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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需求

发布时间:2021-08-18 02:25:50

融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办些什么手续,能在民间融资么

目前开办融资性担保公司门槛比较高,手续也多,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内理部门是地方的容金融工作局,要在那里申请,再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验资、注册、股东和高管任职资格认定、架构设置、制度建立等,取得《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之后,才能正式经营。不过目前金融局的工作重点还是对原有担保公司的“规范整顿”工作期,可能暂时还不接受新机构申办。

Ⅱ 企业向民间融资需要什么合法条件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Ⅲ 民间资本如何发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作用

利率最终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是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资金方和需求方能够比较容易的匹配上。现在的情况是很多信息是不透明的,所以还可以挣到信息不对称的钱哦!

Ⅳ 做民间借贷需要主要哪些方面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订立协议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
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

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及时催收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

运用法律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签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利息约定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Ⅳ 开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如下:

1、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走私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民间融资需求扩展阅读:

面对民间借贷乱象,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政府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并对重大风险事件给予一定程度的干预和救助。可喜的是,民间借贷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然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根治民间借贷乱象,本身是一项系统性的综合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彻底解决以上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快宏观经济结构转型步伐,在利率市场化、小企业结构性财政扶持政策等多项体制层面协调配套进行改革,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再平衡。唯有为各市场主体提供资源分配上的均等机会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才能不断保持民营经济的活力。

唯有保持民营经济的活力,才能在我国这样的13亿人口大国充分解决就业并促进消费。唯有不断促进消费、提高消费在GDP中的占比,才能逐步摆脱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因此,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是经济结构转型成功的必要条件。

可喜的是,面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政策已经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结构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应对民营资本开放金融牌照,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组建正规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机构数量,进一步培育充分完全竞争的金融环境。

通过众多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民营资本以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将原民间借贷领域的资本纳入正规金融渠道和正常的监管范围,则可从体制上彻底打通和理顺民营资本供求双方的资金融通渠道。

三是要放松对利率的管制,扩大银行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使市场主体以资金价格为核心充分竞争,从而达到各项资源和经济要素合理优化配置的目标。

Ⅵ 什么是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有什么新特点

一、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
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二、民间融资的新特点
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
(一)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二)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

Ⅶ 民间融资登记中心运行模式靠什么盈利

就是把民间借贷合规化,主要盈利模式是:
1、募集资金,一般以车抵、房抵作为业务宣传,这个投资人比较能接受
2、寻找一些业务,如车抵、信用贷等,办理好抵押合同
3、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等
4、实现借款,做一些贷后管理,抵押物监管等
补充:流程基本都是大同小异的,主要以赚取利差为关键点,也就是他们的赢利点。这类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要仔细留意其背景,有些名字看起来像是政府背景的,但是实质是民营的要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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