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调出融资融券标的,之前融资怎么办
你好,调出两融标的范围,只是不能在对该股票进行新的融资融券交易,以往已经成交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等到半年期满再平仓,也可以提前平仓了结
B. 融资融券标的多长时间调整,融资融券标的多长时间调整
融资融券标的调整时间不固定,当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持续大幅波动时,交易所可视情况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并向市场公布。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C. 所谓的融资标的
法律上是no 是要与加盟商签订协议才可以 一般的加盟企业都会很隐蔽的在加盟协议中提及 所以很不规范 导致有人会认为那是合法的
天使资金会承认 因为那会给他们自己更高的利润 纯粹投机商
D. 融资时投资方有几种退出方式
常见的有一下几种,也欢迎大家补充
管理层回购:比较常见,一般的机构都会有专设有这样的保护性属条款,主要是企业的管理层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投资人手里的股权
下轮退出:比较理想的退出方式,当有下一轮资金进入时,前期的资金可以选择以某个价格将股份出售给下轮机构
IPO:这是最理想的方式,投资的企业上市,过了股权锁定期就可以公开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被收购:投资的企业被收购,投资机构可以直接变现
破产清算:最悲剧的退出方式,最好的结果就是能抱个桌子椅子了,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走到破产清算,都是先还工人工资和外债,所以投资机构的钱基本就没有再回本的可能了
E. 原来是融资融券股,在被取消后,满足怎样条件才能重新回到标的
你好,满足条件规定颇为具体:沪深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且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从股票集中度看,细则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就交易流动性、波动性指标而言,实施细则要求标的股票在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此外,股票发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