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财税改革如何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难题
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的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重点调查内容之一即是对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认识。应该说,新一届政府面临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财税改革则是下一轮经济改革的重点领域。思考、理解和把握财税改革的方向、重点和难点,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对
进一步促进财政监督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地方政府融资压力和债务潜在风险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仍会持续。目前城市基础建设的投资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房屋,
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道路等等,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一环,地方政府依然面临巨大资金压力。
二是,未来地方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支出将大大增加,面对公共服务、基本社会福利等方面事务,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压力巨大。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消化压力大。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以及新出现的地方政府通过影子银行体系和非银行融资渠道出现的新增负债,需要在未来几年慢慢消化。
四是,地方政府隐性担保、或有债务风险凸现。地方政府支持的非正式担保的项目违约风险,是一种隐性的预算外开支或责任,这些担保或承诺并未被纳入政府预算收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江西赛维和无锡尚德等光伏企业陷入资金危局而凸显的信用风险事件。赛维等光伏企业既不是地方融资平台,也不是地方国有企业。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些企业在税收、就业、GDP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也同样在地方政府的非正式担保范围之内。还有以金融不良资产及其转化形式存在的或有债务风险等。
另外还有因可能的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及企业资产负债率增高引发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目前航空等行业国有企业的高负债率风险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节控制,这一方面的债务尚不在我们分析的范围之内。
二、财税改革的重点
改革分税制,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使财权和事权真正平衡,是财税改革的关键。同时,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也应看到,全年中央财政收入56132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21471亿元,占所有收入的38%左右,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的方式对于维持地区之间平衡发展、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将税收更多地留给地方,在当前地方政府投资冲动高企、负债严重、各自为政的情况下,很可能导致更多的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结构调整。一方面是税制改革,实现由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转变。去年开始的在部分地区部分服务业推行的营改增的举措是实现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变的重要一步。接下来,随着营改增的扩围提速,连带的如构建地方税收体系等问题被倒逼。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财产税等改革的推进,也是发挥税收收入再分配功能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是费改税,税费统一。当前财政收入税收以外的非税收入很多,包括各种行政收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税费合一可以提高税收的透明度,为下一步是否应该实行整体性减税提供更客观的参考。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财政支出相对刚性大,但在结构上仍需调整,包括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和投资方面的支出,增加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
除了关注三公经费外,
现有的体制,地方政府仍然直接承担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承担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改善公共服务方面(如医疗卫生和教育)的新增投资,那么无疑财政将面临巨大的缺口。在大部分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改直接投资为间接扶持(如提供税收减免或补贴),是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局的路径之一。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在改革财政体制,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中央财政公共投资项目、民生以及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资金等支出方面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在上述财政支出资金项目申请、立项、审批等各环节的事前、事中的监督,解决项目立项、审批与资金分配环节相脱离的问题,改变地方政府以申请项目作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手段,而不管
相应的地方配套资金
是否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同时,财政监督工作不仅在对中央财政公共投资、社会保障等项目资金量的关注,更重要的是致力于改变“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构建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公共财政预算控制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对中央财政支出资金量和质两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提升,推进民生保障、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的机制。适当增加地方财政部门上述项目资金申请、立项等环节的参与力度,提升地方可支付财力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减轻地方政府融资成本负担。
② 高分悬赏! 关于项目融资问题:我有一个项目,但目前资金占做他用,抽不出来做这个
1.首先你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办理一个营业执照,他们每人20万,剩余的你找财税公司帮你搞定,你只要付一些验资费用可以搞定。当然他们要查你的出资情况,你可以出示验资报告,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2.按你的意思,你要找的人关键是要相信你的人,为了增加你的信任度,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要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写清楚,别人才会感觉你是在用心做事,是靠谱的人,另外因为你自己没有钱,又担心人家查你的帐,你还可以用你的股权反担保,让别人更加信任你,总的来说,我认为每个人都不是傻子,对待特别是合作伙伴要真诚,我在金融行业里面混了这么久,个人觉得中国人虽然不像华尔街那样尔虞我诈,但是毕竟我们的中国人几千年的儒家思想,骨子里还是希望有点人情味的生意是比较符合我的观点。兄弟你认为呢?
