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可以使用个人作为受托人的民事信托做传承安排了。
或者使用保险金信托3.0版本。
⑵ 请大家分析一下信托行业前景
作为一个产业的中国信托投资业:问题与前景
信托投资公司代表着市场的力量,其最重要的功能就在于开拓新的金融产品,并通过金融产品的拓展而促成原有金融秩序的演进。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就是作为一种对国有、集中控制金融制度如何适应市场化压力的尝试、调整。信托投资公司的出现是中国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中国的信托投资公司确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先驱和推动者。但从信托投资公司20年来的几起几落的经历中可以看出,中国信托投资业还要考虑如何把原来中国没有的信托成功地移植到中国来,在这一移植过程中,不能只是一昧的照搬,应该在信托的本土化上作出应有的贡献。重要的是信托投资业要成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介(而不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中介),要找到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的特殊角色。中国今后的投资活动秩序,就是要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磨合中形成。信托投资业的发展促进着投资秩序的演进,但中国投资秩序的演进决不会简单地引入市场经济的模式。中国的信托投资业需要把握自己在中国投资制度创新中的特殊作用,这样才能在投资业务中走出自己的路子。
具体请参考http://www.lunwen007.com/discourse/85/481056405.htm
⑶ 信托市场的信托市场需求分析
1、财产管理市场对信托的需求
随着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及财产所有权制度的日益多元化,中国的财产管理市场逐步形成,大量流动财产急需规范管理,信托以其投资领域的多元化,信托制度的特殊性成为某些财产管理最恰当的出路与方法。
(1)机构财产拥有者。地方政府的预算外资金、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社会公益基金、社会保障资金、企业闲置财产、不能亲自管理的财产等,亟待金融中介来提供专业化的财产管理服务。
(2)个人财产拥有者。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8万亿元,需要借助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来实现财富的保值与增值。这正是信托投资公司大展身手的良好时机,居民的投资理财很可能成为信托业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2、资产管理市场对信托的需求
企业经营体制和融资机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求金融中介提供财产管理、资本运营和长期融资等金融服务。比如,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发生的资产重组、购并等资本运营活动,需要信托投资公司这样的金融中介的参与和运作。高新技术和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将对信托的长期融资功能产生大量需求。
3、资本市场对信托的需求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需要更多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信托投资公司就是此类机构投资者之一。一方面信托管理的资金大多是中长期资金,通过信托投资方式加以运用,可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稳定的投资资金;另一方面通过信托业务的集合运作,原本分散的、小额的资金集中于信托公司名下,从而将本来带有投机性的个人投资者转变为资本市场中具有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起到稳定资本市场的作用。
⑷ 怎样比较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的好坏
信托公司和产品有评级吗?
信托公司有评级,每年中国信托业协会都会对信托公司做一个A类、B类、C类的排名。
信托产品有风险等级(R1、R2、R3、R4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类似,信托产品多数为R3),但是没有评级。
会暴雷吗?
信托会暴雷。投资都有风险。没有风险那不叫投资。2020年包商银行都能变成蒙商银行。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信托产品作为一种投资产品,自然也会爆雷。
有具体指标判断吗?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A类、B类、C类的评级,都有一系列的标准。
评级内容包括信托公司资本实力(Capital Strength)、风险管理能力(Risk Management)、增值能力(Incremental Value)、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四个方面,简称“短剑”(CRIS)体系。
资本实力: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净资本充足程度及其与业务风险的匹配程度,旨在引导信托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合理控制业务发展,确保固有资本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
风险管理能力:主要评价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风险处置情况,以及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不良情况,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卖者尽责”的经营理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增值能力:主要评价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受托机构对资产的管理能力,旨在引导信托公司通过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供专业化服务,优化收入和成本结构、重视信托主业发展、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社会责任:主要评价信托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共利益实现、自然环境保护和资源科学利用,以及对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旨在引导信托公司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指引》本着简单易行的思路,将信托公司划分为A(85[含]-100分)、B(70[含]-85分)、C(70分以下)三级。
资本实力板块(28分):包含净资本(9分)、净资本/风险资本(13分)、净资本/加权信托风险项目规模(6分);
风险管理能力板块(36分):包含信托项目正常清算率(16分)、信托项目风险化解率(10分)、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10分);
增值能力板块(26分):包含净资产收益率(7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6分)、营业费用收入比(6分)、人均信托净收益(7分);
社会责任板块(10分):该指标主要针对社会价值贡献度(10分)。
但是这个评级排名都没对外公布过。要想了解各家信托公司评级,只能等信托公司自己在官网官宣。但是这有个问题,得了A的信托公司可以宣传一波,得了B和C的信托公司那就不好意思宣传了。还有些得了A的信托公司,也不一定会在官网官宣,因为这类信托公司呢网络建设不一定好,但是它业务做得好。
这个排名有用吗?有用,但是这不能成为评价一家公司的核心指标。因为现实中就有去年得了A,今年全暴雷的信托公司。
关于爆雷的问题太大。而且原因很多,需要单一产品单一分析原因,不好展开。需要明确的是,你需要一位尽职的投资顾问,需要一位除了了解他自家产品之外,还要对行业里另外67家信托公司的产品有一定了解的投资顾问。
⑸ 信托业的行业现状
经过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记发牌的信托投资公司普遍经过了资产重组,卸掉了历史的债务包袱,充实了资本金,改进了法人治理结构,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革新了市场经营观念,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夯实了发展的基础,提高了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以诚信为前提条件的信托业必将逐步获得社会的认可。 进入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信托业基本结束了长达三年的 “盘整”格局,跃出谷底,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2002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2002]第5号令,根据《信托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再次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内容较原《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可操作性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信托投资公司在发起设立投资基金、设立信托新业务品种的操作程序、受托经营各类债券承销等方面的展业空间有了实质性突破。
