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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形态

发布时间:2020-12-28 04:50:08

A. 商品经济最典型的形态是什么

第一阶段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被称为自然经济,部落经济.这种经济模式主要生产“产品”,追求的目标是“自给自足”.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历史的经济基础,这是一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面之一.马克思说,建立一个社会经济形态中,第一时间对社会学的基础科学摆放.建立社会经济形态方面,揭示了各种社会现象的重复,常规,呈现出历史发展过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发展的同一阶段.它可以让来自不同国家和复杂的社会现象民族史的人,发现社会发展规律,揭示社会的另一种形式,从一种形式的社会规律的,这使得它能够预见到各种科学国家趋势,使人们知道转换从意外和混乱脱身,与自然科学那样精确的眼光来审视在一定社会特定历史阶段,人类作为一个人的意志的历史,从初级传送到开发高级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基于这一理念,以澄清人类置换五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他们是由于不同的生产关系和相互区分社会形态自身独特的特点.马克思的社会和经济形态,它是关键是理解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说的基石.如果世界经济发展路径的高级概述到目前为止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被称为自然经济,部落经济.这种经济模式主要生产“产品”,追求的目标是“自给自足”.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经济达到第二阶段,商品经济,主要生产和贸易“货物”,追求目标是“利润”.第三个阶段是经济资本,主要交易“生产性资产”,追求目标是“效率”.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经济已经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即知识经济,主要交易,“无形资产”,追求的目标是“创新”和“垄断效率.”随着资本市场,尤其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发展,经济开始进入第五个阶段,金融经济,主要交易“贷方余额”和“变量资产”,追求“风险效率.”金融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最高阶段.对于金融和经济阶段,首先看到的是交易对象:货币交易是交易“贷方余额”,因为这笔钱只是一个信用单位;而交换交易,该交易是在“变量资产”,因为汇率本身只是一个变量.格林斯潘心爱的“金融衍生工具”结合了信贷资产和可变资产的两个属性.其次,看交易规模:美国和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这两个国家是只有15美元万亿美元,而全球外汇及利率交易每天交易500万亿至8万亿体积,汇率及利率交易量中国和美国相当于当年GDP总量的两三天.至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量的天,像国内生产总值更是微不足道.追踪经济发展的五个阶段,从交易看剩余价值的形式从经济过渡过程中的政治形式的四个阶段的意义.资本的经济属性,从个体的属性,该属性组对金融和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和政治舞台的属性和国家属性.中央汇金公司谢平先生于2009年4月总经理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美国和欧洲已经放弃了市场自由主义的原则,政府已经采取?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的思想,反映了特征政治金融危机.当全球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原有的破产解决模式已不再占主导地位的市场,它反映政治金融部门外部性.美国金融危机,世界已进入了金融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世界经济危机的发展.金融危机表明,国际储备货币的国家,如果在金融危机的大爆发,本身就是一个全球性的危机.什么是金融和经济舞台?当前世界经济实际上是五种模式共存.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澳大利亚土著居住区,塔利班,索马里等地的军事和经济,其实还是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的阶段.虽然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行业,但仍然没有股市和资本市场,它只是在商品经济的阶段.经合组织国家有一个更成熟的资本市场,无形资产广泛交易,因此,知识经济已经进入阶段.国内还真是不多进入金融经济,主要是美国,英国,西班牙,爱尔兰和冰岛等国.美国,英国,西班牙率先进入金融经济并非偶然.美国是世界上主权货币,金融业是美国工业的主要优势.英联邦前身为主权国家,英联邦国家的密切的经济和金融关系按照这一政治优势的形成,英国经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金融业的收入.西班牙本来是一个主权国家在许多南美国家,以及英国,通过密切的经济和金融联系的西班牙和南美国家,建立了庞大的金融和经济体系.这三个国家都在经济发达的金融市场,由于金融产品(汇率,利率等)交易的深度.这是宏观的经济状况在这些国家的融资发展.由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充分发展,这些国家普遍出现的现象节约资本,节约资本是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正是这些内部动力.由于金融和经济风险,追求效率,而且由于世界经济仍处于金融缺乏经验的监管,金融经济继续推动全球化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的结束,并逐渐显示出强大的破坏力力,因此,世界未来的5到10年的经济形势将继续动荡,泡沫此起彼伏,经济的振幅和频率的波动将远远超过以前所有的经济舞台.救市资金面由过度流动性的暗流引起的,在混乱的脸,动荡的汇率局面,各国政府在今后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始终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尽管美国金融危机暴露了一些问题,表现出极大的破坏力,但是金融经济作为一个历史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认为资本主义的混乱即将即将崩溃和悲观厌世的焦躁不安的情绪,并认为资本主义具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因此能够迅速纠正盲目乐观的错误,两个极端.