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如何申请商业保理公司
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足额缴纳,且来源真实合法;
(三)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四)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混业经营;
(五)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
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受让供应商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应收账款,为供应商提供下述全部或部分服务:
(一)贸易融资;
(二)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三)销售分户账管理;
(四)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
(五)资信调查与评估;
(六)相关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货款或受托发放货款;
(三)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
(四)受托投资;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②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经营的不同点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1987年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即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此后,根据国务院 1991年71号文件的决定,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也相继建立了财务公司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成立了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国家金融业的 支柱。来源 来源发展 发展国家为了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盘活企业内部资金,增强企业集团的融资能力,支持企业集团的 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 调整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从1997年下发的《加强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到2000年正式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将财务公司定位调整为筹措中长期资金,以支持集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为主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吸收3 个月以下活期存款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发展 发展来源 来源 2004年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修正中将业务范围扩大(见下面的业务范围章节)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国内)财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利润最大化目标、自负盈亏、自求发展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特征:经营货币资金、充当金融媒介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是综合型、全能型的金融机构;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服务优先 双重监管 依附于集团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局限于集团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 企业法人,有其自身 的经济利益,但由于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构,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大都是财务公司的股东,因此,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一般都应较好地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在坚持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财务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证券、信托投资、担保和代理等业务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财务公司所从事的 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监管财务公司盈利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即要求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使客户对银行保持坚定 的信任资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 变现能力资产变现的成本(低)资产变现的速度(快)负债流动性是指银行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取得可用资金的价格(低)取得可用资金的时效(短)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润 的能力,它是商业银行 经营管理的基本动力。这一原则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集中挤兑客户提存、支付需要股东利益最大化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集团成员单位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公民、军人、海外华侨等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境外外汇借款 境外外汇借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管理网上金融系统企业用户 商业银行银行接口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发行债券票据管理报表管理资金预算财务系统业务数据库系统外数据 1104报表/监管报表成员企业投资管理同业往来保险代理资金结算财务公司业务架构债券承销担保管理融资租赁委托理财国际结算境外外汇财务顾问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 吸收公众存款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服务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分/支行 同业机构 BI 企业商业银行业务架构核心系统社会团体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系统信贷系统个贷系统市场系统国际结算票据系统外汇系统外币清算信用卡风险管理 PA 管理审计平台财务管理银基通银证通银期通三方存管 ATM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数据仓库标准化其他系统路透 彭博 shibor 中债登对外接口年金管理贵金属外汇买卖呼叫中心人行清算 swift 。。。