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划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若是我行个人理财产品:
①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别:A1(谨慎型)、A2(稳健型)、A3(平衡型内)、A4(进取型)、A5(激进型);
②与容之对应的产品风险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温馨提示】只能购买与自己风险等级一样或低于自己风险等级的产品。
2. 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是怎样分类的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根据自身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流动性等回综合考虑,您答可以进入招行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
如需相应的理财规划建议,请到招行网点或直接联系客户经理尝试了解。【温馨提示:购买之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3.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是多少
银行理财主要分为了五个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R1也就是常见到的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主要投资渠道为国债、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等低风险投资;
R2也就是常见到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也是市场银行理财的主流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
R3等级,常见到的中等风险理财产品,增加了企业债券,还能够投资一定比例的股票、商品、外汇等,投资高波动投资的资金比例要低于30%。因为有着高波动投资产品,所以本金可能受到一定的折损;
R4等级,常见到的中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R3等级可投资产品之上,投资高波动产品的资金比例能够超过30%。
R5等级,就是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没有任何的投资限制,甚至可以采用杠杆、分级、衍生品进行投资。
所以,投资理财最重要的就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收益目标、风险偏好、以及流动性要求的产品,选择“靠谱”有信用背书的平台。
现阶段,度小满理财APP(原网络理财)平台上就有一些包括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精选基金产品可供用户根据自己的流动性偏好、风险偏好进行选择。
如活期产品“三湘银行活期”,提前支取收益3.9%左右,随时存取,当日起息,节假日无限制,任意自然日支取,当日实时到账,无交易日限制,无限额限制,50万以内100%赔付;
如定期银行理财产品“振兴智慧存”,年化收益率在4.8%左右,属于银行存款产品,50万以内100%赔付,适合稳健型及以上投资者;
还有一些精选的权益类基金产品,适合能够承担一定风险,追求财富保值、增值的投资者。您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度小满理财APP下载链接”或者关注“度小满科技服务号(xiaomanlicai)”了解详细产品信息。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哦!
4.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怎么分
若是招商银行来,
① 险承受能力源,从低到高分别:A1(谨慎型)、A2(稳健型)、A3(平衡型)、A4(进取型)、A5(激进型);
②与之对应的产品风险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温馨提示】只能购买与自己风险等级一样或低于自己风险等级的产品。
5. 理财产品按照风险分类有
朋友,这个个人感觉就是高中低呀,当然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6. 理财产品的风险有哪些等级
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
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别:A1(谨慎型)、A2(稳健型)、A3(平衡型)、A4(进取型)、A5(激进型);
与之对应的产品风险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温馨提示】只能购买与自己风险等级一样或低于自己风险等级的产品。
7. 购买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中的PR是什么意思
银行评定的风险等级
pr1保守型: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pr2稳健型:不保证本金,但是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pr3平衡型:不保本金,风险因素对本金和收益有一定影响。
pr4成长型:不保本金,风险因素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结构复杂。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7)理财产品风险分级及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第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