中国处于什么阶段?本文不拟讨论金融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和方向,但有五个阶段的理论,结合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的经济现实分析机制,以调节焦距,以我们的反应到达战略和战术的金融和经济挑战.在五个阶段,中国经济已基本完成(经济上自给自足的一种特殊形式)向商品经济从计划经济转变,供应平衡从追求追求利润和效益转变.同时,新成立的经济资本;知识经济视野;金融经济仍没有开始,正准备介绍一些基本的金融工具.按照政府的要求,现在的中心任务,并受益于追求利润(商品经济的特征),追求效率与公平(首都经济特征)的转换,同时,大力推进创新型经济(特点是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对于金融经济,我们的研究严重滞后的发展犹豫,有一些理论界主要限于没有突破.美国金融危机的结构调整我国已经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从历史发展,认识到关系到我们经济的根本方向的一些问题,如不妥善处理,虽然我们是后来者的经济,但完全发达经济体崩溃之前可能.首先,这五个最重要的经济形式,视角的核心点,理论是证明的五个经济形态是从初级的必然步骤,以先进的工艺开发.因此,每一个都有在组成和结构合理的经济模式是总有一些在未来的经济模式是必要的,我们可以称之为“进化的内核.”不仅内核,金融和经济的“有毒芯”的进化也存在于商品经济中,经济资本和知识型经济,金融危机在美国的这些有毒的核心事业.由于金融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让人们知道这些有毒内核还处于起步阶段,世界上大致在认识同一水平,但也有很大的不同理解角度.因此,利用美国金融危机的全面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找到了有毒的核心,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并已成为一个核心机制创新的主题.中国仍然没有进入金融和经济舞台,并不意味着中国的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是不是出了美国金融危机暴露了有毒成分.当前的金融危机是一个特殊的现象:美国金融危机期间,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远远高于美国股市更大.人们会认为这是中国经济和国际经济,特别是美国的经济造成非常密切的联系.然而,中国的整体经济回升,并没有美国的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问题;国家没有金融衍生品,甚至投机股市方向股市指数交易的最基本的工具都没有;资本市场和国际标准都没有,虽然有一些国际资本外逃,但与我们的本地资本相比,不应该产生这么大的幅度.显然,有一些中国的金融市场结构是错误的,如果你没有找到这些错误结构,并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后来者承担经济崩溃在发达经济体,也并非空穴来风.相反,如果我们能够找到这些问题,并通过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纠正他们,是本世纪的创新机会的最重要机制.一些国内和国际机制的反思从国内机制,在股市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应该做出更大的努力调整,一家投资银行的机制,另一种是无机制的规模.虽然没有金融衍生品,但我们的股票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是按照既定的美国投资银行的模式.资本市场对美国投资银行的破坏,不仅仅局限在财政纪律和金融产品等领域,更重要的是投资银行的短期经营机制.美国投资银行是最典型的投机股市走强,股市一直被视为“退出机制”,鼓励他们从“退出”以盈利为目的对股市的上市公司的根本目的.这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团队经理不得不缩短视线,同时也防止公司始终牵挂合并,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攻击的投资银行的目标.中国的“股权投资基金”,绝大多数股市和短期行动部队的力量撤出,一旦市场趋势,不会成为企业的后盾.此外,多数基金有较高的内部杠杆融资,一旦跌破底线的市场下跌,这些杠杆融资已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导致流动性不足.因此,即使中国没有金融衍生品这样的“有毒资产”,但也有高杠杆的“有毒结构”,推波助澜,市场发挥了作用.国际资本市场仍然是沃伦·巴菲特和社会保障资金等长期资金来维持股市的融资功能,而我们的短期投机性资金和投资者的操作权力的垄断,无疑是股市的主要风险和经济的发展.在操作意味着完全原创的投资银行业务作为经营目标,而不是服务对象,这是一个重大的美国金融和经济不利.在当代金融业,“吃原告吃被告”已成为国际投资银行,“合法”的经营方针.力拓国际投资银行股融资的铝,会不会有服务于铝(甲方),这将影响它们作为力拓(B),以赚取他们的投资融资因其大钱.基于严格的市场管理理论,其中有利益冲突显著.在国际资本市场,投资银行已经站在了实体经济,这是为消灭美国投资银行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反.如果国家出台政策,限制过度投机机制的基金,例如确保了“股权投资基金”推荐的公司上市长期的公司的股票的10%持有人,同时延长本基金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推荐上市公司退出时间等措施,也就是资金,引导企业形成共生机制,大大降低了投机资金的力量.能抑制和引导散户投资者,要关注长远发展,削弱短线投机心态.此外,鼓励企业资金结合起来,并在同一时间,它应该是适度紧缩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未来的抵押贷款融资的权益股份,并提高个人的阈值股票抵押融资,可有效降低高对股市的冲击杠杆融资.因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这些标准应更为严格的国际资本市场的成熟.从国际角度来看,中国,日本,韩国,是实体经济,受金融和经济冲击,在德国的重要力量和北欧国家也是实体经济.此外,由于节省了发达国家的资本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因此,中国的“走出去”的过程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地方势力团结起来一定很重要,以该公司的股东. “走出去”不能“控制”为目标.例如,在矿产资源行业在发达国家,一个重要的矿业公司已经成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人,而且在这些公司的国家的精英投资投资时,投资者必须考虑这些的心态,而不是使用蛮力.依靠现金优势企图控制这些公司,这将导致中国的发展,这些国家的政治基础的丧失.一旦受到影响,即使在政府层面所做的补救工作也难以迅速扭转局面.在金融经济中,并非所有的力量被视为实体经济的对立面.投资银行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例如,高盛出来的反思过去的行为,美国将拨出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变化.