比较分析(权利和功效)财务公司不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它也成员单位 的各种业务都是内部的业务,所有的结算都要通过银行来完成商业银行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它与社会公众的 各种业务都是自己与人行/swift来完成的 在后面的比较中,各种业务比较已经不包含这个方面的考虑,仅仅从业务本身起到的作用方面分析比较分析(存款)财务公司只能吸收成员单位存款,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对公存款,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包含对公存款和对私存款两部分(存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存款)财务公司活期存款银行收款银行付款内部转账委托存款多借多贷定期存款定期开立定期支取定期续期转存换开定期存单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存款开立通知存款支取通知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开立保证金支取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存款对公活期存款 对公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对公协定存款单位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对公临时存款应解汇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同业结构性存款单位协议存款 单位协议存款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 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议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对公信用联结保证金存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存款对私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对私临时存款对私定期存款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储蓄通知存款教育储蓄个人理财存款阳光卡理财通个人信用联结理财保证 A个人理财存款 A+个人理财存款 E个人理财存款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比较分析(贷款)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 对公贷款,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公众办理贷款,包含对公贷款和对私贷款两部分(贷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贷款)财务公司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买方信贷消费信贷银团贷款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贷款对公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打包贷款单位协议透支短期融资券过桥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建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商用房开发贷款土地整理储备贷款园区开发区建设贷款项目融资贷款法人按揭贷款法人客户汽车按揭贷款法人客户商业用房按揭法人客户其他按揭贷款境外借款转贷款 境外借款转贷款各项垫款信用证垫款承兑垫款担保垫款其他垫款其他贷款其他贷款同业借款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一般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车辆贷款汽车贷款工程机械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信用卡消费透支贷款信用卡取现透支贷款比较分析(票据贴现)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企事业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不过业务本身的差异不大业务分析(贴现票据)财务公司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业务分析(票据贴现)商业银行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比较分析(同业)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差异在于财务公司不能接收同业存款,其他业务相同业务分析(同业)财务公司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业务分析(同业)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分行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分行同业拆入比较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不能开具信用证、保函、办理押汇;但是它可以接收成员单位持有的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保函等,为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商业银行能够开具信用证、保函、办理进口押汇、出口押汇等业务,能够成为国际结算业务中的汇入行和汇出行业务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贸易融资保理业务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信用证信用证买入信用证卖出业务分析(贸易融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出口合格贴现出口不合格贴现保理业务国内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进口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合格押汇出口信用证不合格押汇出口托收押汇汇入汇款押汇信用证项下票据包买 我行买断出口信用证项信用证(国内)融资信用证(国内)融资-买信用证(国内)融资-议比较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由于审批较严格,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由于银行实力雄厚,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业务分析(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含原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次级债券 发行次级债券比较分析(理财)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由于审批较严格,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由于银行实力雄厚,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理财)财务公司理财债券 对成员单位代客理财债券理财基金 对成员单位理财基金业务分析(理财)商业银行理财资产 理财债券对私代客理财债券对公代客理财债券理财负债对公理财基金 对公理财基金个人理财基金 个人理财基金存款比较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能够购买有价证券、进行金融机构股权和成员单位股权投资等商业银行不能购买有价证券、进行股权投资等,只能购买外汇、债券、衍生品金融工具等业务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股票股票一级股票二级基金开放式基金一级开放式基金二级封闭是基金一级封闭式基金二级期货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分析(自营交易)商业银行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自营交易-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比较分析(表外)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大致相同(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品中的业务swap、option、FRA等会记入表外)资金外汇中间业务外汇结售汇平盘外汇宝平盘其他外汇平盘资产业务(表外) 承兑汇票 表外产品-承兑汇票保函表外产品-融资类保函表外产品-非融资类保表外产品-信贷证明信用证表外产品-进口信用证表外产品-国内信用证比较分析(代销业务)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能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但是不能对社会公众进行销售,所以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一般不会让财务公司承销),不能代销业务其他方面的业务商业银行能够承销政府债券、代销基金、代销股票(好像现在被取消了);还能够成为个人外汇买卖的做市商;还能够发行信用卡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的股东:集团、成员单位、其他等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大股东,其设立财务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企业融通资金,财务公司仅仅是旗下的服务机构,而非盈利中心(当然能赚钱最好),集团主要通过自己的主业来盈利 的 银行的股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机关、外资、其他等(也存在一些外资银行、私人银行)银行的股东设立银行的主要目的是盈利,无论银行做的任何业务都以盈利为目标,当然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同时银行也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盈利模式)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存贷款利差较小;对贷款的是否发放没有最终 的选择权利,逾期、呆滞账款较多),更多的时候通过投资获得收益(风险较高且不稳定,这两年股市大涨很大财务公司赚了钱);另外通过票据贴现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毕竟规模有限) 1、通过存贷款利差盈利(央行每次调息都会给与其盈利空间,各商业银行都是央行的小弟(小小弟),不照顾小弟照顾谁啊!) 