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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信托银行

发布时间:2021-08-14 03:41:37

A. 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产品四者有什么不同

基金分公募私来募,属专自家理财;
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主发的融资产品;
资产管理集合计划一般是基金和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期限契约类理财工具;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指银行发行的表外业务,属增益类产品。

B. 信托账户与普通银行账户有什么区别

信托账户与普通银行账户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专用账属户。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

(2)性质不同:

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普通账户只是收付款的表现。

(3)开立主体不同:

关于信托账户的开立主体,凡在业务活动巾需接收信托资金的律师事务所均应以律所名义到监管部门指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银行申请开立专用于存放信托资金的账户,并到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备案。而普通账户是所有人都可以开立账户。

C.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1、本质不同

集合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版管理信托资金权,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单一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2、性质不同

单一信托性质:差异性: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这些个体性问题都可以体现在不同的信托合同上,因此,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的差异性特征非常明显。私密性:单一信托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托性质: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广,而抗风险和承担损失的能力较弱,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集合资金信托的首要设计原则。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在进行产品推介的时候,均通过信托公司的网站、银行的柜台等发布公开信息,而单一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D. 什么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E. 集合资产信托产品与普通信托产品的不同点

信托产品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和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主要是信托公司从众多的投资者处募集资金,然后统一管理和运用。

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
单一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F. 为什么银行要找信托公司做通道业务呢银行为何还要向信托公司推介一些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两个问题.求指点

一:去年年底,银监会出了463号文严重限制了信托的业务,叫停了政信,银信的合内作容,就是因为信托全在做通道的业务,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是没有任何风险,担任何责任的。因为通道业务中,全是单一信托。银行可以通过信托将表内表外资金互转。另外一些银行的关系客户,在银行达不到贷款标准的,完全可以用信托当通道,信托为企业包装,银行再转变资金性质购买单一信托受益权等。不只是银行,地方财政更是这样,你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去年年底的463号文件就清楚信托的通道业务都是什么了,上面说的,只是例举几项
二:银行向信托推介资合信托,比如说,银行自己包装个理财产品,要包装,发售,管理。这当中的人力,物力,精力都是成本,如果转给信托,然后自己成为唯一的代销,就可以省去很多成本,或是包过去后分利益。总之一个活干下来能挣100万,转给别人做自己能挣99万,但省事。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挣99万去
以上愚见,仅供参考

G. 关于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融资的问题

1、对于中小企业,目前比较成熟的信托操作模式主要为集合票据或者中小企业集合债务信托。回
2、步骤:跟答银行授信模式相同,一般经过银行评级、授信、银行集中客户后向信托公司推荐(银行承担托底)、信托公司审查(银行推荐和托底的一般较快)、信托计划发行、信托资金委托银行划款至信贷客户、客户受托支付,流程走下来快的银行估计也要个把月,慢则没底了。
3、融资成本一般在15左右,因为信托公司要收2~3个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要收1~2个点,还有信托计划受益人估计要10个点左右。当前因为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太高,抢走了很多客户,估计低于15比较难发行。
4、信托公司一般都希望做,主要看经办银行,建议你找找当地的大行试试。

H. 集合资金信托的敏感问题

异地作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都可设立分支机构,全国性作业。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不可能局限于一城一地。因而对资金信托业务,应该允许异地开展业务。可以考虑最保守的做法,即信托计划向项目或销售所在地人行备案,资金托管人由当地的信托公司担任(如无,可由人行指定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担任)。这样做,应该可以满足当地人行的监管需要,且免除对资金风险的担心 。
银行代理:信托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开展业务面临许多困难。建议在不突破“200份、5万元”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银信合作,共享客户资源,代办、代销信托计划产品。甚至产品说明中可以增加“本行仅代理该信托计划销售事宜、不承担任何投资管理和收益保证义务”等字样;
风险控制:项目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风险是任何投资行为共同面对的,这主要取决于项目选择、收益模式和管理能力。需要特别强调的一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要严格按照专户、专人管理原则:建立资金防火墙,自觉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强化信托经理人的职业精神,建立信托经理人的信用评价和职业准入机制;二是信托计划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信托计划不能公开交易,允许受益权转让是必要的。特别是长期性的信托计划,流动性是其开发设计的关键因素。应该允许信托公司研究“柜台交易”的可能性。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包括投向、方式、用途(目的)三个方面。大多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确定资金投向和运用方式,不管资金用途(或者将目的化为收益性)。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没有明确资金运用投向和方式,而突出资金用途的具体目的性,但这种产品市场反映不佳。
管理风险与收益:按照“200份、5万元”的限制,一份信托计划募集的金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左右(统计表明,平均每份合同金额10万元~15万元)。按平均1%的管理费率,管理年费为20万元~30万元。而信托计划产品开发从项目筛选、研究开发、上市销售、跟踪管理到最后顺利完成,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成本大于收入。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尽职管理,虽不承担投资风险,但却承受赢利预期、最终退出等管理风险和信誉风险。因此,信托计划必须有相当的规模和较长的期限,信托公司才有开发的积极性。
管理费形式: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信托公司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多采用直接费用由信托计划承担,管理费收取采取分段计费方式。有必要通过行业内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及指导价格,逐步形成所谓“行规”。便于成本核算、经营比较,也有利于维护委托人利益。
委托管理:按信托“亲自管理原则”,要求信托资金由信托公司运作。但实际上由于资金投向的多元化,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信托公司很难实施亲自管理的原则。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在设计产品和管理期内,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预警、风险辨识及控制机制和措施。
管理责任界定:按法规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同时又规定信托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而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信托公司负有赔偿责任。由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立场不同,必然会导致判断看法不同。而动不动付诸法律,对信托公司形象不利。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以案例形式列举一些条文,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监管:对集合资金信托的监管,具有常规性的特征,即对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和推出,既不需要审批,也不用经过核准,而是通过常规检查、审计来实施监管。这反映了主管机关“鼓励创新,严格监管”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发展。但是,“宽松”是一把双刃剑,上述宽松政策是以严格限制性条件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可以想发就发,想几个就几个,想多大就多大,很自由。但必须符合“200份,5万元,纯私募,本地化”(后两个限制虽无明文,但是实情)条件。这实际上是关在小笼子里给自由,恐怕未必适应中国的国情。笔者认为有必要考虑“放宽限制、增强监管”的策略。
税收等配套制度环境:税收问题,是中国信托业遇到的一个专业难题。国家税务部门表示,制定专门的信托业税收政策,不在税务总局的议事日程上。现在已经进行的信托业务活动,适用于国家一般性的税收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采取:受益人纳税原则、避免双重纳税原则、直接按相似税法纳税、维护委托人最大利益四个原则处理。

I. 银行理财资金可以投资集合信托吗

可以的,甚至规模比较大,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为:大额存单、货币型基金、债券、信托内等。
信托集合和单一占比容比较大,可能会在发行规模的30%左右。
前几年地产和政信的项目较多,今年结构化信托以优先的形式进入股市较多

J. 集合类信托理财计划在哪里参与或者购买

我是信托公司的,可以给你详细的解答:信托产品有这么几种:房地产,矿产,股权收益权,股票质押贷款等等,风险收益各有不同。一般通过信托公司的私人银行部门发行或者委托银行代销,有的证券类的也有券商再发行。投资起点一般是100万,优势是风险较低,基本上固定收益,同时高于同期国债利率很多,比较省心,但是没有什么超额收益~没有PE收益高~也没有一些基金高,总体来说是一种中度风险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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