B. 资本的物质形态包括

股份公司的资产以实物资产和虚拟资产两种形态存在

C. 金融资产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为什么库存现金属于金融资产库存现金应该是实物资产才对,并不是价值

现金可以购买实物,实物资产不是看他的外在形态来划分的
实物资产(real assets)是回指经济生活中所创造的用于答生产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资产。是创造财富和收入的资产,为经济创造净利润。它包括土地、建筑物、知识、用于生产产品的机械设备和运用这些资源必须的有技术的工人。从会计角度讲,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存货包括库存材料、成品以及生产中的半成品。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建筑物、机械、土地等。

D. 央行将推出数字货币(DCEP)对整个社会会产生什么影响

数字货币有何优点

因特虎读书会
03-2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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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准确的名称应该是加密货币(Crypto Currency),也即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加密货币不一定是去中心化的,如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就是中心化的;也不一定像比特币那样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如中国即将发行的DC/EP数字货币采用双层架构,只在部分环节采用区块链技术。由于研究滞后、高投机性和监管缺位等原因,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态度审慎。但是,数字货币的优点却是非常突出的:

1、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在传统电子支付过程中,资金储存于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通过支付的时间差沉淀资金,获取短期利息收入,而使客户和商家遭受损失,而且交易过程发生两次资金转移,交易流程冗余(在跨境结算中更为突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支付剔除了第三方平台,实现点对点支付(P2P),从而简化支付流程,降低支付成本。

法定数字货币则可应用于更广泛的金融资产(甚者是数字资产)的支付结算安排。在传统结算中,如中心化程度不高的非标准化股权、债权、衍生品、银团贷款以及贸易融资等交易,存在结算时间长、效率低等痛点,但可以通过统一的分布式方案进行整合,直接使用央行数字货币支付结算,实现规模经济,促进社会节本增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中证登总经理姚前研究了法定数字货币在保理业务的作用,发现引入数字货币不仅可以简化操作、降低成本,还可解决保留业务中的资金流安全管控问题,降低回款风险。Benosetal评估分布式技术在证券结算中的应用,认为富有潜力。