2、增加中间业务的投放量,创新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不局限于靠存贷利差盈利(保理、贸易融资、基金代销等,收益可观且风险不大) 3、积极的推动IPO,提高自己的规模和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为获得更多的客户提供机会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财务指标)共同点 共同点 不同点 不同点 监管报表:1104报表、其他监管报表管理办法要求报表: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商业银行:均衡协调发展:个贷比例、储蓄比例、非利息收入占比、净手续费收入占比、贸易融资与一般对公贷款的比例提升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信贷成本、成本收入比可持续增长:对公贷款增长率、贸易融资类产品增长率、净手续费收入增长率、个贷增长率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稍有考虑,但是执行度不高(财务公司的贷款审批其实就是一种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但是贷款审批环节中,特别是大金额,起决定性的作用还是在最末级集团老总的 审批。而且集团老总并没有太多的依据,因为没有信用评级机制)基本上不考虑,钱多 的时候存银行或者投资,钱不够的时候去同业拆借或者去银行贷款;一般能够成立财务公司的都是大的 集团公司,有集团这个金牌面子估计银行是不会不放贷的,至于流动性造成财务公司的损失估计没有人考虑 1、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财务公司的利率风险会越来越显现 2、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也使得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必然会遭遇到汇率风险的冲击财务公司基本上不考虑这些 1、决策者决策失误给财务公司可能造成 的损失 2、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给财务公司带来的 损失 3、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不当、自身人员素质不高致使内部人员和社会不法份子勾结进行诈骗和套取资金 的犯罪活动而带来的 损失财务公司正在逐步加强这一部分管理财务公司市场风险管理 资本风险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有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采用国际标准方法进行信用评级,贷款审批严格。成立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用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和分析等来识别风险并及时做出资产负债调整来规避风险。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本风险管理系统,根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情况,合理分配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经济资本。成立资本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根据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化模拟对银行资本敞口的影响,能够及时调整各类衍生品和债券的结构比例,规避市场风险。成立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商业银行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其他(一)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计较举例如下: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在通知期后未支取或取消支取,通知部分在通知期间不算息(估计财务公司也应该按照此办法执行,但是财务公司嫌麻烦,再说也没几个钱,也就算不跟他们的上帝计较了)关注点-其他(二)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严谨举例如下:贴现计提利息:贴现合同签订时,贴现利息首先记入待摊科目(而不是利息收入科目),然后按季结息时将该季分摊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科目,扣减待摊科目(财务公司一直也没有提这一点,直到新会计准则执行后才根据新会计准则做了相应的调整,说明财务公司要求并不是那么的严格)拨备:企业经营中可能已经构成的风险和损失作出准备,反映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直接冲减净资产,更真实地反应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产质量(财务公司目前还没有考虑这一点)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有这一项要求,不知道目前财务公司的执行情况关注点-其他(三)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数据量更庞大举例如下:活期:财务公司活期的数据量一般也就100左右,稍大的财务公司(比如中油)可能能够到1000(没有准确的依据,希仁帮忙补充);一般商业银行的活期数量都在几千万甚至与上亿。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会有瓶颈的,对于这种大数据量的处理,商业银行一般在工作期间之外的时间(晚上),一些需要模拟的 功能采用打包的方式
③ 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
一、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
1、从权利上看
商业保理公司只是基于赊销贸易产生的债权融资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是是基于设备的物权和租赁产生的债权的公司
2、从风险的程度看
商业保理公司只是基于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风险程度高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基于物权和债权,相对于商业保理的债权来看风险程度低的公司。
3、从信用风险来源看
商业保理公司主要的信用风险源是来自1、买方2、卖方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信用风险源是来自承租人。
4、从为客户融资额度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大多数都是小、频、急、快,一般给客户融资额度比较小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大多数都是基于大型设备一般金额都比较大的公司。
5、从为客户提供融资的成本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因为是信用融资又是基于小微企业成本相对较高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成本相对较低的公司。
6、从服务范围来看
商业保理公司一般提供贸易融资、信用担保、应收款管理与催收等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维修、设备残值处理等业务 。
二、知识延伸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④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什么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下主要业务规则和制度:
(一)建立业务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增强商业银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实行比例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部资金比例管理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资金自给率、拆借资金占存款比例、风险贷款比例等的检查与考核,努力将其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在此基础上,按照总量平衡、期限对称、结构合理的原则,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机制,使商业银行能够根据资金的来源确定资金的运用,做到资产规模与负债规范相适应,资产结构和性质与负债的结构和性质的比例关系相适应。2、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制度。商业银行要逐步降低信用放款比重,提高抵押、保证贷款和贴现比重。商业银行要不断扩大抵押贷款的范围,提高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商业银行应当逐步使抵押、保证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方式,建立起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制度,减少信用放款比重,以分散银行信贷资金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查审批制度、完善信贷风险准备制度,对贷款企业要建立科学规范化的信用评级制度,对各类新增贷款和投产项目要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进而确定资金投向和调整结构的着力点。此外,要建立贷款“三查”、岗位分离和审贷职能分离制度,健全贷款制约机制。要积极利用现行的呆账准备金,尽快将呆账核销工作开展起来,力争使每年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能按规定用于呆账贷款的核销,防止风险积累。要实行国际通行的风险度管理办法,参照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各类贷款风险度,据以作为考核贷款质量、划分贷款审批权限的依据。4、加强建立经营效益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促使商业银行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以实现利润和防范风险为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严格奖惩。5、建立、健全储蓄利率管理制度。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在开展储蓄存款业务时,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储蓄、利率方面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本系统储蓄、利率管理的规章制度。6、建立各项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在具体办理存款、贷款、储蓄、现金出纳等业务中,必然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动,这就要求运用银行会计做出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的记录和反映。银行结算是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资金清算的中介,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商业银行结算的任务根据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和准确、及时、安全办理结算。因此,商业银行要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办法》、《支票结算办法》等结算规定,通过建立本行的结算制度来加强结算管理,保障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是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授权,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付活动,即对使用现金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制度。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要对现金业务进行监督,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检查,通过制定本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来完成现金管理任务。
(三)建立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商业银行有大量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为确保资金安全,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具体包括现金库、银行账务、保管箱及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外部监管,促使其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有效防范风险的根据手段。内部控制是商业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根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可高度概括为“制约”两个字,体现在:一是双人原则,又具体体现为双人签字。银行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正副领导要双人签字,银行重要事务才能得到执行。二是在组织机构上严格做到审贷与发贷的分离,不仅可以防止风险,而且可以防止贷款被欺诈。三是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内部审计有适当的地位和适当的报告程序。一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应监管者的要求,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目的是促进董事会有效地行使其监督权。四是在银行内部建立合规性检查部门,因为如果一旦银行违法,不但损害银行名誉,而且可能招致巨额罚款。所以必须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章程的执行。五是在会计规则方面要建立对账、控制单、定期核算等制度。六是对资产和投资的实物控制。七是严格“了解你的客户”的政策,防止洗黑钱。这涉及到对客户身份的确认以及有关记录的保存。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1、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3、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1)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2)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3)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4)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内部控制应当与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控制环境;(2)识别与评估;(3)控制措施;(4)交流与反馈;(5)评价与纠正。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董事会负责审批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任命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应当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及时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监事会在实施财务监督的同时,负责对商业银行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要求董事会、管理层纠正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商业银行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商业银行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银行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地区经济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授权应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商业银行应当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锁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的决策,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应急制度,在各个重要部位、营业网点等发生供电中断、火灾、抢劫等紧急情况时,京九急措施应当及时、有效,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商业银行应当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岗位,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每笔业务的合法和有效,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授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商业银行应当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币种、不同客户对象、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避免信用失控。