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哪些
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应主要考虑以下风险:
1.经营风险或操作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为了形成竞争优势,增加股东的价值,往往通过不断推出高回报的、热销的信托产品,扩大销售,增加管理信托财产的规模,以赚取更多的信托报酬。在业务扩张的同时风险也可能在增加。从这个角度看,经营风险是信托公司自愿承担的一种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在业务扩张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决策失误,管理不力,控制不当,甚至人为欺诈等都会造成风险。风险一旦由潜在转化为现实,首先表现为信托财产损失。同时信托公司也面临违背信托目的、未能尽责管理、处理信托事务不当,承担对信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造成信托公司固有财产的损失。
2.市场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活动是在金融市场和产业投资市场环境里进行的。金融市场要素价格变化,产业投资要素市场价格变化,均对信托投资的收益和信托产品的价值产生影响,导致信托投资的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是货币、资本的价格,当利率变化与预期相反时,对信托投资产品受益的影响各不相同,对固定受益类信托产品来讲,当利率上升,信托收益减少,信托财产价值小于预期值;对浮动类产品来讲,当利率上升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转移给用资人承担时,信托产品的收益和价值可能不受损失。信托公司在接受信托财产的委托和进行信托财产的运用时,要特别注意利率敏感性信托财产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对称性搭配。
汇率风险。汇率变化对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公司有较大影响。外汇升值(本币贬值)信托公司的外汇资本和外汇债权升值,委托人的外汇信托资产升值;外汇贬值(本币升值)信托公司的外汇资本和外汇债权贬值,委托人的外汇信托资产贬值。信托公司和委托人的外汇债务也会发生变化。由此引起外汇汇兑损益发生变化,最终影响信托公司的利润、委托人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的变化。
有价证券的价格风险,是指有价证券价格(或者价格指数)的变化导致信托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有价证券价格下跌,使有价证券投资信托资产受损。
3.信用风险
信托当事人不愿意或不能完成合同责任时信用风险就发生了。合同的守约方承受了违约方不能履约的风险。从委托方来讲,由于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要求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延迟交付信托资金、财产,或用违法财产作信托,都会给受托人造成损失。从受托方来讲,信托公司违反信托合同、未能尽责管理、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都会使信托财产蒙受损失。信托资金的使用人,对市场把握不准,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失灵,甚至恶意欺诈,不能还款或缺乏还款意愿;致使信托财产受损。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信托资产不能按约定的价格交易、变为现金,依约如期返还给委托人或受益人。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固有资产质量不高或损失,过度投资,导致的无力满足现金流动的需求。
5.政策性风险
主要指国家法规、政策变化给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引起金融市场、投资市场经济变量发生变化,直接影响信托投资决策。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引起信托投资的产业选择,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整,直接影响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发行数量、规模、对象、收益、抵押品选择、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等。信托监管政策变化,对信托公司影响最大。政策性因数的变化使信托投资的收益和信托资产价值充满了不确定性。
Ⅱ 如何控制信托产品的风险
好大的命题
除去经营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等不说,就从项目尽调来说,这个最直观
举例:房地产信托,一般都是需要了解地产企业的情况:
1、主体实力(财务、业绩、行业地位、甚至政治风险)
2、抵押物(形态——土地?再建?存量?)
3、还款来源(楼盘的销售情况、地段、周边配套等等)
4、担保方等等,不一一列举,要想控制风险尽调越细约好。
但是这些都是扯,信托作为影子银行干的本来就是合法高利贷,这么高的收益,本来就没什么行业是顶的住的,不赌既是最大的赢家
Ⅲ 信托主要存在哪些风险
每一款集合资金信托项目都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清晰的还款来源,抵押率不高于专百分之五十的抵押物,属有实力的融资方等,信托产品从03年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起到期不兑付的情况。同时,一旦发生无法兑付,和客户也没有关系,每个项目都有充足的抵押物,最极端的情况就是等待信托公司处理掉抵押物再归还本息,时间一般在半年左右,但目前还没有发生过。
Ⅳ 信托产品的风险点有哪些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产品的风险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现在:
一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出,或者掩盖风险,或者抽逃资本金。
二是将超过信托合同约定产生的信托财产收益化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收益。
三是挪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
政策法律风险
这首先表现在最近两年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
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
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缺乏配套措施。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但大部分是以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广,投资方式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
Ⅳ 主动管理类的信托 有风险么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收益和风险成正比。
主动管理型信托,风险偏低。内稳健性投容资品种。
因为信托公司自己做主动管理。如果出问题,信托公司要负责全责的。相当于由信托公司兜了一层底。从收益上讲,主动管理型产品虽然没有明确的投资目标,但是其收益往往要比有明确投向的信托产品要高一些。
Ⅵ 信托产品的风险类型有哪些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产品的风险类型有以下几方面:
1、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
2、政策法律风险
这首先表现在最近两年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
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
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缺乏配套措施。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但大部分是以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广,投资方式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
Ⅶ 信托风险的规避风险
信托理财产品与其他产品在相关法律上的规定也更加安全可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不得归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b、信托法第十八条 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c、信托法第第十五条 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d、信托法第十七条 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