2、优化传统支付功能

传统法定货币(现金)的支付功能存在诸多不足,但现代社会还是需要大量现金。但实物现金支付无法进行快速的远程支付结算,也不适合大额支付,而且会被用于偷税漏税行为和非法经济活动,造成治理困扰。因此在电子支付兴起后,“废除现金”声音不断。数字货币可继承现钞支付的优点(点对点支付、即时支付结算、方便快捷),同时又可解决现金的缺陷:一是数字化“铸造”、 流通和存储,发行成本和交易成本低;二是具有支付的普适性和泛在性,可在多种介质和渠道上完成支付;三是通过共识机制鹤时间戳,允许数字记录和跟踪,保障电子支付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可追溯性,有助于减少非正规经济活动,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在这个条件下同时实现可控匿名,也就是相对于传统移动支付来说,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对每个参与者的个 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防止用户个人信息丢失、泄露或被恶意篡改。

3、控制货币寿命全周期,掌控货币回笼

由于数字货币可编程,可使数字货币在流通中收程序控制逐渐减少,自动回笼

E. 为什么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货币资金呢货币资金不是指以货币形态表现的资金吗那债券什么的就不属于货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按照金融产品的交易对象为依据,可以把金融市场划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1)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该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保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以便随时转换成可以流通的货币。它的存在,一方面满足借款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为暂时闲置的资金找到了出路。在美国金融史上,早期的货币市场概念狭义地指对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进行通知放款的市场。后来,货币市场的概念又广义地包含了短期资金市场。现在,货币市场一般指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短期信用工具买卖的市场。许多国家将银行短期信用工具也归入货币市场的业务范围。其中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是最重要的两个市场。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主要为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弥补短期流动资金不足、降低资金闲置提供一个渠道。票据市场是以各种票据为媒体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按照票据的种类,可以分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票据市场和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
(2)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资本市场包括两部分:一是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另一个是有价证券市场。但是由于在世界各国的长期资本市场中,证券市场是最为重要的市场,而且从长期来看,融资证券化是一种趋势,所以资本市场主要是指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资本市场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创建、扩充设备等长期项目以及政府筹集长期资金用于公用事业投资和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由于它的期限比较长、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比较低,因此该市场的风险相对较大。
(3)外汇市场。外汇市场是专门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从事各种外币或以外币计价的票据及有价证券的交易。外汇市场按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外汇市场是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间的交易、中央银行和外汇银行间以及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活动,也被称为批发外汇市场(Wholesale Market);广义的外汇市场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包括批发市场和银行同企业、个人间外汇买卖的零售市场(Retail Market)。外汇市场是国际间资金的调拨划转、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国际间资本流动以及跨国资金借贷融通的重要载体。通过外汇市场,购买力的国际转移得以实现,为国际经济交易提供了资金融通的渠道。
(4)黄金市场。黄金市场是专门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市场。目前黄金仍是重要的国际储备工具之一,是调节国际储备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结算中仍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黄金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企业、个人、各国的外汇银行和中央银行、进行市场投机而进行黄金买卖的个人和机构。黄金市场主要集中在伦敦、纽约、苏黎世、香港等地。由于黄金具有商品和货币的双重职能,所以黄金市场亦有这两方面的内容:黄金商品市场和黄金信贷市场。黄金商品市场包括贵金属交易市场、金首饰市场和黄金租赁市场。黄金信贷市场是由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从事黄金信托、融资、储蓄业务的市场。黄金作为“硬通货”,是国际经济来往的重要结算工具,各国中央银行把黄金储备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支付能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黄金市场是国际投资活动的重要场所,黄金市场中黄金价格的变动会带来国际货币市场及外汇市场价格变化,可见黄金市场的重要性

F. 证券和股票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一个是种类,一个是具体的品种。简而言之,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以及资本证券。股票是证券的一种类型,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二、股票是证券的一种,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商品证券包括: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三、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包括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四、狭义的证券即指资本证券。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把狭义的证券——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

五、关于二者区别,股票只是证券的一种品种。一般而言,与个人投资者接触多的证券种类重要还是股票,基金,债券这三类。

(6)金融资产的形态扩展阅读:

证券:

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学的学科体系是由从不同角度研究证券市场的行为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各分支学科综合构成的有机体系,主要包括传统证券学理论和演化证券学理论两大研究领域。

股票:

