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已明确了获得中国证监会业务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可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故当然也就可以从事资金信托业务。但由于《暂行办法》制订的法律基础主要是《管理办法》,则《暂行办法》所指的资金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并不包括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
2、信托投资公司可经营的本外币业务,虽然包括作为企业间的中介,企业间的资金可以做到合法的间接拆借(同商业银行的此功能一致),但这不表明信托投资公司可开展存贷款业务。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金信托取得的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同的资金信托也有此要求),类似于证券投行业务中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既然信托投资公司因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既非其负债,也非其资产,并须专户管理,故信托投资公司若开展(变相)吸收存款业务缺乏法律/财务基础。
3、依《暂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若违反规定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按照非法集资处理,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表明,若发行人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其应当停止发行、退还所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显然,如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发行人承担)。《暂行办法》在此处的规定与《公司法》及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不一致,委托人应特别关注。委托人在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时,同时会签订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申明书”)。申明书须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若信托投资公司依信托文件(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资金而导致的损失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反之,赔偿责任由信托投资公司承担,若仍不足赔偿,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
4、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发行相关凭证,在法律上反映了合法凭证持有人拥有因凭证而反映的一种合同关系中,其享有要求权,即委托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要求权,因此信托投资公司会在其会计报表上记录为负债。因为禁止信托投资公司负债,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禁止其相关发行业务/发行职能。
5、《暂行办法》限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其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证券投行业务中,已有不少拟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方案中将员工持股问题间接通过信托投资公司持股予以解决。同一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当前民营企业的上市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大陆IPO发行的主流,而民营企业一般全员均为股东(特殊的如股份合作制企业),人数很多,则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规定。
6、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应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该段文字很重要,保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也会在首页有同样法律意义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16条规定,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说明/解释保险合同、接受投保人询问、不得故意/过失隐瞒事实或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托投资公司若有类似行为,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7、信托文件(信托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应注意,同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一样,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且仅有通知业务而无须征得其同意;则受益人转让其信托受益权时,应履行通知义务。
8、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指定信托执行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托执行经理的人员,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经理资格证书》。信托业的资格管理,同证券业、保险业一样。证券业、保险业已经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相关资格考试,只有合格的人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⑵ 信托知识:信托公司为什么会被罚 信托公司被处罚情况
依据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⑶ 什么是信托赔偿准备金
信托赔偿准抄备金是信托公司交给信托业协会的风险准备金。防止项目出现问题的时候。没发给投资人交待。所以信托业协会专门成立了这样一个基金来保护信托产品。相当于给信托产品买了一个保险。一般是需要信托公司向信托业协会交产品规模的1%做为准备金。项目结束的时候,退给信托公司。
⑷ 华信信托董事长抡锤打伤总经理致其全身14处伤,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不管在什么时候打人都是不对的,解决什么事情都不能用打人这种暴力的处理方式,轻则会影响双方的感情,重则甚至会将人打伤或者是打死,而打人者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管从哪方面来讲,打人都没有任何的好处。不过有些人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华信信托董事长就被爆料殴打公司的总经理王瑾,而华信信托董事长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个人感慨
不管在什么时候,打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华信信托董事长已经64岁,年龄这么大却还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造成这样的局面,甚至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这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好消息。我希望大家以后遇到事情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可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做下让人后悔不及的事。
⑸ 信托产品投资顾问被证监会处罚 信托会受到影响吗
有可能。如果你所投的信托产品的管理人出了问题。产品肯定会收到影响。毕竟投顾负责产品的运作策略。如果投顾被罚了。但是管理团队还能正常运作的话。那影响也不大。你要相信。能做投顾的管理能力强。
⑹ 为什么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信托公司本来就是一家受托管理信托财产的机构。如果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就不是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了。
所谓“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指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场上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先行卖出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特定信托资产(国债、股票等),再按固定的价格在到期日从交易对手处买回的经济行为,其本质是交易对手向信托财产融资,属于为信托财产借入资金。
在我国信托目前主要是金钱信托的背景下,把禁止的负债管理行为限制在“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有合理性的。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
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
⑺ 非法信托业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依据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⑻ 信托公司,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如何理解
除改制、业务模式和风控难点之外,从时间上来讲,《实施办法》意见征集将持回续答到5月10日,此后正式法规下发则还需要时间,法规正式落地后,信托公司向当地银监局提出申请,银监局受理后3个月内作出决定,“年内恐怕难以出现上市个案。
⑼ 7家信托公司被罚近4000万,严监管可以保护到投资者吗
我认为严格的监管确实是能够保护到投资者的利益的,因为市场当中严格的监管能够让一些机构投资者获得更多的处罚,而且他们在投资的过程当中也会更加的规范的,中小型投资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保障。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其实拥有的资金量的数目越大,也能够获得更多的操作手段,所以市场上对于这些机构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操作,所以他们所受到的保护必须要更加的全面。
一、严格的监管能够让大型机构更加的规范。一般来说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操作的都是一些大型的机构以及资本量非常庞大的团体,我认为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够让这些人在做投资的过程当中,能够把自身的信息公开,也能够保护中小型投资者绝对的利益。
我认为在资本市场上投资必须要有足够的监管力度,才能够让中小投资者获得更多的保障的,因为这些投资者在市场上并没有任何的资源和优势,所以监管必须要向着他们,才能够让他们的利益不会受到破坏。
⑽ 四川信托遭重罚3490万,到底暴露了什么问题
四川信托遭受重罚3490万,暴露了信托公司监管不严的问题,信托公司依旧能够任意妄为的问题,也表明了中国市场存在“读档失忆”的毛病,那些财务公司也越来越尽力了,能够把全中国的账目都逐渐地纳入到管控之中。
这意味着,那些想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都被充分地否定了,大股东想要随便占有公司资金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资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那些耍老赖,抢牛皮的行为已经被狠狠地打压了,乱用股权的行为已经彻底不可行 了。
信托公司的“暴雷”,瞬间让市场变得更加警觉,大批的资金被逼着从网贷、信托等原先看起来正规的渠道脱离,至于非法集资和诈骗,在中国内地更是缺少生存下去的空间,借助通讯工具,全国的金融体系都实现了联网,凭借资金渠道的正规流动,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了特别的活力,整个中国的各行各业都能够依靠足够的资金实现良性的发展,没有人会真正脱离这一个发展轨道。
中国信托公司同样是在银保监会、证监会的管控之下的,这警示了那些想要有不合适想法的老板,还是要好好地做自己的事情,不要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