商业银行授信岗位设置应当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包括设立审贷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授信。行长不得担任审贷委员会的成员。审贷委员会审议表决应当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应当记录存档。被审贷委员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审贷委员会审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下级机构应当服从上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商业银行应当对授信实行统一的法人授权制度,上级机构应当根据下级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质量、所处地区经济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审批权限。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大小,对不同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的授信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应当逐步采用量化风险指标。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授信审查人、审批人之间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查、审批业务,不得故意绕开审查、审批人。商业银行应当防止授信风险的过度集中,通过实行授信组合管理,制定在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授信分散化目标,及时监测和控制授信组合风险,确保总体授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商业银行应当对同一客户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各类表内外授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应当以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为基础,开发和运用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作为授信客户选择和项目审批的依据,并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监测以及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政策提供基础。商业银行应当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将同一集团内各个企业的授信纳入统一的授信额度内,核定集团总的授信额度,防止借款人通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多头互保套取银行资金,防止对关联企业授信的失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规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监测报告体系,严格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状况,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授信管理信息系统,对授信全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并确保提供真实的授信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信息,对授信风险与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已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对资金业务对象和产品实行统一授信,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防止资金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商业银行资金业务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权限等级和职责分离的原则、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核定各个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经营权限。对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异常资金交易和资金变动应当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处理机制。未经上级机制批准,下级机构不得开展任何未设权限的资金交易。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1、资金交易员应当承担越权交易和虚假交易的责任,并对未执行止损规定形成的损失负责;2、监控人员应当承担对资金交易员越权交易报告的责任,并对风险报告失准和监控不力负责;3、结算人员应当对结算的操作性风险负责;4、管理层应当对资金交易出现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对基层营业网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存款人身份和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款人出租、出借账户或利用其存款账户从事违法活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提高对签章、票据真伪的甄别能力,并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大预留签章管理的科技含量,防止诈骗活动。商业银行应当对存款账户实施有效管理,与除储蓄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的所有人定期进行对账,并确保对账的适时有效。商业银行应当对内部特种转账业务、账户异常变动等进行持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当进行跟踪和分析。对异常现金存取和异常转账情况,应当采取设置标识等监控措施,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商业银行应当对大额存单签发、大额存款支取实行分有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登记和报备,确保存款等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商业银行应当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发现的错账和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登记手续。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使用和管理密押、压数机的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或保管相关的印章和单证。使用和保管密押的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好交接和登记手续。人员离岗,“印、押、证”应当落锁入柜,妥善保管。商业银行应当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建立复核制度,确保交易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柜台人员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商业银行应当对现金、贵金属、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的手续,定期盘点查库,正确、及时处理损益。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制度,配置专人负责事后监督,实现业务与监督在空间与人员上的分离。商业银行应当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营业机构重要岗位的请假、轮岗制度,逐步推行离岗审计制度。