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动产与不动产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分别应缴什么税
内容如下。
B. 京东动产融资是什么
京东金融动产融资不支持的品类有:所有食品,酒水,保健品(可食用保健品),保质期低于两年的所有商品,贵金属,奢侈品,大宗商品(包括煤,石油,钢铁,粮油等)。
C. 诚融(上海)动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诚融(上海)动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31日,主要经营范回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答,动产融资信息登记的数据处理,网上提供企业信用征信,仓储商务咨询,物联网信息服务,电子标签,计算机系统集成,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电信业务,会务及展览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成立时间:2015-03-31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500262512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D. 动产融资包括什么
动产是相对不动产而言的,不动产橡土地、房屋都是不动产,通俗来讲,动产就是可以动的资产,除了不动产、无形资产外,其他的基本都是动产:如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
E.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应按照什么征税其销售额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称“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含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F. 什么是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
——欢迎采纳
G. 动产质押的融资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深发展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企业将合法回拥有的货物交付深发答展 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
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企业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使用融资。
动产质押可采用逐批质押、逐批融资的方式,企业需要销售时可以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也可以 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用符合深发展要求的、新的等值货物替代打算提取的货物。
H.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抄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