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①自然人的合法收入;②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③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⑥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但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①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若承包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②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③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在认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遗产只能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机场开始后应将其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既不能将全部共有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也不能将共有财产中的遗产部分忽视。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给继承人的遗产。二是区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对于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则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对于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军人因公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后,由有关单位按规定给予死者家属而产生的,具有对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性,不能作为遗产。有关部门发给因公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军人的生活补助,归个人所有,这类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❷ 求:设立遗嘱信托的方法,以及有关遗嘱信托比较简单的案例
在遗嘱中明示信托方式,并且信泽金理财还建议当事人对遗嘱文书进行公证,以确保信托执行的有效性。
❸ 信托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合法
1、形式要件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版音遗嘱、口头遗权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了: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因而遗嘱信托可采用自书、代书及公证的方式。自书的信托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的信托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则由专业的公证人予以办理。
2、法律要件
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信托的财产需是其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信托遗嘱必须载明:信托的目的。此目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人、受托人的姓名;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还可以载明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等。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❹ 不能列入遗嘱信托的内容
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所以如果是书面的,则只要写清楚要安排的事项就可以了.不一定需要公证.也不需要交费.
根据以上遗嘱的几大特征,我们可以知道凡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的项目,不能列入遗嘱内容里面。比如非法所得个人财产部分等等,例如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参考资料:http://www.findlaw.cn/hy/hyshi/yizhu/
❺ 夫妻两可以共同立一份遗嘱吗
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属于代书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❻ 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信托遗嘱和意定监护的区别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1、遗赠的概念:被继承人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3、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在遗赠的基础上增加了“扶养”条件,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扶养义务的遗赠,若受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则无法受赠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获得遗产的。单纯的遗赠时,受遗赠人不需要履行任何义务,就能无偿地获得遗产。
(2)效力顺序如下: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信托遗嘱和意定监护的区别
1、遗嘱信托的概念:遗嘱信托,指自然人在其所立遗嘱里写明去世后财产由谁管理和分配,即受托人是谁、受益人有谁、管理财产的范围。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一项信托计划。
2、意定监护的概念: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3、区别:
两者在涉及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通过遗嘱进行财产规划时,两种性质可能同时出现。可能产生概念混淆。
(1)遗嘱信托的对象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对象只能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亦没有所谓监护人通过遗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遗嘱信托的对象包括法定继承人也包括非法定继承人。而遗嘱指定监护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父母)为其法定继承人(子女)指定监护,遗嘱指定监护人不涉及子女以外的人。
(2)遗嘱信托更侧重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侧重财产关系。而遗嘱指定监护人侧重于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维护,侧重人身关系。只不过,往往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之后,因被监护人是自己的子女,而财产也是要留给自己的子女的,尤其是残障子女,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时遗嘱难免会涉及遗产分配方案,此时遗嘱信托和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就可能同时出现了。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
❼ 夫妻二人可共同立自书遗嘱吗
.那么是否可以将遗嘱立在一起呢?
:可以。
内容中如果只写:去世后将我们夫妻二人的所有一切财产都由儿子XXX继承.并指定是他的个人财产.最后也写明如果需要更改遗嘱必须要夫妻双方都签名同意更改,改后的遗嘱才生效。这样的话是否可以将房产存款现金股票交通工具等等全包含在内呢?还是必须要一样一样的注明才行?
:必须详细注明。
另外不动产的指定继承是否必须公证?
:不必。
书的能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当然。
如果我们想把财产都只留给儿子,并不是做为共同财产给他们夫妻.是不是必须要加上“并指定是他的个人财产”这句话?
:不能这样写,应该写由其个人来继承。
最后遗嘱由夫妻其中一人书写双方签字,是否就能生效?
:应该由双方书写并签字。
还需要让孩子也签字吗?不让他知道可以吗?
:不必,可保密。