对要害部门和重点岗位应当实施有效管理,对非营业时间进入营业场所、电脑延长开机时间等应当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商业银行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本行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制制定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统一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在本行得到实施。商业银行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行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机构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商业银行会计岗位设置应当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立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各级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商业银行应当以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地监督,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级机构处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当局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商业银行应当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2、审计部门应当对检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3、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管理层应当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商业银行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长期致力于银行监管问题的解决,1998年9月该委员会通过了《银行业组织内部控制体系框架》。该《框架》阐明了内部控制框架的目的和作用,指出了内部控制程序的主要因素,并详细阐述了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13条原则。目前,国内各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着手建立和完善本银行的内部矛盾控制体系。特别是在中国“入世”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更加严峻,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就显得更加重要。
⑤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修改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二、第四条修改为:“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三、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四、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商业银行制定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应当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五、第十二条修改为:“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包括第四条第二款所列各类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否则将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
“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当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
“计算授信余额时,可扣除客户提供的保证金存款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调低单个商业银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
六、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商业银行在对集团客户授信时,应当要求集团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客户各成员的名称、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证件、实际控制人及证件、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大诉讼情况以及在其他金融机构授信情况等。”
七、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商业银行给集团客户贷款时,应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单方决定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八、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七)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
九、第三十条修改为:“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等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参照本指引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
⑥ 汇丰银行在经济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简称汇丰银行)于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成立。汇丰银行是汇丰集团的创始成员及其在亚太地区的旗舰,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及三大发钞银行之一。该行所属的汇丰集团是世界最大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汇丰银行亚太地区的网络规模为香港地区国际金融机构之冠。汇丰银行在亚太地区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600多家分行和办事处,此外还在亚太地区外的8个国家设立了23家分行和代表处。汇丰银行及其关联金融公司共有员工36350人,其中24870人为汇丰银行职员。汇丰银行自1865年在上海开业以来,内地业务从未间断,尤其擅长贸易融资。自2002年4月起,汇丰开始向境内居民提供外币服务,是首批获准经营此项业务的外资银行。目前,汇丰在中国内地共有9间分行,分别设在上海、北京、大连、广州、青岛、深圳、天津、武汉以及厦门,是目前在中国分行最多的外资银行。汇丰驻中国总代表处设于上海,另在成都和重庆设有代表处。汇丰在国内共有700多名员工,其中92%以上在当地招聘。
汇丰的优质服务已获得广泛的认可,所获奖项包括: 《金融亚洲》中国最佳外资银行《资产》中国最佳资金管理银行《Global Finance》最佳私人银行《银行家》亚洲与西欧最佳银行《欧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外资银行”(连续4年)外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经验
(一)高级管理层重视合规经营
出现合规风险的后果,除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外,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声誉受损。对于商业银行这种经营资金的行业,声誉损失会严重危害其发展。所以,许多外资银行都非常重视合规风险,设立专职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将合规管理作为风险的重要防线。同时他们认识到要使合规风险管理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企业文化强调诚信和正直。第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必须作出表率。如花旗银行和渣打银行等都确立了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的首要责任,明确了合规风险管理是全行风险的主要防线。
(二)不断调整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保证合规部门的相对独立
从实践来看,外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两种组织结构,一是集中化组织结构,另一种是分散化组织结构。在分支机构报告路线上,两种组织结构都存在矩阵式和条线式报告路线。