按照新《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直接作为投资基金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而无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信托投资公司设计信托业务品种可完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而无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报批核准。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颁发,并在7月18日正式实施,进而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资金集合信托业务提供了政策支撑。至此,由《信托法》、新《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和规定构建起来的信托公司规范发展的政策平台已经趋于完善。 某些“新观点”顺应信托业发展趋势。
最近,信托业界对围绕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传出的一系列新的观点(下简称“新观点”),反应较为强烈。新观点提出了涉及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关联交易、资本金、合格投资人、受益权转让、资金信托合同份数、异地信托等八项措施,核心是固有业务压缩、信托业务规范、关联交易清理。
某些“新观点”顺应信托业发展趋势
关于固有业务,新观点要求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定位下,信托公司应取消现有业务范围中的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并将投资业务范围界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和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原则上取消实业投资,充分保证资产的流动性。
具体操作上,信托投资公司可采取公司分立、业务剥离、公司转制等方式逐步压缩固有业务,限期达到上述要求,同时信托公司不得办理存款、资金拆入、发行债券、资产回购等任何形式的负债业务。不得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降低对外担保比例,限定不超过净资产的一定比例。
对于信托业务,新观点要求对信托业务范围进行梳理,大致分为信托业务和兼营业务。信托业务按信托产品进行描述,如资金信托计划、企业年金信托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动产信托、事务管理型信托等;兼营业务包括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代保管等投行业务和中介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财产用于贷款和卖出回购业务。
而对于关联交易,则进行限制——取消善意关联,禁止逆向关联。关于善意关联,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的有价证券;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信托与固有账户、信托财产专户之间不得办理没有交易背景、没有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款项划拨、垫付甚至混用。
关于逆向关联,即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向关联方融出资金,转移财产,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融资,不得接受关联方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进行受益权分割。
关于信托份额限制,新观点还对取消200份限制,允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资本金浮动管理,以及合格投资人、受益权转让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取消资金信托合同200份和异地信托业务的限制,顺应了金融领域对外全面开放后信托业务的发展趋势。
“新观点”令信托公司找不着北
多年来一直对信托业十分关注,不断提及自己事业发展的第一桶金得益于信托的上海远景投资有限公司张远景怀着对信托业的良好期盼,对上述新观点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信托的本质是设计,信托业务具有多样性,对信托业务的过多限制,是否有利于信托公司生存和发展?取消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经营等业务,信托公司的金融性将大打折扣,而以保证资产流动性为目的,对实业投资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未尝不可,投资实业并非资产不流动,资产证券化的结果同样可以保证资产流动性。信托业务一定要具有多样性、流通性,其多样性表现在,除传统资金信托外,亦有企业年金信托、不动产信托、事务管理型信托、教育信托、公益信托、离岸信托、产业投资信托、投资理财等,而信托产品流通性表现为,流通是风险的最好防范,增强流通才能降低风险,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因此如何设计信托产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托产品证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证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远景说,信托业务和非信托业务区分确定,有广义、狭义之分,谁能说信托公司现有的兼营业务就不是信托业务?对受益权转让设限,妨碍了信托业务发展,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就关联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关联交易,而是关联交易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应明确关联交易过程中的两个合法依据: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金融监管领域中的相关规定。
张远景认为,美国的信托投资人多为自然人,中国更多的自然人成为信托投资人是趋势,信托公司应做的是风险提示和按照约定经营。信托工具多为富人运用,他们应该具备较多的风险意识。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数,不是防范风险的办法,而应在信托公司发展和风险防范上找平衡点。
他感慨,长期以来,信托公司一直在探讨发展之路并不断博弈,结果是五次整顿和随之而来的一连串严厉监管。如今的信托公司面临的问题是在十分狭小的空间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础是什么?他比喻,如今的信托公司处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鱼,有水但不够深,缺氧。既然放了水养鱼,就要够鱼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养鱼又不给足够的水量和氧分,鱼在水塘中必然会上窜下跳。
谈到信托公司的出路时,张远景说,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信托业务领域亦将得到扩大和延伸,对信托公司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信托公司改制或与商业银行合并成为信托银行,是值得思考的,这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金融信托发达地区都相继走过的道路。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信托公司缺乏信用基础,现金流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的状况,并能实施有效的商业银行治理模式,彻底改变信托公司现状。 2015年8月3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2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显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5.87万亿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万亿元环比增长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长27.16%。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连续7个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长率逐季下滑后,首度迎来回暖态势,信托业迈入“15万亿元时代”。
⑹ 谁能分析一下信托行业的前景,因为信托公司很难进去,现在做的是第三方信托销售。接下来哪些行业会有机会
大一点的信托公司和第三方都有自己的转型战略路线,未来一段时间发展都还不错,做销售的话都可以,但是压力也很大,觉得可以承受觉可以考虑。
⑺ 信托和资管的区别和比较,绝对客观,中立的分析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目前我国有91家公募基金,但证监会只批复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做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在证监会网站可查询)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