③ 小微企业融资财税现状有哪些
近年来,通过大力度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资内本市场、银行体容系、投资创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多领域融资渠道。其中,许多中型企业甚至已经成为中小型银行的目标客户,其融资需求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与此同时,仍有许多微型企业处于矛盾的边缘,接受着金融支持体系的浪潮,却在实质上未能有效解决融资难的困境。也因此有大量的小微企业从政府援助转向了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这为他们带来了高额的融资成本,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融资风险。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我国将自有资金作为发展资本的中小企业占到总体的65%。有约25%的小型企业发展资本来源于银行贷款,有大约60%的小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感受到了融资困难带来的发展制约。另一方面,从资金提供方角度,我国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拒贷率超过五成。这也直接导致了超过80%的小微企业意愿选择民间借贷完成融资,以快速便捷地满足自身融资需求。
④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多家公司,打算组建集团公司,从财税融资的角度,哪些公司合适
这个没有什么合适与不合适的,现在组建集团和以前有病不太一样,一个公司也可以叫集团
⑤ 2.财税公司做融资服务如何
财税公司是企业老板的财税服务商,财务管理与融资服务本就不分家,而大数据表明,60%的中小微企业正好都有融资需求,如果财税公司增加融资服务能力,不仅能帮助企业老板解决融资难、贵、慢等问题,还能以此作为营销点,增加吸客亮点,扩大获客范围,是财税业务的抓手之一;同时,还能为财税拓展延伸服务,增加留客能力和创新增加收益。
⑥ 排名前十的互联网财税公司
国内:
No.1: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8日,是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发展战略,加强资金管理,由集团公司发起,19家油田成员企业参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No.2: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988年07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公司总部设在北京,设有上海、南京、广州、山东、郑州、武汉、成都、新疆、天津等9家分公司。
No.3: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994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投资98.592%及1.408%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含1000万美元)。201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648.88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9.58亿元,净利润8.46亿元。
No.4: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电财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等业务。在电力和金融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当选为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理事长单位。
No.5: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1992年09月0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等。
No.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06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No.7: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长期以来,上海电气致力于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主业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构筑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集团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目前,上海电气正在逐步建立以上海电气集团财务公司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板块。金融服务板块还包括上海电气保险经纪公司、上海电气设备租赁公司。
No.8: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集团公司目前唯一一家现代金融企业,在构建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进程中,立足于自身在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财务公司”的愿景,以充分发挥“金融平台”职能为己任,以“创建一流”为第一目标,以“服务航天”为第一要求,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风险防范”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功能,日益成为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服务中心、产业融资服务中心、金融投资业务中心、投资银行业务中心,为助推航天产业发展凝聚价值、管理价值、创造价值。
No.9: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的前身是华能金融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中国人民银行最早批准成立的财务公司之一,也是国内监管评级最高并第一批获准发行企业债的财务公司之一。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现有股东9家,均为华能集团系统内单位。下设有内蒙古分公司和呼伦贝尔结算部两个分支机构。
No.10: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⑦ 融资租赁具体哪些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
融资租赁中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直接支付给融资性售后回租方的与该笔售后回租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等,不得抵扣。其他融资租赁支出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对金融服务下贷款服务的描述,包含融资性售后回租。
另根据同号文中《附件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
(7)水花财税融资扩展阅读:
一、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
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二、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
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⑧ 企业融资中利息费用扣除及发票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融资中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注意事项
(一)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利息支出的注意事项
(1)融通资金需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首先应该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现实情况中,企业向银行借款又将借款资金转借给其他企业的,或者其他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借款的,其利息支出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利息支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018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可以得出,利息支出应取得增值税发票做为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因此,利息支出向对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二)向非金融机构、自然人融通资金利息支出注意事项
除上述所说与生产经营有关,取得合法扣除凭证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A、贷款利率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文件依据: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税函[2009]777号: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那么,同类贷款利率如何界定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4号:“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B、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付还要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⑨ 融资租赁有哪些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
(一)税率
1、直租:动产16%;不动产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动产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6%;不动产增值税税率由11%整为10%
2、回租: 5%。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1、直租
出租人(融资租赁企业)购入土地、房屋融资物时,出租人应缴纳契税;融资租赁期间,土地、房屋的产权仍属于出租人,不涉及契税;融资租赁期届满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至承租人,则承租人应缴纳契税。因此,对于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权发生移转的,就应缴纳契税。
2、回租
财税【2012】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三、房产税
财税【2009】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需要说明的是:
1、房产税由承租人(实质重于形式,虽然法律上的产权人为出租方)按照房产余值缴纳,而非由出租人按照租金缴纳。
2、财税【2010】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在租赁期间土地使用权在出租方名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承租方还应当将相关地价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原则,因此一般在确保不发生风险的同时,多采取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变通方法处理,以避免缴纳过高的产权转让税。
四、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出租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8】3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第4条的规定,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财税【2015】144号《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