1.集中化的组织结构
主要特点是在总行和各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都设有合规部门,总行合规部门是各分支机构合规部门的直接领导者。总行合规部门直接向银行高级管理层(总裁或董事会主席)报告,并拥有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报告的权限。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又有两类:一类是成立单一、独立的合规部。另一类是与法律和风险管理等职能结合形成法律合规部或风险管理与合规部等。
以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渣打银行为例。荷兰银行是独立的合规部加矩阵式报告路线。德意志银行独立的合规部加条线式报告路线。渣打银行合规职能与法律职能合一,形成法务合规部加矩阵式报告路线。
(1)荷兰银行——独立的合规部加矩阵式报告路线。矩阵式报告路线,即在向上一级合规主管报告的同时,也必须向合规部门所在分支机构行政主管报告。荷兰银行合规部门在2004年与法律事务部门分离,形成了独立的合规部。在报告路线方面,总行合规部主管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分支机构合规主管采用矩阵式汇报路线,如中国区合规主管在向总行对口部门汇报的同时也要向中国区首席营运官汇报。
(2)德意志银行——独立的合规部加条线式报告路线。条线式的汇报路线,即下级合规部门直接向上一级合规部门汇报。如汇报路线起点为中国区,德意志银行中国区合规部经理直接向北亚区合规总监汇报,北亚区合规总监直接向亚太区(除日本)合规总监汇报,然后经过总行合规部门负责人最后汇报到高管层。德意志银行注重合规部门参与业务管理。如中国区合规经理同时兼中国区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分行管理委员会成员。
(3)渣打银行——合规职能与法律职能合一,形成法务合规部加矩阵式报告路线。
渣打银行在中国区的各项合规事务由法务合规部负责,设法务合规部总监、公司业务部合规经理、个人业务部合规经理、全球市场部合规经理、广州分行合规经理、上海分行合规经理、北京分行的合规经理,另有几名法务经理。分支机构的汇报路线采取矩阵式。
2.分散化的组织结构
主要特点是在总行设立合规部门,但在分支机构层面并不一定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而是在各分支机构以及业务条线上设立合规员的岗位,承担所属部门的合规职责。还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区域化管理的需要设立合规部门,如中国区或亚太区合规部等。如汇丰银行采取了分散化的组织结构加矩阵式的汇报路线,汇丰银行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对职权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责。如分行行长负责本分行所辖地区的合规工作,并向区域的上级业务总监进行汇报。花旗集团则采用分散化组织结构加条线式的汇报路线。
(三)明确合规部门职责,处理好合规与内审的关系
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都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内审部门关注“事后”稽核审计,运营过程中风险的发生内审部门不能控制。合规部门关注“事前”和“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重点是通过对法规、规章等的研究,优化商业银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内部制度,在运营中随时提示和发现风险点,从而达到管理风险的目的。许多外资商业银行的合规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构建了“业务部门第一道防线,合规部门第二道防线,审计部门第三道防线”的合规风险体系。合规部门和内审部门职责分工清晰,两部门相互支持、协调和监督。
1.具有集中化的组织结构的荷兰银行的合规与内审关系
一线业务部门对合规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合规部有独立的报告路线、调查权力和绩效考核体系。这些保证了合规部门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同时,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又具有清晰的职责划分。荷兰银行制定了清晰的职责权限,“合规部门要及时判定、评估和监测银行的合规风险,发现违规行为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咨询建议和报告;通过执行系统的合规措施或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违规发生的可能性。内部审计部门则从大量合规风险管理事务中脱身出来,专门从事内部控制体系的再控制职能,以确保内控体系的有效性。但该行同时规定内审职能部门应定期审核合规职能部门的业务,以及对银行进行合规现场检查。”另外,确定了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的相互支持、协调和监督的关系。合规部门为内审部门提供检查方向和重点,内部审计部门的合规检查结果又成为合规部门收集合规风险信息和风险点的重要来源,形成合规与内审相互支持的关系;在整体风险防范体系中,合规管理部门是银行的“中台”,对“前台”办理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内审部门是“后台”履行再监督职能。
2.具有分散化组织结构的花旗集团的合规与内审的关系
花旗集团设有二层防护措施防范合规风险,内审部门是最后一层。真正管理业务运作的人员对合规风险负责,是第一层防范措施。其次,具用识别、评估或监控合规性风险责任的职能部门,如法律事务、财务、独立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和运营及技术部以及合规部门是第二层防范措施。内部审计职能部门是第三层防范措施。
(四)在有效的组织结构基础上,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框架
在风险管理中,建立涵盖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监控、风险决策等在内的一整套的风险管理体系非常重要,合规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非常重要。这就要求首先在组织结构上保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职责清晰、具有相对独立性。另外,与其他业务部门及内审部门协作,不断发现风险、控制风险和优化流程;选拔熟悉业务和法律、规章的高素质人员从事合规管理。
以花旗集团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为例。在组织结构中,设置三层防范措施,将合规风险管理深入到一线业务人员,形成了良好的合规文化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保证了合规风险能有效执行。花旗集团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由七大部分组成。1.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负主要监管责任。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通过独立委员会来监管合规工作,形成了从高管到一线员工都非常重视合规的氛围。2.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模式合理。汇报渠道能保证合规工作的独立性,配备充足的资源和合格的员工,确保合格管理人员良好的职业发展。3.制定清晰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评估和核准流程确保运营过程中的一致性和风险控制,全球合规政策的评估由内部自评和测试、内部和外部评估共同完成。4.独立监控和评估。业务运营层面有各类监控方法、合规性方案和监督体制。合规部门对业务情况进行了解和咨询,提高监控和监督水平。5.定期汇报流程涵盖的监管问题、整改措施的跟进和制定重点风险指标。6.重视培训。花旗集团通过持续性的培训适应监管的持续变化。培训内容包括:正式的合规性管理人员培训、重要政策和程序的强制性培训。培训方式上以网络培训为主,确保全球范围的时效性,同时辅以面对面的实时培训。7.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互动。内部审计对合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在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除内审部门外,其他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运营技术部特别是法律职能部门积极参与。
(五)将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流程优化相结合,减少风险发生
