存在较大差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托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的差异性。总体来讲,随着信托公司不断强化专业管理能力建设,扩大人员队伍,未来行业人均利润指标将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2014年,人均利润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重庆信托、江苏信托、华信信托、中诚信托、西藏信托、华润信托、中海信托、国联信托、上海信托、天津信托。
七、成本收入比情况
信托公司作为人力资本密集型的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是支持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业务及管理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无法获取准确薪酬费用支出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成本收入比指标来衡量信托公司成本控制能力、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按照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总收入来进行计算。2014年成本收入比较低的前5家公司分别是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国联信托、江苏信托、华润信托。该比率越低,说明信托公司收入的成本支出越低,信托公司获取收入的能力相对越强。2014年,中诚信托、华润信托、天津信托的成本收入较2013年有大幅度下降,反映出这几家公司在成本控制或获取收入方面能力有所提升。2014年,成本收入比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国联信托、江苏信托、华润信托、天津信托、粤财信托、中铁信托、外贸信托、重庆信托。
第二部分
信托业务发展情况
一、信托资金来源分析
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规模达4.29万亿元,同比增长36.73%;单一资金信托规模达8.75万亿元,同比增长13.21%;管理财产信托规模0.94万亿元,同比增长36.28%。从各来源占比看,集合资金信托占比30.7%,比2013年提高了5.8%;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下降了7.04%,达62.58%;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上升了1.23%,达6.72%。
1。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的存续规模看,中融信托、平安信托、外贸信托、上海信托、中信信托等5家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前3家规模均在2000亿元以上。从集合资金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杭工商信托、东莞信托、方正东亚信托和重庆信托,且各家的占比都超过了50%,其中杭工商信托更是高达93.92%。
由于信托产品兼有较高稳定收益的特征,是高净值客户资产重要配置部分,2014年全行业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为7.52%,较2013年的7.04%略有上升,投资者获益情况良好。平均而言,集合信托收益率是这3类资金来源中最高的。列集合信托规模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平安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为15.11%。
2014年居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前5位的公司为华能信托、中融信托、平安信托、上海信托和中海信托,且前述各家公司年内新增规模均超过千亿元。第6名至第10名为外贸信托、四川信托、兴业信托、中信信托、五矿信托。
2。单一资金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已披露年报的67家公司存续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看,中信信托、建信信托、兴业信托、华宝信托、交银信托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前3家规模均在5000亿元左右,较为明显的特征是银行系信托公司体现出较强的业务优势。其中,单一信托规模列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外贸信托、北方信托和华能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都超过7%。从单一资金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西藏信托、渤海信托、交银信托、吉林信托和北方信托。
2014年新增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列前5位的公司为兴业信托、云南信托、交银信托、江苏信托和西藏信托,特别是兴业信托和云南信托两家公司年内新增规模均达到2500亿元以上;第6名至第10名分别为中信信托、上海信托、新时代信托、华能信托、四川信托。
3。财产权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67家公司存续的财产权信托规模看,中信信托、中融信托、中诚信托、英大信托、中铁信托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中信信托规模达到2300亿元左右,保持绝对领先优势。财产权信托规模位居前10名的信托公司中,金谷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为10.17%。从财产权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金谷信托、中信信托、中粮信托、英大信托和中建投信托。
2014年新增财产权信托规模居前5位的公司是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国元信托、中诚信托和华润信托,特别是中信信托新增规模达到1400亿元,保持明显领先优势;第6名至第10名分别为中铁信托、金谷信托、北京信托、上海信托、中粮信托。
二、信托产品投向分析
从信托财产的运用领域看,信托公司凭借“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能够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信托财产的配置领域。2014年信托产品(按资金信托)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和房地产五大领域。
1。基础产业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规模为2.77万亿元,规模位居前10名的公司都超过800亿元,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中信信托、交银信托、中融信托、华能信托、英大信托,其中中信信托基础产业信托规模为3323.2亿元,远高于其他信托公司。在基础产业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上海信托和中航信托增长率都超过了50%,处于领先水平。从基础产业信托占比来看,排在行业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爱建信托、紫金信托、湖南信托、万向信托和交银信托,各家占比都超过了40%。
基础产业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2。证券市场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规模为1.85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271.95亿元;规模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78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建信信托、中海信托、外贸信托、华宝信托、华润信托,其中建信信托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最高,为1329亿元。在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中海信托、华宝信托和兴业信托的增长率都超过了150%,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证券市场信托占比来看,中海信托、陕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和华宝信托的占比较高。