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G. SPV的法律形态

参照各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和相关立法,SPV的法律形态主要有信托、公司、有限合伙三种。 1、信托形式概况
信托是一种起源于英美的制度设计,其基本含义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个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从信托法上来看,信托主要有以下这些特征:(1)信托是为他人管理、处分财产的一种法律安排;(2)是委托人向受托人转移财产权或财产处分权,受托人成为名义上的所有人;(3)受托人是对外唯一有权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权的人;(4)受托人的任务的执行、权利的行使受受托目的的拘束,必须为了收益人的利益行事(而不是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控制)。从其运行机制上来看,应当遵循两个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一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分离。即信托一旦成立,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所有权由受托人取得,但信托财产本身及其产生的任何收益不能由受托人取得而只能由收益人享有。二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即在法律上,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及收益人三方自有财产相分离,运作上必须独立加以管理,而且免于委托人、受托人及收益人三方债权人的追索。
以信托形式建立的SPV被称为特殊目的信托(SPT,special purpose trust),其在英美法律中归属于普通法上的商业信托(business trust),这种信托运行机制是由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SPT成立信托关系后,由SPT向发起人发行代表证券化资产享有权利的信托受益证书,然后由发起人将受益证书出售给投资者。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的信托关系表现为:发起人是委托人;SPT是受托人,通常是经核准有资格经营信托业务的银行、信托机构等营业组织;信托财产为证券化资产组合;受益人则为受益证书的持有人。
2、我国情况分析
截止1995年3,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机构达392家,总资产达6000多亿元,大概占全部金融资产的百分之十。信托业的发展弥补了我国传统单一银行信用的不足,为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途径。由于历史的原因,信托投资公司熟悉贷款业务,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关系;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对证券市场比较熟悉。某些由地方财政、政府职能部门、银行全资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一定的官方身份,对于政策性较强的不良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有着独特的意义。同时,我国政府自1998年对信托业开展整顿以来,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关停并转,保留下来的少量信托投资公司,大多由地方财政控制,资本金充足,资金结构合理,资信比较高,特别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还在国际金融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在国外发行过很多证券,是我国最早引进外资的窗口。因此某些信托投资公司有条件成为资产证券化试点。
问题
在我国采取信托形式的特殊目的机构还会遇到以下问题:
首先,我国于2001年颁布了《信托法》,该法将信托定义为:“委托人基于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法》并未承认受托人对受托财产的法定所有权,这显然受到大陆法系“一物一权”的影响,这对于强调与发起人破产隔离的特殊目的机构而言,是难以接受的。
其次是债权可否作为信托财产,《信托法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商业银行法》也没有规定商业银行是否可以通过发行抵押证券(债券)的形式出售贷款,筹集资金。这就使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受到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约束。
再次,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债券,也不得举借外债。”这就从经营范围中限制了信托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特殊目的机构的核心业务就是发行证券并偿付证券本息。由此看来,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特殊目的机构难以采取信托形式。 1、公司形式概况
在英美法系中,公司是指由法律赋予其存在,并与发起人、董事和股东截然分开的法人团体,公司可分为营利为目的的商事公司和发展慈善、宗教、教育等事业的非营利公司。作为特殊目的机构的公司只能是商事公司。以美国为例,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普通公司、S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普通公司从税收角度看,必须按联邦所得税法C章的规定缴纳所得税,所以普通公司也被称为“C公司”。评级机构要求C公司作为特殊目的公司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在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提交破产申请、解体、清算、合并、兼并、出售公司大量资产、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活动时,必须得到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的一致同意;特殊目的公司不能被合并。
S公司是指那些选用联邦所得税法S章的规定,以避免以实体身份缴纳联邦所得税的公司。S公司本身受若干规章和条件的限制,如股东数目不得超过35人,股东不得是公司和非本国国籍的非居民等,这就限制了S公司成为特殊目的公司的可能。
有限责任公司以某些特殊的形式经营,它在责任方面像普通公司,在税收方面又像S公司。评级机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特殊目的公司应满足下列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一名股东是破产隔离的主体,通常为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在进行提交破产申请、解体、清算、合并、兼并、出售大量公司资产、改组公司组建文件时必须得到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在内的董事的一致同意;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被合并;一般要求税收意见书,以确认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合伙而不是以公司的身份纳税;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组建文件应该规定,在某股东董资不抵债时,只要其余股东的大多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就会继续存在。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存在,则组建文件必须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在获得评级证券持有者的同意后,才能对抵押品进行清算。
2、我国情况分析
我国的公司分为五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不超过一定人数(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较完善,特殊目的机构可采用此形式。这里有几种情况可作详细分析。