一个好的制度是合规经营的前提。以东亚银行为例,针对在中国区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种类,中国区总部统一制定业务操作手册,渗透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详尽描述各业务的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手册结合法律法规的发展、业务品种的变化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意见定期修订。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会及时更新操作手册。通过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操作规范,合规不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每一个流程、每一个步骤。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办理银行业务保障了银行业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六)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培育良好的银行合规文化不仅仅是合规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在银行内部培养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一方面,银行的业务手册、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应充分体现合规经营的要求,在制度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还须通过定期和及时培训等方式将合规要求、精神灌输给各位员工同事,建立起普遍的合规意识,使之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从渣打银行的经验来看,它在培育合规文化方面注意几点:1.从员工人行就开始抓培训,建立合规文化理念。2.建立诚信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员工汇报在工作范围内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渣打银行行为守则或内部规则的行为。3.合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将合规风险管理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进入绩效考评体系,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二、对我国中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启示
(一)改进公司治理,提高董事会和高管层对合规风险的管理责任
中资银行强调“依法合规经营”,但合规风险管理并没有真正与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责任挂钩,也缺乏有效措施保证合规风险管理的执行。当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发生特大合规风险案件后,管理者们才意识到“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后。部分中资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已经提出要由“控制风险”转向“管理风险”,说明我国中资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逐渐发展。从外资商业银行的经验来看,合规风险管理要最有效,必须从高层做起。正如银监会刘明康主席2006年在上海银行业首届合规年会上的讲话指出:“CEO即是银行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同时也是首席道德官(Chief Ethical Officer),他首先负有有效管理银行合规风险的责任。”所以,中资银行应提高董事会和高管层对合规风险的管理责任。董事会和高管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起直接责任,从高层做起,推广诚信和正直的经营理念,培育合规文化,使每位员工重视合规,在营运过程中自觉做到合规,发现风险,改进流程,才能使合规风险管理最有效。
(二)建立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合理的组织结构
外资商业银行大都有明确的战略定位,如花旗银行和汇奉银行在零售业务、渣打银行在中小企业银行业务、德意志银行在投资银行业务各占优势,都是这些银行按照既定的战略定位经过长期的投入和积累而逐步形成的。
目前,我国中资商业银行正在处于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的转变中,从低层次的注重价格和规模竞争转向注重风险、成本、效率、客户体验等。一些银行开始建立独特的业务优势,如工行的资产托管业务、建行的公积金贷款、中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招行的信用卡和网上银行业务、深发行的个人贷款和贸易融资、华夏银行的现金管理产品等。但在公司层面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的中资银行非常少。在组织机构上,部分中资商业银行已逐步开始建立“前、中、后台分离”的结构,并在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职能条线开始逐步实行垂直管理,在信用卡业务上很多中资银行开始实行垂直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只有在银行战略定位、业务条线的规范化运作后,才能得到极大的改善。所以中资银行应尽快确定自己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战略定位,并在业务条线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行运营体系改革和合规风险管理的推进,选择适合的合规管理组织结构,保证合规管理有序进行。
(三)注重合规和流程的关系,实现合规方案“以任务为中心”向“以流程为中心”转变
流程是商业银行运营的生命线,是银行的运作程序或员工的工作方式。相对于其它工商企业,流程对于商业银行更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商业银行就是依据各式各样的流程而运作的,银行的业务、效率以及整体业绩效都受流程的影响。
商业银行的流程决定了各部门和业务条线的职能,决定着组织结构。流程的分割与效率是否有利于客户需求,是否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就成为组织结构变更及部门职能变化的关键决定因素。
优秀的外资商业银行做到了以客户为导向建立流程银行。如花旗银行和渣打银行的很多分支机构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标准)、BS25999(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的认证。合规方案正由“以任务为中心”向“以流程为中心”转变。以流程为中心的合规方案要求将合规建立在持续测试和验证的基础上。此外,局部的、重复的合规管理活动正被那些能够促使整个机构全面了解合规的管理活动所取代。
所以,中资银行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必须明确合规管理不仅是合规部门的管理职责,也是各个业务条线和部门的基本职责。在流程中渗透合规管理,通过合规管理促进优化流程,促成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的合规风险管理。
⑦ 兴业银行为什么叫“中国首家赤道银行”
因为中国兴业银行是国内首家宣布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
初期,“赤道原则”适用项目融资规模为5000万美元,但考虑到门槛过高,2006年7月,成员银行将其降低至1000万美元。
与此同时,在项目分类上更加明确地区分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更加强调项目的社会风险和影响;承诺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以增加项目的透明度。修订从总体上提升了执行的力度。
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但除兴业银行外,此前国内尚没有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
(7)贸易融资风险管理扩展阅读:
赤道银行的发展历程
赤道原则是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
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国内兴业银行在内的40余家大型跨国银行已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原则列举了赤道银行(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做出融资决定时需依据的特别条款和条件,共有9条。
兴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健全完善专业经营体制,持续推动深化经营转型,坚持不懈推进产品创新、流程优化和技术改进,形成企业金融、零售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为主体的专业化经营体系,业务领域不断延伸,产品序列不断丰富,服务体系日益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