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3。房地产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规模为1.3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192.6亿元;规模位居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了35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山东信托,其中平安信托房地产信托规模最高,为918.5亿元。在房地产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新华信托和上海信托增长率较高,分别为144%和95%。从房地产信托占比来看,杭工商信托、浙商金汇信托、陆家嘴信托、重庆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的占比较高。
房地产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4。实业信托业务(工商企业信托)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实业的信托规模为3.13万亿元,行业占比居于首位;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460.7亿元,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95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中融信托、兴业信托、渤海信托、天津信托、新时代信托,各家规模均在1000亿元以上,其中中融信托的实业信托规模最高,为2292亿元。在实业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天津信托增长率最高,达到163%。从实业信托占比来看,地方系信托公司比如天津信托、吉林信托、中泰信托、新时代信托和安信信托的占比较高。
实业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三、管理信托模式分析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是体现当前信托公司专业管理能力的重点业务。2014年68家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5.8万亿元,与2013年的规模基本持平。其中排在行业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中信信托、华能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上海信托,其中前3家主动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均在3000亿元以上。
从主动管理信托资产占比来看,华能信托和东莞信托信托资产全部为主动管理型,此外,昆仑信托、平安信托、中泰信托、江苏信托、华宸信托、杭工商信托和长安信托主动管理信托资产占比都在90%以上。
从主动管理信托规模增速来看,民生信托、杭工商信托、华能信托、英大信托、华宝信托和建信信托增长率都超过了100%。
四、信托报酬率和信托收入分析
1。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由于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和资管行业的激烈竞争,信托公司信托报酬率逐年降低,2014年信托行业平均年化综合信托报酬率为0.51%,较2013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信托报酬率呈递减趋势。一般而言,主动管理信托规模在信托资产中占比较高的公司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也较高。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杭工商信托、华信信托、爱建信托和东莞信托都在1.8%以上,达行业平均水平0.74%的两倍以上。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排名前十的公司
2。信托业务收入
信托业务收入主要体现为信托公司从信托业务中收取的各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放缓的大趋势下,信托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速也随之放缓。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排名前10位的公司来看,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和平安信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其余公司的两倍。增长率方面,居规模前10位的公司中,安信信托、重庆信托和平安信托增长较快,分别达110.86%、100.15%和45.87%。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来看,新华信托、西藏信托、中江信托、安信信托和北京信托占比较高,信托主业地位较为突出。
第三部分
固有业务发展情况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主要涵盖金融产品投资、贷款、金融股权投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各家机构的经营运作模式和业务侧重点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简略选择自营业务收入、固有资产不良率两项指标来反映信托公司固有业务运作的效率。
一、固有业务收入
总体来看,68家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利息收入次之,行业固有业务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这有利于信托公司优化自身资产配置和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从2014年固有业务收入绝对规模看,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华润信托、重庆信托、中诚信托、平安信托和华信信托,特别是华润信托固有业务收入规模达到22亿元左右,主要是所持国信证券带来的良好投资回报。在自营业务收入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华能信托、上海信托、中融信托和兴业信托增速都超过150%,分别为262.98%、181.25%、171.21%和156.28%。
固有业务收入排名前十的公司
二、固有资产不良率
固有资产不良率主要反映信托公司固有资产的信用风险状况。目前信托行业固有资产不良资产规模和不良率总体相对较低,行业平均不良资产规模约为6040万元,行业固有资产不良率平均为3%。固有不良资产规模较大的十家信托公司占行业总体不良资产的81.03%。2014年,固有不良资产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新华信托、长安信托、中信信托、五矿信托、中泰信托、外贸信托、山东信托、华宸信托、昆仑信托、华润信托。
第四部分创新转型成果
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充分发挥“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对于信托业转型有着重要意义。2014年4月8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明确提出了信托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可以认为,2014年是信托行业全面布局转型发展的“元年”。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围绕99号文中监管层鼓励的转型方向,信托公司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开展了哪些特色业务?
在每年的信托年报中,转型创新也都是各家信托公司主要着墨之处。从2014年报看,涉及创新议题的信托公司共42家,有25家未涉及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