一种情况是国有独资公司。如美国有政府国民抵押协会、联邦国民抵押协会、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香港有按揭证券公司。这些做法可以借鉴。我们也可以设立一个由政府支持的国有独资公司,其经营业务为购买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其首笔注册资金由政府拨专项资金投入,其后可以发行公司债券以募集资金,所募资金专门用于购买住房抵押贷款。这种模式应以《公司法》中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为依据,依照《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也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因此,此模式很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基本上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兼容的主要体现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为借鉴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国企改革,我国在1999年分别成立了中国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务院下属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他们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又独立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其100亿元资本金全部由财政部。有人认为可以将现在的四大国有投资公司直接作为特殊目的机构,其实这是对特殊目的机构法律性质的误解,二者并不具有兼容性。主要体现在:
(1)从设立目的看,资产管理公司是为了化解各国有专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该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良信贷资产所产生的信用风险;而特殊目的机构将原始权益人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以证券的形式发行,转化为现金,盘活原始权益人的资金,实现资本的充足率。
(2)从发行证券项下资产的性质看,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是以其自身整体资产和信用做担保;而特殊目的机构所发行的住房抵押债券则是以特定化的所谓的证券化资产做担保(支撑)。
(3)从存续期间来看,目前资产管理公司是永续性企业,而特殊目的机构的存续期间往往与发行住房抵押债券的期间相当。
其他特殊机构
另一种情形是由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特殊目的机构。从国外经验看,由发起人(如银行)设立一个附属融资子公司来担任特殊目的机构的情形是很常见的。商业银行设立特殊目的机构有很多优势,比如能避免在贷款出售上的烦琐的定价、评级、讨价还价问题,简化资产证券化的部分程序,还能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超出服务费收入的更大的利润。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上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证券法》和《信托法》也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这样,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不能投资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不能成为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主要业务的特殊目的机构的控股股东。而且,商业银行设立特殊目的机构容易被管理者、投资者认为是商业银行的变相融资,而非资产证券化运作。特殊目的机构和商业银行之间的母子关系还可能导致内部的关联交易,不能实现“真实销售”和真正的“破产隔离”,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另外这种方式特殊目的机构发行的债券的评级也会受到商业银行本身信用的重大影响,增加信用增级的开支。因此,我认为,不宜由商业银行出资设立特殊目的机构。
其他信息
我国公司法承认的另一种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它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由于我国公司法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较高,注册资本最低要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并要遵守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且设立手续烦琐,成本耗费巨大,审批程序复杂,从经济效益上考虑不适宜采取这种方式设立特殊目的机构。
障碍
我国特殊目的机构采取公司形态会遇到以下障碍:
首先,公司设立的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23、24、26、27、79、81条的规定,公司的设立有发起人人数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同时还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尤其是我国一人公司的规定较严格,只容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存,因此如组建特殊目的公司必然受到公司法,尤其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并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的限制。
其次是发行主体的资格。我国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比较严格,发行主体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规定了严格的条件。而特殊目的机构的净资产一般很难达到我国公司法的要求。可见,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特殊目的机构发行证券与相关的法律相冲突,无法直接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发行资产化证券。再次是公司发行证券的性质。特殊目的公司发行的资产化证券的种类、性质、发行和承销程序等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也需要由法律加以确认。 1、有限合伙的概况。
有限合伙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与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只根据出资额享受利润,承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评级机构一般要求特殊目的机构有限合伙满足以下条件:有限合伙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为破产隔离的实体,通常是特殊目的公司;在进行提交破产申请、解体、清算、合并、兼并、出售公司大量资产、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等活动时,必须得到破产隔离的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如果普通合伙人不止一个,那么有限合伙协议应规定,只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尚有清偿能力,有限合伙就会继续存在,而不会解体;一般要求特殊目的机构有限合伙不能被合并。
2、我国情况分析
我国已经于1997年颁布了《合伙企业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合伙企业法》(草案)中曾规定有限合伙,但审议中以“问题比较复杂”等理由否定了关于有限合伙的规定。另外,一般认为,英美法系的有限合伙与大陆法系的两合公司较为一致,但我国《公司法》未规定两合公司的形式。所以,以此形式设立特殊目的机构在目前的中国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中已规定了有限合伙人条款及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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